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我今年剛好年滿55歲,公司要辭退,我該怎麼做?

用戶4624822500270


辭退可以,要公司賠償,做了多少年就要賠多少個月,不肯就去勞動仲裁,雖然耗時間,但最終公司要賠的,失業後你可以打打零工,賠的錢自己交社保,不能斷,還可以領失業金,5年時間快的很,熬到60你就可以正式退休了,就苦這5年,5年內你隨便做點什麼也可以生活了,到飯店,超市,兩千多總有的,做做保安也要拿到兩三千的呢,實在不行去做保潔,到處都在招保潔,現在只要合法掙到錢沒什麼怕別人笑話的,憑自己勞動所得,是不是。


雨韻瀟


年滿55歲,公司要辭退你,肯定是男性了,女性的話這題目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了。面對這種情況,首先你要弄明白公司為什麼辭退你?辭退你的依據是什麼?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不會有無緣無故的恨,公司要辭退你肯定是有原因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如有幾種情況發生,公司單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比如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者是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了重大損失;或者是你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本公司工作造成了嚴重影響等。

那麼還有幾種情況,只要公司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你或者額外支付你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辭退你。

比如你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還比如你與公司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公司與你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還有些情況下,公司是可以經濟性裁員的,比如公司生產經營發生了嚴重困難,需要裁員,這種情況的話,單位是可以辭退你的。

那麼你被公司辭退究竟是什麼原因呢?有沒有上述情況?一定要自己清楚。

針對公司辭退你的原因,對照《勞動合同法》提出合理訴求。

公司辭退你,對你一個55歲的人來說打擊肯定是不小的,給你生活上帶來的困難肯定是很大的,但還要正確面對,既要據理力爭,也不要無理糾纏,要對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力爭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假如你不存在公司可單方解除勞動關係的情況,也沒有公司可單方辭退你的規定的情形,那麼你可以從兩方面入手,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是看你有沒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比如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5年,且拒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或者是因病正在治療期,如果是這種情況,要向公司提出,公司要是不答覆,就及時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二是看你有沒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可申請經濟補償的情形。比如公司無過失辭退的三種情形,如果有,要向公司主張經濟補償。

攤上這樣的事,輪到誰頭上都難以接受,不過既然發生了就要勇敢面對,不要老在糾結,放不下面子,車到山前必有路嗎。現在對下崗失業人員也有好政策,依你的情況,一是可享受失業救助金,二是可享受社保補貼,三是還可享受創業補貼。被辭退不可怕,就怕自己從心裡辭退自己。


溫馨社保


一般情況下,企業很少主動開除老員工的,原因主要兩方面:一是勞動法規定,職工連續工作15年且距離退休五年,企業不得開除;二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寶,他們經驗豐富,能夠為企業帶來更多的價值。<strong>

從問題的描述來看,您目前55歲了,距離退休剛好滿五年,這個時候企業選擇辭退您。我猜測應該有一些特殊的原因,下面提出我自己的一些看法供您參考。

如果您違反了以下幾種情況,沒什麼好辦法,只能服從安排了,離職且沒有經濟補償。

1、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比如因個人原因給企業造成了重大損失。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比如貪汙受賄等。

3、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比如工作時間接私活等。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觸犯法律責任了,必然要受到處罰的。

以上四種情況,觸犯其中任意一條,用單位是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務合同的。遇到這種情況,我想說,既然自己做錯了事,應該承擔責任,怨不了任何人的。

如果是企業原因,公司辭退您屬於違法行為,我們必須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維護自身的權益。

勞動法第47條規定,企業裁退職工,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按照N+1或者2N+1予以賠償。

賠償金額=工作年限*前12個月工資+其他(6個月以上不滿1年,按1年計算;小於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strong>

從問題的描述來看,您目前已經55歲了,可以對照以下幾種情況索要賠償。

1、企業經營不善或者破產重整的,按照N+1進行賠償。

2、個人身體原因,不能繼續從事用人單位調崗工作的,按照N+1進行賠償。

3、如果企業提前30天通知,且您工作不滿15年,按照N+1賠償。

4、除此之外,企業應按照按照2N+1賠償。

因此,企業在要求您辦理離職手續時,不要任其擺佈,旗幟鮮明地提出自己的條件,積極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人過35歲,不要把身價性命系在一棵樹上,何況55歲,畢竟世上沒有什麼百分百的事情。

