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古代是怎样解决光棍问题的?

衢州土郎中


古代重男轻女,很多女孩子往往还没来得及长大就被掐死了。

丈夫:什么?还是个女儿。掐死,掐死。

古代帝王三千后宫佳丽,有的甚至上万!!!王侯将相,地方富豪也是三妻四妾。这种情况下,女子数量就会不断减少。打光棍的人也就越来越多了。


解决方法一:没长大?没关系

古代女子到达了一定的年龄,就必须出嫁。这个年龄根据朝代的不同也有所改变,但一定都很早。

比如这个朝代,光棍人数比较多,那么他们可能就会把女子出嫁的年龄降低一年或者两年。虽然女子还没来得及长大,但是也可以嫁人。


《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

解决方法二:嫁过人?没关系

古代都有好女不二嫁的说法,向鲁迅写的祥林嫂就是因为再婚而被鲁镇的人嫌弃。而祥林嫂自己也因为这件事情非常自责。

但是特殊时期有特殊的办法,必要时刻官府就会鼓励再婚,但这些积累很久的封建思想已经深入人心,所以除非那些实在找不到老婆的才会找有婚史的女人。

解决方法三:打仗

古代虽然重男轻女导致男性人数很多,但是古代的战争对于男性人口的消耗更大,一场战争死个几十万,那可全是男性呀。
(一下去了四十万)


所以在古代尽管重男轻女,尽管土豪地主三妻四妾,但是光棍问题还并不严重。

但如果自己不努力,没能改善生活条件,那么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活该光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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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光棍问题其实比现在要严重多了,且历代都有。古代允许开妓院,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解决这部分光棍男人的性生活。但逛妓院终归不是彻底的解决办法。那么,古代是如何解决光棍问题的?

 强制女子出嫁

  如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


2、“ 瓜不甜” 也要强扭

在晋代, 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 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 武帝纪》( 卷三) 记载, 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 使长吏配之”。意思是, 女孩子到17岁了, 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 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 逼其强行嫁人。

3、鼓励“ 二婚”

在古代有“ 好女不二嫁” 的说法, 讲究的是从一而终的婚嫁习俗。所以不管是民间, 还是官府, 鼓励再嫁是非常有难度的。在古代, 男人一般视娶寡妇为低人一等, 在社会上会抬不起头, 让人看不起, 除非实在讨不到, 或讨不起黄花闺女了, 才会选择有婚史的女人结婚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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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说到这个问题很多人回想到那个方面——“妓院”,而且在古时候历朝历代都是久存不衰的。当然这也算是其中一个吧,但却不是唯一的而且也不是最好的办法,只能算是饮鸩止渴。动辄就会让许多人倾家荡产,并不是很好的一个举措。


其实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古代的阶级统治者还是很下了一番苦功的,毕竟那时候生产力低下,人口才是经济、发展的重头戏,只有人口兴旺了国家才会兴旺,同样一个家族一个家庭也是如此,所以,他们不得不为这些做出一些实际有效的改革办法。

其一:强制女子出嫁。

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而到南北朝时这一律令更加严苛,适龄女子没有婚嫁的话还要法办其亲人父母,这样就更进一步遏制了“剩女”的产生,虽说在当时是为了保证人口增长,但同样也是在减少光棍的产生。


这样,就从法律制度上限制了“孤男”“寡女”的数量,使得男女在尽可能大的程度上减少浪费,尽最大可能的解决“光棍问题”。

其二:官媒指定

过去男女婚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大家都懂,就是给男女牵红线的介绍人。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订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这种媒人都是民间的,属私媒。官媒,就是官府负责解决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专职人员,与今天民政上发结婚证书的公务员在职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权力更大,官媒通过强制手段给光棍找老婆,指定某女嫁给某男,纯是“拉女配”。在清代,就设有“官媒”,如大量男子被罚配去的新疆,为了边疆稳定,后继有人,就设了不少官媒,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光棍,让他们一起生活,繁衍后代。因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光棍们争着送“聘金”呢,不送就向光棍索红包。有意思的是,为了防止男女绕过官媒私下来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墙子”。所谓的“墙子”就是小巷子、旮旯处,这些男女方便私会之所。如果发现崔莺莺和张生那样翻墙私会现象,光棍男子往往会被官媒赶走。


从今天的角度来看,似乎有些不合理法,有些“强娶”的意味,但是在那个年代,确实解决了不少光棍问题。因为那时候理法本身就存在缺陷,而且民主意识度没有现在高,而且现在也不是在谈论理法问题,所以说,这种官媒指定在当时也是非常好的一个手段。

