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甘南縣公安局第二派出所快速處理一起小區闖卡案件

齊齊哈爾新聞網2月28日訊(張欣)2月25日上午10時許,甘南縣公安局第二派出所民警接到在金地名苑小區執勤的包保單位報警稱:一男子在沒有包保單位同意的情況下進入金地名苑小區並辱罵威脅工作人員。接到報警後,縣公安局第二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對已在家中的李某凡進行傳喚並調查。

經調查,李某凡在疫情期間,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在沒戴口罩、沒有包保單位同意的情況下擅自進入金地名苑小區,並威脅包保單位工作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甘南縣公安局給予李某凡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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