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熙寧二年(1069年),一場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機為目的,以
"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各個方面的社會變革運動轟轟烈烈地開始進行。這場變革運動被稱為熙寧變法,由於提出改革主張和實施內容的是王安石,所以也被稱為王安石變法。變法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但是,王安石變法卻因支持變法的宋神宗去世(1085年)而宣告結束。不久,以司馬光為代表的反對派以秋風掃落葉似的將變法內容全部廢除了,變法以失敗告終。
近千年來,不少人對王安石變法的失敗深感惋惜,對王安石和司馬光這對在變法中的生死冤家更是爭論不休。民國以來,肯定王安石變法而批判司馬光反對變法基本成為一邊倒的觀點,認為司馬光是典型的“頑固派”、“守舊派”,是導致變法失敗的罪魁禍首。
然而,小城君卻認為,司馬光並非是“頑固派”、“守舊派”,而且導致變法失敗的這口黑鍋,是不應由司馬光來背的。
面對積貧積弱的現實,變法還是不變法?
北宋,是我國曆史上十分不景氣的朝代。
由於北宋政府推行“不抑兼併” 的土地政策,使地主階級肆意霸佔土地,形成了“勢官富姓,佔田無限,兼併冒偽習以成俗”的局面,結果是“富者有彌望之田,貧者無卓錐之地”,農民階級與地主階級的矛盾日趨尖銳化,各地各族的農民武裝起義不斷。
另外,宋太宗之後的北宋,俸祿優厚的各級官吏逐年猛增,靠國家養活卻脫離生產的僱傭兵無限擴充,每年要以大批物資送給契丹貴族和党項貴族,宋朝皇室生活侈靡,揮霍無度,導致宋朝的財政赤字越來越大。因此,在太宗趙光義時代,每年國庫節餘大半,而到仁宗時,國家財政收入比前增加五倍而國庫已不足支出了,北宋王朝的財政陷入了嚴重的危機。
再者,在對遼、西夏統作戰中的失敗和屈服,使北宋的統治危機更加嚴重。
以上就是王安石與司馬光所在北宋當時積貧積弱的現實,北宋王朝面臨的是“山雨欲來風滿樓”的嚴重形勢,改革已是勢在必行!
司馬光是“頑固派”、“守舊派”?
1062年,司馬光就曾上奏:“自景赫以來,國家怠於久安,樂因循而務省事,執事之臣,頗行姑息之政。”“朝廷之政如是,則四方必有甚矣。”為了改變這種因循守舊的現狀,司馬光提出一系列意見,要求“陛下當奮剛健之志,”振興朝政。司馬光希望“國家將除積久之蔽,立太平之基,”反對選用人才“累日月以進秩,循資歷而授仕,”主張“度材而受仕,量能而施職,”提拔優秀人才。司馬光對當時冗官成災十分不滿,反對“無故受官。”司馬光還反對擴軍,提出“國家患在兵不精,不患不多”,“州縣不得妄招饑民以充廂軍。但據所有鬥解,救濟農民。”司馬光更反對濫用國家錢財,他曾將給他的賜賞作為公用。總之,在變法前,“司馬君實為中司,已請稍變舊制。”
治平四年(1067年),久慕王安石之名的宋神宗即位。1068年,王安石任翰林學士,二次被召人京。宋神宗認為“當今理財最為急務,養兵備邊,府庫不可不豐,大臣宜共留意節用。”司馬光與王安石看待神宗關於“理財”的不同意見,便開始了二人關於變法的爭論。
對這一問題,司馬光的回答是“方今國用窘竭,非痛裁省浮費,不能復振。”而要裁省浮費,必需“從貴近始”,減少皇親大臣的賜賞等費用,以期上行下效,普遍裁省冗費。而王安石反對司馬光的節流主張建議,他認為“節省開支,無補手國” ,只要“得善理財者,何患不富?”並且提出可以“不加賦而上用足”。
司馬光認為王安石的“理財”只不過是空談:“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財貨百物,止有此數,不在民,則在官。”“不加賦而上用足,不過設法侵奪民利。”這就使司馬光與王安石的意見分歧,轉化為激烈的矛盾鬥爭。
關於王安石變法,司馬光對宋神宗說出了自己的觀點:“且治天下,譬如居室,弊則修之,非大壞不更造也。大壞而更造,非得良匠、得美材不成,今二者皆無有,臣恐風雨之不庇也。”言外之意,司馬光認為:第一,法可以變,但當時不必變,有弊病可以修補改正;第二,即使要變法,也不具備變法的客觀條件,包括適合實施變法的人和合適的變法措施;第三,王安石變法弊多利少,如果長此以往,將梁傾屋倒,無地容身。
可見,司馬光既不是守舊派,更不是頑固派,他並不反對變法改革,而是反對王安石那樣的變法。
司馬光為什麼反對王安石那樣的變法呢?