其三:支持寡妇再嫁。

这在当时可谓是一个了不起的改革吧,过去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好女不嫁二嫁”,讲究从一而终。因为迷信认为,一个女人嫁给了两个男人,等于让两个男人过手,是犯贱,会被人看不起不说,死后也不得安宁,到阴间会遭二鬼缠身。如果二鬼闹到阎王爷那里就恐怖了,往往会判女鬼锯成两半,分给二鬼。所以,古代让寡妇再嫁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的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而这种做法在当时可谓也是一种进步吧,虽然本意可能不是如此,但确实有打破封建传统,解放女性束缚。

其四:鼓励娶二婚

与上面提倡寡妇再嫁相对是鼓励男人娶寡妇,找二婚老婆。过去男人一般视娶寡妇为低人一等,在社会上会抬不起头,让人看不起,除非实在讨不到,或讨不起黄花闺女了,才会选择有婚史的女人结婚成家。所以,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男子娶二婚女亦难。但是,任何事物只要看多了就好办了。习以为常之下,还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风俗。在古代的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成了一种常规伦理。在早期,一些少数民族甚至还有“妻后母”风俗,即儿子娶老爸的小老婆做老婆。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便遇到过这种令她尴尬的事情,她和亲边塞,丈夫匈奴呼韩邪单于阏氏死后,只得入乡随俗,嫁给了前夫的儿子。这种家庭内部的再婚和再嫁,初衷是最大可能地利用育龄女人的生殖能力,来增加家族人丁问题,但在事实上却也有助于解决光棍问题。而且对于思想观念开放也是有一定的推进作用。

其五:限制富人娶妾

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男女性别比例是一定的,在自然状态下基本上不会有剩男或剩女。但了解中国古代史的人都知道,过去不像现在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在漫长时间内,实行的是多妻制或一妻多妾制。这样便人为造成了“男多女少”现象,好多适婚男人找不到适龄的女人,适婚女人去当小老婆了啊。国家统治者看到男人过度纳妾给社会带来的多方面严重问题,所以,不少朝代都加以限制,并不是说你有钱就能任意讨小的。如在汉代,蔡邕所著的《独断》称,“卿大夫一妻二妾”,有特殊贡献,才可以最多娶八个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个妾,即“士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庶人一夫一妇”,和现在一样,是一夫一妻制。元代则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庶人(老百姓)不得娶妾。即使符合纳妾条件的,也不是什么时想纳就什么时纳的。如明朝,朱元璋规定,亲王一级的“许奏选一次,多者止于十人”;世子及郡王则少多了,减了一多半,“额妾四人,一生中一般就是纳妾一次,除非无后才可再纳。


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说这些法律也越来越完善,有时候可能并不是这么个意思,但不可否认的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确实是一种进步,所以也看起来越来越合理。“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妾”完全就是一种资源浪费,虽然说私下里许多人都想着这样很好,但是有没有想过实际,能否照顾的过来,还有许多人是“光棍”呢!历史上之所以发生许多“私通”之类的事情想想应该也是合理的,毕竟是人,力有不逮,站在光棍的角度来看,这些人还真不值得同情,浪费那么多资源又是何苦呢?活该头上“绿油油”的吧。


其六:一妻多夫

就是一个女人有不只一名丈夫,或者说,几个男人合伙娶一个妻子,轮流同房。这种现象在今天的西藏等地方,在共和国成立好多年后,仍能找到研究案例,往往是兄弟几个共娶一个妻子。当然一些极度贫困、文化落后的地方也有存在的可能,但是从进化论角度来讲,是不建议这种,对人类的发展大局有影响。


其七:增加“奔”的机会

奔,可简单理解男女自由交流,“私奔”里的奔就有这种意思。用今天的话来说,这叫为单身男女提供交友的平台,这种解决光棍的手段,在现代最受推崇,工会、居委会的大妈大婶最乐于此事。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一个典型的“奔”机会,为青年适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处提供了特殊机会,提高男女婚配率。《周礼》中的《地官·媒民》是这样说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仲春会”一般在“三月三”。除了这一天,古代可以给光棍提供择偶良机还有不少,如正月十五、七月七等。


当然,古代解决光棍问题的手段和方式还有很多。但是,再多也没有现代机会多、花样多。现在有电脑,有网络,有舞厅,有歌厅……还有如《非诚勿扰》这样的的电视相亲节目。依我来说,光棍们现在根本不需要什么媒人、红娘,只需要努力提升自己,自己就可以搞定终身大事。大家觉得呢?


