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铅山县:上饶市首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线啦!

2月24日,江西省紫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5吨红芽芋,经抽样送往铅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结果合格。公司随即开具了编号为NO:SRYS 2000001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该合格证为

上饶市第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铅山县:上饶市首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线啦!

铅山县:上饶市首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线啦!

铅山县:上饶市首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线啦!

铅山县:上饶市首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线啦!

铅山县:上饶市首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线啦!

▲带证上市,确保安全

一张合格证,一份责任心。江西省紫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郑重地向社会承诺: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质、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就是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农产品的“新名片”、是食品安全的国家行业标准,更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实体现,带证上市,确保安全。

什么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

开具后,种植养殖生产者须履行哪些义务?

种植养殖生产者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一审:孙志攀 终审:徐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