應當說,司馬光反對王安石變法,是有可取之處的。北宋開國以來,建立了一套政治法律制度,加強了中央集團統治,在當時基本上適應了經濟發展的要求,所以北宋的生產力發展較快。
到王安石變法之前,宋朝近百年的歷史,逐漸走下坡路,在許多統治環節上,出現了弊病。這些弊病,應該通過緩和的、局部的改革來解決。王安石變法脫離當時的社會實際,用空談與急風暴雨式的變法運動,企圖一夜之間改變一切,當然是行不通的。
因此,司馬光不得不由原來主張改革,轉而反對王安石那樣的改革。
王安石變法為什麼會失敗?
司馬光認為,王安石變法有兩大致命傷,一是用人不當,二是對國家無益有害。
王安石變法之初,用他的話說,叫作“舊時人不肯向前,” 因為那時幾乎所有的中央機構重要成員,都不贊成王安石變法。對這些反對變法的舊臣,王安石只是簡單地以劃線:凡是反對他的意見的,一律加以排斥甚至打擊。
在這些臣僚中,有的確實保守頑固,應當處理。但許多人並不保守,有的甚至贊成過革新,例如韓琦、歐陽修、蘇氏兄弟。他們有的支持過慶曆新政,有的在王安石變法之時,還曾“自蜀至京師,上書言事,神宗皇帝即日召見延和殿,授制置三司條例檢詳文字”而直接參與了變法。
由於他們對變法的某些方面、某些措施有看法,就被無端貶逐。蘇東坡就是由於向宋神宗提出了變法“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為王“安石滋怒,使御史謝景溫論奏其過,窮治無所得,軾遂請外,通判杭州。”
這樣,王安石便擴大了打擊面,使許多臣僚同變法處於對立的地位,增加了變法的阻力。所以史載“王荊公行新法,同時諸公,皆以為不然。”司馬光更是抓住一點,嘲諷王安石要“力戰天下之人,與之一決勝負。”反對王安石任意處置舊巨。
1070年,沉浸在變法之中的宋神宗將司馬光調離東京,出知永興(今陝西西安)去了。去永興前,司馬光壯心未已,不甘心於不問朝政,寫了三封信給王安石,勸其改弦更張,信中列舉變法的種種弊端,希望王安石不要“用心太過,自信太厚。”信中也為蘇軾等抱不平:“今遷安石者如蘇軾輩,皆肆行低毀,中以危法。” 王安石卻不為所動,給司馬光作了如此迴音:“至於怨誹之多,則固前知其如此也。”
1071年春,司馬光離開永興,到洛陽專致於編撰《資治通鑑》等歷史鉅著,從此十五年來不問政事。只是在1074年王安石罷相,宋神宗頒佈求言詔之時,司馬光才應詔上了兩次奏摺,堅持認為王安石變法在“六年之間,百度紛擾,四民失業,怨憤之聲,所不忍聞,災異之大,古今罕比。”
王安石一面排斥舊臣,一面卻急於啟用新人。在這班新人中,有的確實從國家、民族利益出發而贊成變法,有的卻是見風揚帆、投機鑽營之徒。例如呂惠卿,其雖有能力,但他在變法順利時,唯王安石之命是從;變法遇到挫折,卻謀權以營私,競然排擠王安石。司馬光早就提醒王安石“不可信任呂惠卿,惠卿真奸邪而為安石謀主。”可惜的是,王安石偏聽偏信,直到為呂惠卿所賣,才“切切以呂吉甫為恨。” 方才認識到“司馬十二(光)君子人也。”
司馬光反對王安石用人不當,倒是有其思想淵源的。在司馬光看來,“治在得人,不在變法,”“苟得其人,則無患法之不善。不得其人,雖有善法,失先後之施矣。故當急於求人,而緩於立法也。”從王安石變法失敗的實踐上講,可以反證司馬光的這種說法是正確的。
王安石變法並沒有充分醞釀準備,便急躁冒進,急於求成。
1069年三月設條例司後,七月立均輸法,九月立常平法,十一月立農田水利法,第二年正月,行青苗法。在半年多的時間內,變法的主要方面,相繼立行。這樣的速度,不要說不符合實際而難以執行,就連下達到州縣,也不容易。說嚴重點,這是紙上談兵。這怎能不叫“求治太急”?又怎能不使司馬光反對?怎能不造成“天下之議論洶洶”?
