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以防控疫情為由拒收現金?人民銀行:要避免

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吳雨)中國人民銀行28日對外表示,近期接到群眾投訴,反映個別商戶以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為由拒收現金。對此,人民銀行表示,疫情防控期間,可優先採用安全合法的非現金支付工具。但各商家要做好服務與溝通,避免出現拒收現金情形。

疫情防控期間,人民銀行已採取加大原封新鈔投放力度、組織金融機構對回籠現金進行殺菌處理等多項措施,保障公眾安全、乾淨用現。

據介紹,為保障新鈔供應,1月17日以前,人民銀行向全國安排調撥近6000億元的新鈔,春節前緊急向武漢投放了40億元的新鈔。

人民銀行副行長範一飛在此前舉行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已暫停了現金跨省調撥,以及部分疫情嚴重地區的省內調撥。同時,要求商業銀行的現金業務按照收支兩條線進行,對外付出現金儘可能以新鈔為主,回籠現金時對醫院、農貿市場等渠道回籠的現金採取特殊處理並單獨封存,消毒後交存人民銀行,不得對外支付。

針對疫情防控期間現金使用安全,人民銀行還印發了相關指導意見,提出對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回籠現金,採取紫外線或者高溫等消毒,存放14天以上再投放市場;對於非疫情防控重點地區現金消毒以後,存放7天以上再投放市場。

人民銀行相關人士提醒,在現金傳遞過程中可能會有人員接觸,所以需要做好防護,養成使用現金後及時洗手等良好的用現習慣。

人民銀行表示,一貫鼓勵現金、非現金等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諧發展。疫情防控期間,為減少人員接觸,可優先採用安全合法的非現金支付工具。請各商家尊重消費者多元化支付方式選擇,做好服務與溝通,避免出現拒收現金情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