禁止砍伐的熊大


古代一夫多妻制,也就是一个男人可以娶很多老婆,三房四妾。但是,娶老婆是要花很多彩礼,古代女人都是在家相夫教子,养老婆也是需要钱的。可以看到,男人想要妻妾成群,也要有钱去娶。同时,古代又是重男轻女思想严重,造成男女比例失调。这两种现象的存在,必然也会造成老婆资源的稀缺。如男多女少,有钱有权的男人,可以娶很多老婆。但是,穷的男人,没钱娶老婆,一辈子打光棍。再加上古代交通闭塞,古代女子不出门,男人娶老婆也只能在附近娶,也没有多少女人愿意远嫁。所以,古人也有着光棍节,打光棍也是男人的家常便饭。但是,男人光棍太多,对人口繁衍是非常不利的。再加上古代社会,是一种农业社会,人口稀少对创造财富和农业生产是非常不利的。那么,古代人是怎么解决光棍问题呢?

逼迫女子出嫁

古代朝廷为了提高解决男人婚姻问题,一般是逼迫女子出嫁。虽然不同朝代的规定是不同,但是基本都有一个年龄区域。如男人在十六岁-二十岁期间,就必需娶老婆。女人必需在十三岁-十六岁期间嫁人。

如在晋朝,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需嫁人,否则官府强行给女子找对象。在《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这句话意思是说,当女子到十七岁时候,父母很难把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帮这个女子找老公,也就是强行命令出嫁。

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在南北朝的时候,《宋书·周郎传》说的,“女子十五不出嫁,家人坐之”。也就是说,当女子到了适婚年龄还不出嫁,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家里人也要跟着去坐牢。在唐朝时候,男人过了二十岁,女人过了十五岁还没结婚成家,都要受到处罚。

可以看到,现代社会女子社会地位高,找对象都是眼光高挑,高不成低不就,最后把自己变为大龄剩女。但是,在古代就是一种犯罪行为,还为连累家人。所以,古代官府强迫女子出嫁,虽然不尊重女子意见,把女子沦为生儿育女的工具,但这一切也是为了增加人口,客观上也解决了男人光棍娶不上老婆的难题。

官媒制定婚姻

在古代男女婚姻都是在父母的指示安排的,也是听从媒妁和红娘的话语。如在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里,就记载崔玲玲和张生的偶然相遇,就是在普救寺里。两人一见钟情,并且私定终身,中间就有一个红娘牵线,这个红娘就是媒人。这一种媒人是民间的私谋。

除了民间的私谋,还有着官府帮解决光棍男人娶老婆问题的专职人员,这也就是官媒。这一种官媒,就如同今天民政局发结婚证公务员的职责。不同的是,官媒权力更加大,可以用强制性手段给光棍男人娶媳妇,叫某一个女子一定嫁给某个男人,这一种叫做“拉女配”。

在清朝,也设置有“官媒”。如被发配在新疆的大量男子,为了边疆地区的稳定和繁衍人口,就在当地设置了官媒,方便光棍男人找老婆。还有一些灾区的逃荒女子和农民起义军的妻女,被官媒指定嫁给某一个光棍,生育孩子繁衍后代。当时在开垦荒地的新疆地区,男队女少,光棍们为了娶上老婆,都竞相给官媒送“聘礼”,使得官媒油水充足。当时官媒也利用自己手中权力,如果光棍不给自己“聘金”,也会向光棍索取红包。

最为有意思是,官媒也为了防止单身男女私下来往,绕过官府这一关暗地私奔,也会经常在晚上“查墙子”。所谓“查墙子”,就是在是男女经常私会的小巷子和旮旯处,把光棍男子赶走,使得光棍男子只能向官府送“聘礼”娶老婆。

支持寡妇再嫁

虽然古代封建思想提倡“好女不嫁二男”,女人嫁给二男,在阴间会遇到两个丈夫的缠身和分割,非常不吉利。男人也是以娶不上黄花闺女为耻辱。但是,在古代为了保持男女比例,在男多女少地方,无论是官府还是民间,都是积极提倡寡妇再嫁,不是封建思想的从一而终、三纲五常。

尤其在北方少数民族中,由于草原气候的恶劣,繁衍人口对于保持民族生产力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北方少数游牧民族从不以娶寡妇为耻辱,在家族里弟弟娶嫂子、嫂子嫁叔叔的现象是很正常的家庭伦理。甚至在早期没开化的少数民族,还流行着“妻后母”的风俗,也就是儿子娶老爸的小老婆为妻子、中国古代四大美女王昭君,就是这例子的典型代表。她和亲嫁到别塞外,丈夫匈奴呼韩邪单于阏氏死后,只能继续跟着风俗,嫁给了自己的儿子。这一种在家族里面的再婚和再嫁之政策,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育龄女人的生殖能力,繁衍人口,实质上也解决了单身汉的光棍问题。

限制富人纳妾的数量

由于古代有钱人可以花钱纳妾,占据着大量的女人资源。但是,国家统治者也看到了纳妾太多,必然带来很多社会问题。如贫富不均,使很多男人找不到老婆。于是,统治者也制定法规,限制富人纳妾的数量。

