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遊客訴海景客房難看海 三亞中院用“雲間”法庭解糾紛

遊客夏某因在網上預訂三亞某度假酒店豪華海景房,坐在房間內卻看不到海,遂以涉嫌虛假宣傳為由將該酒店告上法庭。酒店因不服一審判決,向三亞中院提出了上訴。2月26日下午,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雲間網上視頻庭審系統,完成了該糾紛案件二審的法庭詢問程序。

“在海景房裡,卻看不到海,酒店的宣傳圖,和實景相差太遠!”被上訴人夏某稱,自己於2017年12月31日在美團網上預定被告三亞某度假酒店豪華海景房一晚,共支付1026元。在當晚入住酒店後發現,該酒店所能觀看到的景觀與預定宣傳圖片完全不符,在酒店的房間裡只能看到酒店的樹,完全看不到海,遂向酒店提出要求換房。但是酒店換了之後也無法在房間內觀看到海景,只能走到室外陽臺上才能看到海景。為此,被上訴人於2018年1月向三亞市工商部門投訴酒店虛假宣傳的問題,三亞市工商部門做出酒店圖片下架的處理。

2019年8月27日,夏某將該酒店訴至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2019年10月24日,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在庭審中,夏某稱其於2019年4月,在預定酒店時無意間發現酒店再次將之前要求下架的所有圖片再次上架,夏某遂又向工商部門進行了投訴,工商部門再次做出了要求其圖片下架的處理。

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審判令該酒店在幾家主流預訂網站的原發放宣傳圖片處進行準確、真實說明,並對原發放的宣傳圖片存在瑕疵問題向廣大消費者致歉;向原告夏某返還住宿費用1026元,並賠償原告一倍住宿費用1026元,共計2052元。

該酒店因不服一審判決,向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在法庭詢問過程中,被上訴人夏某稱酒店當時在多家主流預訂網站的宣傳圖片顯示可在酒店房間內看到海景,但事實上,只能在酒店房間的陽臺上探出去一點,才能看到海景。該酒店訴訟代理人稱酒店照片均為實圖拍攝,只是拍攝角度和後期美化,造成一定差異性。大部分房間能走上陽臺,側面觀海。因房間照片系7年前拍攝,酒店周圍的樹木等熱帶植物生長繁茂,造成一定遮擋,影響遊客的觀景視線。

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有序進行了充分陳述、答辯、辯論。最後,法官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並給予庭外15天的和解期,詢問過程歷時一小時順利結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更好的滿足疫情期間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三亞中院組成“雲間”法庭,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網絡平臺進行訴訟活動,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及合法權益,確保審判工作與疫情防控兩手抓、兩不誤。


來源:三亞傳媒融媒體記者 吳英印 通訊員 盧音

審核:郭豔菊 袁純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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