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灯塔市民注意!公安局明确烟花爆竹燃放期和燃放范围,违者必罚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根据灯塔市市政府令, 在灯塔市建城区域内, 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次年正月十五日可以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 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否则给予行政处罚。

本规定所称的灯塔市建城区域范围:为东至沈营公路外环以内区域; 南至葛西河路以内区域; 西至沈大高速公路以内区域; 北至小小线以内区域(含土佳屯村、大路村)。

灯塔市公安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