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老公家暴我想離婚
孩子從小跟我長大
老公沒給過撫養費
現在卻把孩子藏了起來
不讓我們母子相見
我該如何爭取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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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因為家暴等原因要離婚,小孩從小在女方家長大,但現在被男方藏起來,不讓女方見孩子,電話也不接,以此逼女方就範。孩子在男方家日漸消瘦,女方如何最大限度爭取撫養權?如果爭取不來撫養權,女方的探視權能有多大的可能性執行?工資男方較高,但都被他媽媽以各種理由騙去,從沒給妻兒半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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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我的妹妹在某品牌連鎖奶茶店的門店上班。現在妹妹懷孕,奶茶店都是一般站一天。公司分門店和後勤,跟領導申請到後勤被駁回,說是沒有崗位空缺,也不說具體怎麼解決,變相拖著讓員工主動辭職。請問這種情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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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2007年買樓,七樓帶閣樓,買的時候閣樓沒有水電暖。因為保溫不夠,導致七樓室內潮溼牆體有黑色黴菌,2018年將閣樓裝修,供熱公司在2018年收取供熱費時要求將2017年閣樓供熱費上繳,還有滯納金。2017年收熱費時沒說收閣樓熱費,請問2017年閣樓熱費可以不補交麼?閣樓交費需要測量,測量費用應該誰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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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1.跟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公司自己收取了兩份,從來不給員工。2.勞動合同簽訂顯示每天工作八個小時,實際工作每天12小時,從來沒有加班費。3.平時沒有休假的,只有停產了才休假。請問這樣的公司如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如何收集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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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公司規定不要求加班,但是不加班的話會說我們工作做不好。之前會因為項目緊急週六日會加班,但都有調休。現在不給按照月計劃來,如果因為趕項目申請週六日加班,公司不予調休。但是公司要求週六日加班,不能有任何反駁。不然扣三天工資。請問這種情況,符合勞動法麼?
感謝值班律師:
任戰敏(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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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 | 鄭俊宇
維護 | 韓昕林
主編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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