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6月30日前,我市13萬企業用戶電價可按原到戶價95%結算

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渡過難關。近日,省發改委下發《關於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要求,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網企業在計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通知》同時明確,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和減容(暫停)期限。申請變更的用戶不受“暫停用電不得小於15天”等條件限制,減免收取容(需)量電費。對於疫情發生以來停工、停產的企業,可適當追溯減免時間。

對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容(需)量電費的,實際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過部分按實計取。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用電需求,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

此外,疫情防控期間,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用電,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繳清。

以上規定執行時間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據市發改委統計,我市約有12.94萬戶電力用戶可享受到優惠電價,其中,大工業電價用戶0.12萬戶,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力用戶12.82萬戶。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降價政策實施後,電網企業將主動宣傳階段性降低用電成本政策,明確降價範圍對應的用戶,確保降價政策全覆蓋宣傳到位;各轉供電主體應確保電價紅利及時足額傳到終端用戶,確保終端用戶享受降價政策紅利,增強企業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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