我国古代提倡一夫一妻多妾制,主要也是在官员层面的,但是伴随时代发展都是有所限制。在周朝,平民可以仿效官员,可以“一夫多妻”。秦朝比较注重法家的思想理念,提倡男女平等,妻子可以告状夫君。之后的历朝历代,“庶民一夫一妇”就是社会发展的主流。当男子满四十没有儿子的时候,才可以纳妾。

对于官员的规定,春秋时候诸侯可以纳八个妾,汉朝也是继续这个政策,分封的诸侯也享受这一种待遇。对于卿大夫,只能一妻二妾。在明朝,只有亲王才能纳十个妾,子嗣只能纳妾四个,再往下级别越低纳妾数量也就越来越少。

由于历朝历代对纳妾数量标准的严格规定,能避免富人和有权势的达官贵人占据更多女人资源,对社会造成的消极影响。

允许一妻多夫

一妻多夫,都很容易理解,就是几个男人可以合伙娶一个妻子,然后轮流同房,也就是“共妻制”,也就是《西游记》中女儿国的现象。这一种现象在今天云南的摩梭族,以及在西藏一些地方都可以看到。

搭建相亲的平台

为了解决光棍娶老婆的问题,古代官府也如现代社会一样,搭建相亲的平台,鼓励大龄剩男剩女相亲,提供相处的机会。

如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相亲平台。在“仲春会”中,能为有生育能力和青年适婚男女提供相处的机会,提高男女结婚的概率。在《周礼》中的《地官·媒民》

“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这句话意思就是说,“仲春会”举办时间一般是在春天的三月,在会中都是需要结婚的男女。对于男女是否参加“仲春会”,官府是不做规定。但是参加了“仲春会”,一定要找到对象,否则就做处罚。

之后,民间的“七月七”七夕情人节、“正月十五”中秋节,都是给民间男女相亲机会的平台,都是为了解决光棍配偶问题。

总之,在古代由于男女比例的严重失去平衡,对国家社稷安危都有重大影响。古代朝廷都要积极解决光棍危机,使人口数量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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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飞扬


从古至今,娶妻生子都是男人们的人生头等大事。古代也一样,光棍多了,社会治安必定混乱,既然讨不到老婆,男子们就可能会做出危害公众的事情。而且为了让国家人口有稳定增长,皇帝也不能视而不见,必须要治理光棍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强制女子出嫁

《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官府就要给她找老公,逼其强行嫁人。按照古代这种手段,现在的女子高中毕业后,不是考虑上大学,而是考虑嫁人。

官媒指定

去男女婚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的朝代是官府专职人员(官媒)出面解决婚姻配偶。

支持寡妇再嫁

古代有“好女不嫁二嫁”,讲究从一而终。让寡妇再嫁还是有难度的,官府对再嫁是积极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迫。

限制官人富人娶妾

古代男性地位比女性高,家里条件不好很多人都给人当小老婆了,家里三妻四妾常有的事。导致好多男人找到不适龄的女人,有的朝代官员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就出台一些政策限制那些个达官贵人讨小老婆。即使符合纳妾条件的,也不是什么时想纳就什么时纳的。如明朝,朱元璋规定,亲王一级的“许奏选一次,多者止于十人”;世子及郡王则少多了,减了一多半,“额妾四人,一生中一般就是纳妾一次,除非无后才可再纳。

一妻多夫

这种手段的使用主要集中在中国古代文明的早期和少数民族,在共和国成立好多年后,仍能找到少数民族案例,往往是兄弟几个共娶一个妻子。

引入国外资源

在古时,战争长期存在,为了解决国内婚配问题,不少朝代还大胆引入了战败国的人口。比如在唐朝和清朝时期,分别战胜了高句丽和准格尔,当时抓回了大批的战俘。战俘中的女子们都被官府嫁给了各地的单身汉,直接解决了一批光棍问题。

想想古代,为了解决光棍问题,还真是操碎了心,软硬兼施。不过这些政策,放在现在都行不通了,因为如今的社会讲究平等、自由。要娶到老婆,男人只能发奋努力了。


叨说历史


在古代,男人可以三妻四妾,而女人必须从一而终,基本上无再嫁可能,那么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光棍问题。虽然古代允许开妓院,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解决这部分光棍男人的性生活。但逛妓院终归不是彻底的解决办法。毕竟传宗接代才是最主要的,逛妓院只是解决生理需求并不能解决家族之事。那么古代朝廷是如何解决“狼多肉少”的问题的呢?