對於新法的條例,司馬光是堅決反對的。概括起來,司馬光反對的是:
一曰廣散青苗,使民負債日重而縣官無所得;二曰免上戶之役,斂下戶之錢以養浮浪之人;三曰置市易司與細民爭利,而實耗散官物;四曰中國未治而侵擾四夷,得少失多;五曰團結保甲,教習兇器以疲擾農民;六曰信狂狡之人妄興水利,勞民費財。
具體來看,司馬光反對青苗法“使民負債日重”,是事實。加上在執行青苗法的過程中,發生“抑配”,即強迫命令等情況,青苗法雖然增加了國家收人,但卻加重了人民的負擔。免役法比起差役法來,是歷史的進步。然而在推行免役法過程中,免掉了“上戶”即中小地主之役,卻把它轉嫁給了“下戶”即農民等小生產者,同樣加重了他們的負擔。市易法由官府控制商業貿易,不僅限制了大商人的買賣,而且對中小商人也很不利。至於有關“強兵”的各種變法,王安石沒有也不可能根本改變北宋的“積弱”局面。而所謂“保甲法”,在當時就是為了嚴格控制被壓迫階級,防止與鎮壓農民起義。只有農田水利法,是為民造福的措施,而在興修水利過程中,確實有過因用人不當而“勞民費財”的事。
縱觀司馬光反對變法的六個方面,除了農田水利法外,其它都說出了變法的要害問題
:“使民負債日重”或“斂下戶之錢”,即加緊掠奪人民的財富。是的,在變法中,國家收人是增加了,但那都是人民的血汗。一些人避而不談國家收人增加的原因,只片面說這是限制豪強的結果,是片面且失妥當的。然而,司馬光揭露了王安石變法的弊病,不等於司馬光真正站在農民利益立場上。他只是認為王安石“唯錢是求”,弄得“富者差得自寬,貧者困窮日甚矣。”他所憂慮的,不是對農民的剝削,而是王安石變法加重剝削之後,可能引起社會混亂,從而動搖封建統治。所以司馬光為了使皇帝不支持變法,避而不談變法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然而宋神宗支持變法,正是由於看到變法確實增加了收人,所以變法在神宗時期雖困難重重卻得以繼續進行。
可是,王安石是一個富於幻想的不成功的改革家。他的行動遠不如言論那麼美妙。司馬光反對王安石變法,並不說明司馬光完全正確。王安石提出了不成功的改革方案,司馬光反對這一方案,卻提不出更好的方案。
公平而論,王安石是我國封建社會的改革家。對於變法的失敗,王安石晚年時曾說:“得其人緩而謀之,則為大利;非其人急而成之,則為大害。” 簡而言之,非法弊而實為人弊也。在王安石看來,自己變法的主張是沒錯的,主要是下面的官吏在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嚴重問題,從而導致了變法失敗。
王安石的改革,以增加國家收入為目的,以加重被剝削者的負擔為手段。他沒有對農民作出什麼讓步,沒有真正打擊大地主利益,也沒有支持中小地主利益。
這就決定了王安石變法必然失敗。
殊途同歸的兩個“拗相公”
王安石好想象,善辭令;司馬光拙於辯,務實際。二十來歲的宋神宗之所以聽王安石而不聽司馬光,原因之一即在於此。此二人有一點卻是共同的:固執、主觀、武斷。
司馬光批評王安石“執拗”,他自己也好不了多少。所以朱熹批評“溫公忠直而於事不甚通曉。如爭役法,七八年間直是爭此事,他只說不合令民出錢,其實不知民自便之。此是有甚大事,欲如此捨命爭。”司馬光與王安石之間不存在根本利害衝突,然而卻固執地爭鬥了多年。
1076年,王安石第二次被罷相,變法處於困境,一些新法名存實亡。1085年,宋神宗病死,不滿十歲的哲宗即位,太皇大後聽政,新法危在旦夕,司馬光被召人京,上臺執政。司馬光執政前,朝野寄以重望。
