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用心詮釋“職責所在”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2月26日訊2月1日清晨6時許,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塗嶺派出所民警陳興南突然接到了一樁案子,原以為只是一件簡單的刑事案件,但在瞭解完詳細案情後,他的心情變得複雜起來。

原來,在這起案件中,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竟然都是從武漢返鄉的人員,並且雙方還都在隔離期,1月31日晚,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都違反居家隔離觀察規定,私自外出。

雖然在辦案時陳興南一直戴著口罩,但是抓捕嫌疑人,指認犯罪現場,難免會有接觸,萬一……

陳興南一下子陷入兩難的境地。

“可這案件終究要有人來辦。說實話,剛開始心理上有一點負擔,但是我已經接觸了,沒道理再讓其他同事接手呀。”於是,已經值班一夜的他主動請纓,投入案件的辦理中。

抓捕、審訊、辨認現場、給犯罪嫌疑人體檢、辦理刑事強制措施......陳興南都主動承擔,並儘可能讓配合辦案的人員減少和涉案雙方的接觸。連續作戰三天兩夜後,案件的各項證據鏈終於固定下來。

2月4日,案件雙方隔離期滿,陳興南也鬆了一口氣,並按照規範要求,開始在派出所的宿舍進行居家醫學觀察。

陳興南攬下這個案子的時候,家裡人並不知情,直到案件辦理完之後,他才告訴了妻子。同在公安系統工作的妻子沒有怨言,只是叮囑他每天都要把自己的身體健康情況及時告訴她。

“這是工作,是職責所在,沒什麼大不了的。”陳興南平淡地說。

(本報記者 肖贛 通訊員 劉婉娥 莊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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