一、强制女子出嫁

如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

  《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

到了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属于犯法,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强迫女子出嫁,初衷可能是增加人口的需要,但在客观上却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起老婆的问题。

二、经常会有一些关于女子的活动。

他们会在某一个场地举行一些活动,然后让单身女子不管是官宦家的还是普通农民家的都可以参与,男子从另外一个地方看,凡是看的中的都可以娶回家当老婆。

这个匹配就会产生一些结果,可能有些人的家庭就没那么好了。如果能好好过还行,如果不能好好过,最后受伤的还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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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鼓动寡妇再嫁。

虽然寡妇在古代区分的方式基本来源于头发辫,但是为了解决光棍过多的问题,这也是一种方法。

让更多男性青年解决了自己的生理问题,这些寡妇到底是死是活,这个跟朝廷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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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老师讲大名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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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棍问题,不仅是现实问题,也是一个历史问题。

历朝历代,都会有妻妾成群的,也都会有光棍出现。

有问题就会有解决办法,那么古人是怎么解决光棍问题的呢?

首先就是古代的各种特殊娱乐场所如青楼之类的了。

这些地方虽然被很多人不齿,但是也是一个能两情相悦的地方,出钱买欢,两厢情愿,虽然不是什么长久之计,但是聊胜于无,也是一个能安抚光棍不满情绪的好地方。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一妻多夫”。

要想生活过得去,何妨头上带点绿。

古代光棍想要个自己的孩子,可以租一个老婆用。

不会吧?老婆还能租?

还真的可以,《清稗类钞》中就提到了清代时候“甘人租妻”的故事。

甘肃的这些无力娶妻的人,就去租别人的妻子,还要立个字据,写清楚期限,或者两年,或者三年,或者以生孩子为期限,到了这个日子,原来的丈夫就来带女人回家,一天也不能多留。

真的是大开眼界啊!

当然了,古代的朝廷,也是为光棍问题想了不少办法,因为光棍无法传宗接代,这在古时候以人口为重的时代,是对长远发展不理的。

因此政府就会鼓励早点结婚,如汉初有规定,女子年满十五就要结婚,不结婚征收重税,这可是光棍的福利啊。还会限制富人纳妾过多,防止资源过度集中。还会鼓励寡妇再嫁,地方官府帮助无力成家者成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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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解决光棍问题最主要的一个手段就是征军,把大量光棍征召到军队里去,西汉的王莽就是这么干的。从了王莽的军,可以抢钱,抢粮,抢媳妇儿。

古代由于重男轻女的社会习俗,男女比例严重失调。

在古代,没有计划生育,所以很多人想生多少就生多少孩子。特别是农耕家庭,生孩子不要命,避孕措施又不够,孩子一大堆,即便他们养不活这么多。

古代重男轻女的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农耕社会需要男劳动力,需要多生男孩干农活。

因此,生了女孩往往被溺死,导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穷人找不到老婆,产生了大量的光棍。

另外,古代妇女地位低下,很多女孩子被卖到达官贵人家里做小妾,做家妓,做丫头女佣,社会上的男光棍更找不到老婆了。看看《红楼梦》里面,一个公子哥或小姐,手下好几个丫头。

古代社会,达官贵人三妻四妾,穷人却讨不到老婆,资源对接严重不均,从而产生大量光棍。

我国古代,在男女婚姻上不是一夫一妻制,严格来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导致富人有好多女人,穷人一个女人都没有。

皇帝就不用说了,不但自己有三宫六院,三千后宫,还需要大量的宫女。据说唐朝宫女达到四万多,明朝宫女也达到一万多。

这每一个宫女就代表一个光棍,本来社会上妇女就少于男性,皇帝一个人就占有好几万妇女名额,相当于皇帝一个人就制造了好几万光棍。

皇帝以下,什么王公贵族,达官贵人,地主富豪,哪个不是三妻四妾,妻妾成群。

此外自己家里还有大量的丫头女佣。比如石崇,就拥有好几百美女,这就制造了还几百的光棍啊。连白居易苏东坡韩愈这样的文人,不也好几个姬妾。

本来男女比例就不协调,僧多肉少,那些上层人占有了大部分,所以穷人只能打光棍。

大量光棍产生不稳定因素。

对于一个古代穷人来说,他的一生大部分时间是依靠种地谋生,如果有地,这一辈子也只能混口嚼裹儿,如果连地都没有,则成为了社会青年,像韩信这样,没有地,只好去做游侠,就是社会不稳定因素。

再一个,一个家庭,地是有限的,生的儿子多了,分家了,每个人占的地就更少了,更没法活了,就去做社会青年。

由于古代光棍太多,这种不稳定因素就无限地放大了。像李自成张献忠这样的,我吃不起饭,又娶不到媳妇,你们大明朝廷别怪我反啊。

怎么解决光棍太多的问题?王莽说,从军啊,跟着朝廷去打仗,抢钱,抢粮,抢媳妇儿。

看过李连杰、刘德华、金城武主演的《投名状》的,都记得他们有个口号,叫“抢钱、抢粮、抢娘们儿”。

你不是穷的没钱没地没媳妇儿吗?王莽就说说了,跟着我干,不但像梁山好汉一样,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还能抢钱抢娘们儿。

