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父亲在女儿出嫁后的欠债该儿子还还是儿女都有义务?

小孩子176675621


理论上该均摊吧。如果房产归儿子,儿子只好单独承担了。如果女儿出嫁时嫁妆丰厚,未必承担一部分父亲债务


孟散人命


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父亲在女儿出嫁后的欠债,该儿子还,还是儿女都有义务?

首先抛出个人观点:父亲对外负债,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一般情形下,在法律上都没有义务替父亲还款。


虽然古语虽有云:“父债子还”。但从现在法律角度分析,这个说法早已不存在。欠债一般都是由合同关系而形成,即“合同之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借贷双方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还款义务人只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父亲对外负债属于他个人债务,子女在一般情形下没有还款义务。

即使是侵权之债(父亲把人打伤了,需要赔偿),一般也只由侵权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子女没有参与侵权行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特殊情形,可能需要子女偿还

(一)成年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父亲所欠债务系为共同生活所借;

此种情形下,由于父母对成年子女并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因此父亲一方对外负债,而且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成年子女应当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二)父亲死亡,子女继承其合法财产

父亲死亡,子女继承其合法财产,有义务在继承父亲合法财产价值范围内,来偿还父亲生前负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再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三)其他应当由子女共同偿还的特殊情形

比如父亲存在转移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给自己的子女。债权人发现后可以行使撤销权,要求无偿取得父亲财产的子女予以返还。


结合问题分析

父亲在女儿出嫁后欠债,通常情况下不需要子女偿还债务。因为无论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之债,都有其特定的义务人,而子女并非特定的义务人。

但是符合特定情形的,子女应当偿还。具体是否符合特定情形,可以对照上述我所列举的情况。

以上内容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纯粹手打、实属不易,喜欢点个关注呗。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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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在于这个“债”的性质。

第一,如果这个“债”是父亲为了自己正常的生活需要而欠的,那么作为子女无论是儿子还女儿都有义务为父亲还清。因为赡养老人这是子女法定的义务,不分儿女。

第二,如果这位父亲欠债不是为了正常的生活需求,而是胡乱花钱,比如赌博等。这时候子女可以不替他还钱,让父亲也要懂得尊重子女的辛苦,不能无底线。

有这样两个事件可以参考:一位老父亲自己在家,儿女都在外地,有一次突然生病,邻居打电话叫的救护车,住院的押金是向邻居借的,女儿最早赶来以后,就把钱还给了邻居,并没有等儿子。当然儿子赶来以后也尽心尽力照顾老人。

还有一位老人,他喜欢赌博,因此经常向子女要钱,儿女很生气,除了生活费,不再额外给他钱。他就借,到时候还不上了,债主就堵上门,子女第一次替老父亲还钱后,就到处和村里人说,如果再有人借给他钱,子女就不替他换了。村里就再没有人借给他钱了。

第三、虽然子女都有义务赡养老人。但是现实中,有的老人的生活只有部分子女承担,而有的子女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居委会调解没有结果的话,老人和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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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得依是否继承父亲遗产而定。

“父债子(子女)还”是有前提的。法律上讲。如果你打算继承父亲的遗产,不管你是儿子还是女子,不管女子出没出嫁,打算继承父亲的遗产,你就得帮父亲还清欠债。

道德上讲。出嫁了父亲的欠债女子不帮还,人们不会像谴责儿子那样谴责女子的。总认为与你出嫁的女子关系不是很大。

总之作为儿女,如果父亲的欠债是为了家庭的付出。不管你继不继承遗产,儿女能帮父亲还债,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孝,是我们中华民族所称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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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明白一个法律问题:即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只规定了儿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而没有规定儿女有替父母偿还债务的义务。所谓的“父债子还”不过是一种旧观念的遗毒,法律对此并不支持。

因此,“父亲在女儿出嫁后的欠债该儿子还还是儿女都有义务?”这本身就是一个被道德所绑架的“伪命题”。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儿女就可以对欠了债的父亲撒手不管了呢?当然不是。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这样的:

一、在能力许可的范围内,积极筹措资金,帮助父亲还债,以减轻父亲的生活压力。

虽然法律并未规定“父债子还”,但在债务的压力下,必然会导致父亲生活质量的下降。在此情况下,子女就有义务缓解父亲的生活压力,让其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为此,在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子女都应积极筹措资金,帮助父亲尽早还清债务,只有这样,才是尽到了赡养父母的义务。

二、找出父亲欠债原因,积极筹划还债出路。

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儿女们的能力有大有小,并且各人都有各人的生活压力。因此,完全依赖于子女们的帮助完清父亲的欠债,在实际生活中并不现实。

因此,在筹措资金帮父还债的同时,

找准父亲欠债的原因,对准原因找办法,帮助父亲筹划还清欠债的出路,才是帮助父亲从根本上解决欠债问题的治本之策。

三、加强对父亲的关爱,让父亲走出对生活的焦虑,避免重蹈欠债覆辙。

父亲之所以会欠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生活压力过大所致。因此,子女们要主动去关爱父母,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所需,给他们一个可以期待的明确的未来,使他们对晚年生活有足够的安全感。要切实地让父母明白,

