02.25 一微商哄擡口罩價格面臨10萬元罰款——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公佈疫情防控以來查辦的第八批典型案例

2月25日,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公佈第八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來查辦的典型案例,一微商在朋友圈哄抬價格銷售口罩,擬被罰款10萬元。

據通報,1月27日,六盤水市盤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袁宏達銷售口罩的行為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通過微信群銷售口罩,將進價10元/個的"環球"牌KN95口罩按30元/個的價格銷售。當事人行為涉嫌哄抬價格,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擬對其處以10萬元罰款。

同時,銅仁市一家超市哄抬蔬菜價格,面臨高額罰款。2月8日,銅仁市碧江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該市惠聯超市有限公司的價格行為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1月27日將進價14.2元/公斤的大蒜按42.66元/公斤的價格銷售,2月3日將進價分別為14元/公斤、22元/公斤的豌豆莢按47.96元/公斤的價格銷售,涉嫌哄抬價格,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擬對其處以50萬元罰款。

同一批公佈的案例中,還有兩個移交司法的案例。2月6日,貴陽市南明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公安機關提供的線索,對貴州東昇速達貿易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通過網絡渠道購進各類無產品合格證的口罩58650個,貨值79750元,已銷售金額約56700元,現場查扣口罩27633個。當事人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2月10日,貴陽市雲巖區市場監管局對示愛服飾經營部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存有21箱約5萬餘隻外包裝無中文標識、無相關產品合格證明、無購銷票據的口罩,現場還查獲快運發貨單、銷售記錄等證據材料。當事人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希望廣大經營戶在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中,兼顧社會責任和企業利益,依法合規誠信經營。省市場監管局正告價格違法者,疫情防控期間,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誰敢坐地起價、牟取不義之財,必遭重拳打擊。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呼籲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監督,發現哄抬物價、製售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立即通過12315熱線或平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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