这么一来,那些光棍肯定踊跃参加,你都不用号召他们,他们自己就投军了。明太祖朱元璋不就是饿的没饭吃,投了红巾军啊。

如果光棍命大,战场上没死,那就厉害了,朱元璋当了皇帝,三宫六院不说,还搞了上万宫女伺候自己,就连朱元璋的老乡汤和,都弄了一百多姬妾,不但不用打光棍,还妻妾成群。


西堤君


我是老威,我来回答。

就现在的人口构成来说,我国男性明显多于女性。现今的出生比例男女比为117:100,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国将来大约男性会比女性多出3000万人,也就是说,很可能未来我们将会有3000万光棍。

恐怕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有这个问题,就是古代史怎么解决光棍问题的。

实际上我认为古代的光棍问题根本不用大家担心,因为这个在历史上从来都不是问题。下面我就分析一下为什么这个问题在古代根本不是问题。

一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婚姻制度,使得古代实际上结婚的成本比现在低很多。

古代的婚姻制度,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般来说,如果一家人看上了另一家人的女儿,就会找个媒婆上门说媒,如果对方同意了,那么双方家长就会约定好具体的结婚方案,如越好日期,给女方多少聘礼,女方家庭条件好的话还会带不少嫁妆多来,等等。

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结婚成本低。

一是时间成本低。没有了自由恋爱,由父母做主,父母人生经验要比子女丰富多,看人来说一般比子女看的准,这就省去了自由恋爱的成本(时间上的成本)。换到现在,自由恋爱的模式下,往往大家恋爱的时间会比较长,30多岁结婚的大有人在,但是要知道,在古代社会男女18岁之前基本都是成婚了的,16岁没结婚的都是晚婚晚育了,至于18岁还没有成婚的那就是剩男剩女了。

二是机会成本低。自由恋爱模式下,大家往往谈了很多男女朋友也不一定能谈成,而古代的婚姻模式,基本都是一次就成。首先是双方基本都知根知底,是什么人品,家庭条件如何大家心里都清楚;其次是门当户对,往往结婚的男女双方不会有什么阶级隔阂;第三是媒婆说亲制。实际上在正式说亲(双方家长见面)之前,是由媒婆上门提亲,如果对方家长觉得不合适,可以拒绝,这样就省了后面的事情(约定什么时候结婚、怎么结婚,等等)。当然,对于有女儿的人家来说,家长基本会在女儿16岁之前把女儿嫁出去,嫁的早的十一二岁就嫁出去了。所以通常再怎么高调的家庭,几个媒婆上门,总会同意一个的。

不过这样做不好的地方就在于,男女双方婚前都没见过,是不是自己的菜,只有洞房的时候才知道了。不过有时候嫁人的小姐也很机灵,会派出自己的丫鬟去看一下未来的夫婿长的如何,如果丫鬟回来说不错就会心花怒放。如果丫鬟回来说不怎么样,就只能怨自己命不好了。当然,男方也一样。

三是年龄成本低。古代社会,男女往往十一二岁就结婚了,所以结婚的年龄成本是很低的,不像现在的情况,往往到了三十多四十多甚至终身未婚的也是大有人在的。

四是资金成本低。古代社会,有钱人有有钱人家的婚礼,穷人也有穷人的婚礼,通常不会出现穷人家的女儿要很高的彩礼钱,有钱人有有钱人的彩礼,穷人有穷人的彩礼,在那个时代,信息传递也没有今天这么发达,不会转发朋友圈,也不容易出现相互攀比的现象,就算是要高了,在当时的基层还有乡绅、宗族治理,他们会出来说话——一切要符合规矩。所以,男方不用买房买车,不用给出天价彩礼钱,不用东奔西走张罗,一切都量力而行就可以了。

当然,说了这么多我并不是反对自由恋爱,实际上我是支持自由恋爱的,我只是根据题目,分析了一下古代婚姻制度的成本优势,确实是有很大的成本优势的——所以造成的结果就是,结婚不难。

至于为何会有这样的婚姻制度,原因就在于我国古代是一个农业文明帝国,国家的经济以农业为主,为了维持农业经济,就必须要用这样的婚姻制度。首先是人的寿命一般不长,很多人到了30多就去世了,甚至小孩夭折的情况也很多,不要说普通百姓家,就是帝王家的孩子也时常夭折,人口死亡率高,寿命短,所以结婚要早,为的就是保持社会劳动力数量,一旦没有了劳动力,还怎么搞农业?其次是天灾多,所以要多生,要多生孩子就必须结婚早,要结婚早,让孩子自己选会选很久,所以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第三是古代社会经济很差,哪怕是盛世老百姓基本也是温饱而已,所以就不用讲究太多条件,如彩礼、房子车子等问题,像现在这般就有的谈有的搞了,所以资金成本低。

