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疫情期間駕車闖卡,固鎮一男子獲刑七個月

2020年2月26日上午,由固鎮縣人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喬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一案在固鎮縣法院一審開庭審理,被告人喬某某被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疫情期間駕車闖卡,固鎮一男子獲刑七個月


經依法查明:2020年2月11日12時許,被告人喬某某在通過固鎮縣劉集鎮楊湖村防疫檢查卡口時,拒不接受管控檢查,強行駕車闖卡,並辱罵撕扯防疫工作人員,致使兩名防疫工作人員不同程度受傷。


疫情期間駕車闖卡,固鎮一男子獲刑七個月


另查明,喬某某在10天之內實施了3次強行闖卡,辱罵防疫工作人員的行為,給當地防疫工作帶來阻礙,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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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喬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駕車衝撞且暴力阻礙疫情防控,其行為構成了妨害公務罪。鑑於被告人喬某某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表示悔改,固鎮縣檢察院依法對該案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最終法院全部採納了檢察機關的定罪量刑建議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喬某某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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