司馬文正公以高才全德,大得中外之望,士大夫識與不識,稱之曰‘君實’,下至閭閻匹夫匹婦,莫不能道司馬。故公之退十有餘年,而天下之人日冀其複用於朝。司馬溫公元豐末來京師,都人壘足聚觀,即以相公目之。
這些熱烈期盼司馬光重返朝政的記載,難免溢美誇張,但確實證明司馬光“屐道醇固”,老成持重。反變法者重新掌權,標誌著王安石變法的最後失敗。儘管廢除僅剩的青苗、免役、保甲等法是大勢所趨,但對司馬光來說,仍然是一次考驗。
可惜的是,司馬光越來越固執,這就促使他犯了最後的錯誤。如果說司馬光在反對變法時,尚且知道對於時政,應該“存其善而革其弊,”反對王安石“無大無小,盡變舊法以為新政也。” 那麼,此時的司馬光卻犯了與王安石相似的急躁病,他既不問新法是否尚有可取可改之處,更不問廢除新法需要時間,而是以“改之當如救焚拯溺,猶恐不及”的速度,將僅剩的新法,全部加以廢除了。
對於司馬光這種矯枉過正,連與司馬光站在一起的一些人,都不贊成。畢仲遊認為:
今遂廢青苗,罷市易,除役錢,去鹽法,凡號為財利而傷民者,一掃而更之,則向來用事於新法者必不喜矣。
範純仁更對司馬光說:
治道去其太甚者可也。差役一事,尤當熟講而緩行之;不然,滋為民病。設議或難回,則可先行之一路以觀其究竟。
蘇軾也反對急於廢免役而復差役,並且勸告司馬光,“法相因則事易成,事有漸則民不驚。”然而,曾經認為王安石固執,自己多次建議“廣開言路”的司馬光,卻誰的話都聽不進去。唯有“奸臣蔡京知開封府,迎合溫公意,用五日限,盡改幾縣僱役為差役,至政事堂白溫公。公喜曰:‘使人人如待制(蔡京),何患法之不行。’”
司馬光在其暮年,忠誠可嘉,但偏執得令人可惱,而且一樣用人不當。司馬光批評王安石“用心太過,自信太厚” ,一旦自己上臺,卻落得殊途同歸,成了“拗相公”。
司馬光任宰相時,風燭殘年的王安石深為憂慮。當他聽到免役法被廢時,仰天長嘆:“此法終不可廢也!”有人告訴他,“近有指揮不得看《字說》。”王安石更加氣憤:“法度可改,文字亦不得作乎?”“是夜聞公繞床行至達旦,於屏上書司馬光三字凡數百。”司馬光確實也是太過分了。
幸而王安石死後,司馬光倒還稱道“介甫文章節義,過人處甚多,”而且建議對王安石“宜優加厚禮。”不久,作相一年來的司馬光也去世了。
從此,各領風騷之間的變法之爭,成了歷史。
結束語
歷史往往不如人們所希望的那樣簡單。司馬光與王安石生死相近,情深誼長,立場相同,在變法問題上,卻針鋒相對,水火不容。這既不是儒法之鬥,更不是路線之爭,不過是對朝政的想法、看法與治理方法不同而己。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王安石變法有得有失,司馬光反對變法有對有錯。失在王安石脫離現實,急功好利。錯在司馬光否定一切,又肯定了不該肯定的。
司馬光反對王安石變法,既不能證明他是守舊、頑固派,更不能斷定他是逆歷史潮流而動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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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宋史》
《能改齋漫錄》
《宋人軟事彙編》
《宋朝事實類苑》
《三朝名臣言行錄》
《龍川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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