二是古代的婚姻制度,实际上一个人不太可能占有太多的性资源。

很多人说古代是一夫多妻制,但实际上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多姬制。实际上,妻同“齐”,也就是和老公一齐治家的意思,实际上和老公的地位是一样的。而妾的地位就比妻低了很多,不是一个级别的,说白了妾等于是老公和妻子的用人。至于婢的地位就不用说了,非常低,等于是妾的用人。最低级的姬,是可以随意送人的,有不少地位低的奴仆,有时候就娶了姬这个级别的,也就是说,有地位的人有有地位的人的活法,穷人也有穷人的活法,都有资源。

至于为什么一个人不会占有太多的性资源,源于宗族制度。比如有了妻子,是很难休掉的,古代社会有三不去的原则,三不去,就是如果这个妻子娘家没人了不能休,给老公家守孝三年不能休,这个老公之前是贫穷的后来富贵了不能休。如果有了三不去还是休了呢?如果有三不去还是休了,宗族家法会伺候这个老公,要知道,古代的宗族一旦动起家法来,是可以杀人的。所以一个人在古代社会,不管这个妻子自己有多讨厌,一旦有了三不去,通常都不会休。而有个大老婆看着,想多找几个女人,就非常难了,要知道女人的嫉妒心往往不是一般的强的。所以大不了找个妾了,而妾只有一个,算是满足一些需求吧,更多的是婢,但是女人多了养起来就要很多的钱,也要费很多的周章,古代人实际上寿命很短,而且古代没有成熟的避孕技术,再加上古代各种道德、宗族、家法等等制度的约束,打破这些制度的极少,所以一个人因为种种条件的限制,通常占不了太多的性资源。

所以实际上,像一些小说如《金瓶梅》这样的,西门庆哪种妻妾众多,女人众多的情况在古代是很少见的。

三是古代社会经常处于动荡期,民众死亡率高

在古代社会,我个人计算过,从秦始皇统一中国一直到清朝结束,在长达2000多年的帝王社会里,真正长治久安没有发动大的动乱的时期,最长为140年左右,就是唐朝初年一直到唐玄宗“安史之乱”为止。

古代通常一场大的社会动乱死亡人数极多,经常是一半以上的人口都没了,在这种大规模战乱的情况下,男性死亡率远远高于女性的死亡率,所以往往一场大的动乱结束后,光棍问题根本不是问题,因为女多男少。

四是自然调节

通常来说,女性寿命比男性长,这点在古代社会也是如此。男性因为往往从事一些危险性的工作,以及男性本身争强好斗,所以男性死亡率也高于女性,这点在现代社会也是如此,所以从自然调节的因素上来说,死去的男性会多于女性,这也是一种调节。

所以,综合以上分析,我认为在古代社会来说,光棍问题其实不是问题。只是现代社会确实是个问题,我们还是多关心下现在的问题吧,就不用为古人操心了。


老威观史


根据新闻报导,我国男性人口已经比女性多了3000万,要知道,这世界上80%的国家,人口都还没3000万!急剧的性别比例失衡,造成了我国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大量男青年娶不到媳妇儿,久而久之就成了光棍儿。

同时,由于我国一直以来,女子要嫁比自己更强夫君的婚姻观念,导致城市里面很多高学历、高收入的女性也出嫁难,时间长了就成了剩女。

其实在古代,当时的男女性别比也是失衡的。古代我国是农耕社会,大家都要种田,而男性,则是干农活儿不可或缺的劳动力,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古代男性也要多于女性。同时,古代富贵人家的女儿,从小饱读诗书、知书达理,那时嫁女儿的观念,跟现在区别也不是很大,如果按照现在这种情况,古代应该也会产生不少剩男剩女。

但是我们研读历史可以知道,古代是几乎不存在剩男和剩女的,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古代朝廷,对民间的婚姻嫁娶,管理得都是非常严格的。

总体说来,对于民间嫁娶,古代朝廷主要采取了下面四个政策,从而保证了男有所娶、女有所嫁,从而杜绝了大面积剩男剩女现象的产生。

第一、强制嫁人,不嫁人父母要被问罪

古代的强制婚姻,主要针对的是女子,因为一般都是女子不愿意嫁人。而且,这个强制方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到官府规定的嫁人年龄还未出嫁的,强行婚配。

比如晋朝就规定“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就是说,谁家女儿17岁了还没嫁人,那么官府就会给她配个夫君,官府找夫君,可没闲心给你寻个白马王子,很多时候随便找个阿猫阿狗,那你是不嫁也得嫁了……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女儿后半生的幸福,很多父母,在女儿刚到婚配年龄的时候,就会给她寻个好人家嫁了。