安安心心养老,不做超出自己年龄和能力的冒险,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负债,就是对子女最大的爱和担当。

此外,如果父亲不幸去世,则其欠债应从其所留遗产中优先偿还,如果其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则子女们并无法定义务替父还债。

总之,中国千百年来的“人治”历史,导致了人们法律的意识十分淡泊。在处理一些问题或纠纷时(比如负债)习惯于以“俗定”代替“法定”,因而使一些看起来可以依法解决的问题,变成了道德的绑架。这也说明,破除陈规陋习,实现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

法律是冰冷和不讲情面的,但是父母儿女之间却有着血脉相连的亲情。因此,善待父母,自觉孝敬父母,为父母分忧是法律之外做子女应有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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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父债子还,它不合乎法律,但是却合乎情理。

为人父母,只要有经济能力,对儿女都是能帮就帮,有求必应。咱中国人历来重男轻女,一般都把家产让儿子继承,女儿是外人,没有分家产的份,所以就有了父债子还这一说。

如果父亲打算将来把家产全部给儿子的话,那就让儿子自己帮着去还。女儿帮是情分,不帮也没错。毕竟她嫁出去,她有自己的家。

如果想让儿女都还,很简单,首先要儿女平等,声明将来家产儿女都有份,这样女儿还债也会得到女婿的支持,不管女儿要不要家产,父亲都要有言在先,只有这样女儿给父亲还债才会没有怨言,才会得到女婿支持,毕竟女儿婚后的收入是归他们小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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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是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对待的。我作为一个儿子,如果姐姐或者是妹妹出嫁了,先不说父母遇到困难要用钱,如果是自己的姐姐或者妹妹遇到困难,父母给了女儿钱,只要父母不要我一辈子都会不闻不问,因为儿子女儿都是父母的孩子,钱是父母的,不管给谁用只要他觉得高兴我都不会阻拦。同样如果是父母遇到这样的困难,作为儿子的我肯定是首当其冲,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我一定是二话没有不会让父母遭难,如果条件不允许以后慢慢想办法。对于女儿我知道有一句话叫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有时候女儿也是夹在中间两难,我只想说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你摸着自己的良心问问自己,你是怎么长大的,父母对你有没有感情,如果你从没有感受到家庭的温暖那我无话可说,如果你是在温暖的家庭中长大的,你怎么忍心看着自己的父母遭难。不要怕你的钱打了水漂,只要父母缓过来第一件事就是攒钱补偿你,不管你要不要,因为父母担心的是你会不会因此被婆家看不起,天下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作为子女的我们都应该不顾一切爱父母,这样你一定不会再有一天留下后悔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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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就是平常我们说的那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种问题,这种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如果完全的按照法律来说,老头如果还不起了他的儿女啊,都有其他还债的义务,这个是毋庸置疑的,同时呢,我们法律还强调一点,就是当有一天老头身体不好了,比方说失去了收入和自理的生活的能力,他的儿女呢也同样都要承担一样的赡养义务,而在我们中国国内呢,我们传统文化都有这样一种认认识,特别是在乡间认为闺女是泼出去的水嫁出去了家里的财产呢没有他的份儿了将来如果老头名下还有遗产大部分的都会留给他的儿子,这是我们的传统文化,也是我们普通老百姓长久以来的固定的看法。

问题到这儿似乎就打了个结,那么我们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了。有可能提出这个问题的呢,是比较关心女儿这一方的朋友来提出来的,那么如果女儿有这个经济条件,她本人和她所在的家庭,也有这个意愿愿意帮助分摊一部分相关的债务,这个问题也比较好解决,这有可能是实际中切实可行的一方面,至于问题所在呢,就是分摊的比例多少的问题,同时呢要强调一下和这个儿子还有老头事先讲好,将来大家都要共同赡养老人承担各自的赡养义务,同时呢要对他的遗产大家都有份儿,有可能现实的情况是这个老头没有什么太多的遗产,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留给孩子的更多的是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这种情况比较多,那作为子女呢,我个人认为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还是要把老人照顾好,包括他的债务。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因为我觉得毕竟钱财乃身外之物,父母呢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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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我是一个头条新君,欢迎大家点赞关注,这里先谢谢大家了。

首先来说,父债子还这一说法已经是过去式了,国家法律没有给予支持。

所以是不需要偿还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民法通则第二章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以父亲无需要替成年子女偿还债务。

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法律规定之外,还要看各个家庭的情况,如果子女有那份心帮忙偿还也是很好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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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问题我从法律角度讲是不用你自己还的。《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你父母健在的话,你是不用还的;而且现在也没用“父债子偿”的规定,这跟你出嫁没关系,但是如果你想分的遗产的话就要从遗产中扣除父母的债务了。

你父母健在的话,你是不用还的;而且现在也没用“父债子偿”的规定,这跟你出嫁没关系,但是如果你想分的遗产的话就要从遗产中扣除父母的债务了。

但是从亲情上面讲,该帮还是要帮一下的。

在自己能力允许的情况下,要支援一下。

父母生我们养我们也不容易,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是那层血浓于水的亲情是难以割舍的,家中有困难我们不能袖手旁观。以后娘家还要回,娘家也是你的一个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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