第二,不嫁人,就治父母的罪。

有时候,朝廷会将婚嫁上升到刑法的高度。比如宋朝就规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就是说,你家闺女到了15岁了还没有嫁人,那么做父母的就得问罪,要坐牢的。现代社会,很多男女自由恋爱,到了结婚的时候,过不了丈母娘这一关,这如果放在古代,丈母娘是要被问罪的……

第二、指定婚配,不嫁也得嫁。

在古代,凡是一个安定的王朝,都会有“屯垦戍边”这样一个政策。我国古代是一个农耕社会,人口主要聚集在中原一带,因为往北走是草原、往西走是戈壁,这些土壤都不适宜耕种,所以这些地方人烟稀少。

而中原王朝遭受的外族入侵,基本上都是从这两个方向来的。政府为了戍边,就只能征调人口到那些荒凉的地方,一边开荒种地,一边保家卫国,这就是“屯垦戍边”的政策。

调过去的,主要是军人,那么这里面就有一个成家的问题,军人们都在人迹罕至的边区,怎么娶媳妇儿呢?那就只能靠朝廷来配置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国家给你发媳妇儿”。

负责给边区军人“发媳妇儿”的,主要是官方的媒婆,史称“官媒”。比如在明清时期,很多男子按照国家政策戍守边疆,为了保持安定,朝廷在这些地方设置官媒,对那些发配、或者迁移到此的女子进行强行指定婚配。

也就是说,官媒有权力决定,将哪个女子许配给哪个男子。由于官媒权力太大,也因此产生很多的灰色交易,很多光棍送点钱,就能娶到很漂亮的女子。

第三、限制富豪以及官员纳妾。

由于受到现代影视剧的误导,很多人以为古代是“一夫多妻制”,其实我国古代实行的,一直是“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妾相对于妻来说,其地位差距就不要太大了。

在古代,妾只是一个可供买卖的奴婢,也可以说是商品,家里主妻,一不开心,就可以把妾给发卖了去,远不是很多电视剧里面描写的那样,妾嚣张跋扈还会跟主妻勾心斗角。

而且古代,对男人纳妾的数量,也都是有明文规定的。比如汉代就规定卿大夫一妻二妾,就是那种卿大夫的大官,也只能纳两个妾。士一妻一妾,一般的知识分子、官员只能纳一个妾。朱元璋时代也规定,亲王纳妾不能多于10人,郡王及世子纳妾不能超过4人。

从古至今,不管哪种社会中,都会有富豪权贵,这些人利用自己的财富和权力,可以占有很多女子。而明文规定这些权贵阶层的妻妾数量,能够避免大量女子被少数人占有,从而促进社会资源的平均分配,有利于人口的繁衍。

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明文对妻妾数量做了限制,但还是有很多权贵和富豪会以养干女儿、养歌姬、养仕女等方式占有更多女人,这一点和现在似曾相识。

第四,鼓励寡妇再嫁,支持光棍娶寡妇。

在宋明程朱理学盛行的时代,寡妇再嫁,是被邻里宗族所反对的,当时都提倡女人要从一而终,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男性也不愿意娶寡妇,在社会上会抬不起头来。

可是在宋明之前,汉唐时代,当时的社会风气是比较开放的,寡妇再嫁的事情比较普遍,社会的接受度也高。

比如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最开始嫁给汉朝开国功臣曹参的曾孙——平阳侯曹寿,她本是被封阳信公主的,因为嫁给了平阳侯,所以改称平阳公主。但是没过几年,曹寿死了,她就改嫁给了汝阴候夏侯颇。嫁过去的第二年,夏侯颇与其父夏侯赐的姬妾通奸的事情败露,夏侯颇畏罪自杀,平阳公主又守了寡。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平阳公主嫁给了自己的仆人——大将军卫青,从此一起到白头。

从这件事情我们也可以看到,平阳公主是当时的皇室宗亲,是天下臣民的表率,尚且改嫁了两次,说明当时的社会,对妇女改嫁,完全是持接受态度的。

而且古代政府,出于人口增长和国家经济发展的考虑,是极力鼓励寡妇再嫁和光棍娶寡妇的。而且在程朱理学盛行的宋明时期,官方政策上也是支持寡妇再嫁的。这样既能让寡妇重新有个依靠,又能使得资源能够综合利用,最主要的是让光棍们至少能成个家,这样也能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可谓一劳永逸。

这四个政策下来,古代社会,几乎就不存在剩男剩女了,不得不感叹古代政治的高明!虽说这里面很多方式方法,在我们现代看来,是不和情理的,但它却是实实在在有效果的。

婚姻嫁娶,从古至今,都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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