在職場中,35歲是很多工作人士的一道坎,工作難找、就業歧視、家庭壓力風等,猶如噩夢。

一旦我們遭遇了裁員,除了能得到一點賠償金,工作依然很難找,並沒有什麼實質性地解決辦法。

因此,我們在到達35歲之前,必須想盡辦法提高自己核心競爭力,做好應對任何情況的準備。

一種方式是加強學習,與時俱進,跟上時代潮流,防止被時代淘汰。另一種方式是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培養一門副業,有備無患。

不論哪一種情況,都是為了更好地把控自己的職業走向,假如出現意外情況,確保能夠獨立應付,不至於走投無路或者任人宰割。

綜上所述,55歲被企業辭退並不可怕,法律在、政府在,都是我們合理表達訴求和利益的保障,按照勞動法要求,積極索賠,維護自身權益。當然,在年輕的時候,員工就應該保持危機意識,努力提高自己的核心競爭力,並結合興趣愛好,發展一門副業,以備不時之需。

希望【HR拾壹】的觀點對您有幫助,歡迎關注、交流、評論,碼子不易,由衷感謝每一個點贊,謝謝。


HR拾壹


針對題主的這個問題,我深表同情。無論是哪一個人,在55歲的時候,被公司辭退,都是一件非常令人傷心難過的事情。但我們絕不能就此任由公司宰割,必須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為了讓題主能夠有明確的可操作性,在此我將對此問題進行一一的拆解分析,以盡最大的力量給題主與幫助。

一、明確的告知公司,這是一種違法的行為,並要求公司撤銷辭退自己的決定。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具體規定,公司在辭退員工的時候,必須要合理合法,不能違背國家的有關法律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題主滿足連續工作了15年,則用人單位是不能夠隨便辭退的。只要題主沒有出現工作上的重大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那公司就只能是讓題主工作到退休結束。

而題主已經是55歲了,那題主應是在公司連續工作了15年,因此公司無權隨便辭退你!

二、如果公司執意要辭退題主,那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賠)償金。

在這裡我將分兩點給題主來進行逐一說明!

1、根據題主現在的年齡,55歲來判斷,正常情況下,題主應該是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合同,這種合同是沒有結束的期限。

這就是說,只要公司解除題主,終止勞動合同,就屬於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此時公司必須為提出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具體的法理依據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舉例說明一下,假如題主在公司工作了20年,那麼公司就應該為題主支付40個月的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若是沒有提前一月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則還要為提出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2、如果題主和用人單位簽訂的固定期限合同,如果是合同到期而公司將辭退題主。

若是這種情況,那麼公司必須為題主支付經濟補償金。而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法律依據,在第1條中已有說明,這裡不再重複。

如果題主在公司已經工作了20年,那麼公司必須為題主支付20個月的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所以題主到底是屬於固定期限,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這需要您自己查看所簽訂的合同,才能最終確定自己是獲得經濟補償金,還是獲得經濟賠償金。

三、如果公司沒有為題主購買社保,還可以要求公司為自己進行社保補繳或者是賠償。

根據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只要是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購買養老保險的,要通過正規的法律途徑給予裁定之後,是可以為自己補交養老保險的。

具體的法律依據如下:

《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單位和被保險人應參保而未參保需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應當進行勞動關係認定;單位和被保險人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訴訟等程序,憑行政認定書、裁決書、判決書等生效的法律文書辦理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手續。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標準,以欠費當年本市(區)執行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欠費當年本市執行的養老保險費率逐年補繳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的本金,並對用人單位從欠繳養老保險費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額千分之二的滯納金。被保險人補繳養老保險費後其個人賬戶按規定補記本金。滯納金計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當然由於社保條例,各地的具體情況不同。有些地方是可以補交的,而有些地方則不一定。這需要題主提前去當地瞭解清楚。

如果用人單位無法為勞動者提供養老保險的補交,走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自己的經濟賠償,是在萬不得已的選擇,最好是要求用人單位為自己補交養老保險。

無法補交養老保險的經濟賠償,通常是通過與公司談判的方式來達成一致的意見,而賠償的具體標準也沒有固定的說法,常常是個人月工資標準的3~4倍,也就是賠償自己每年3~4個月的工資。

如果題主在公司工作了20年,公司沒有為自己購買養老保險,那麼就應該賠償題主至少60個月的工資。

***除此之外,如果公司沒有為你支付加班工資,那麼還可以要求公司為自己支付加班費。

加班工資的支付標準如下: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加班工資可以根據自己上班的具體情況,很容易做出一個統計。然後根據相應的標準計算出自己應得的加班費。

***題主還可以領取相應的失業金。

當然這裡有一個必要的前提條件:公司一定是為題主按時繳納了失業保險金。否則題主就沒有領取失業金的基礎。

失業金的領取流程與步驟,在這裡我不再具體說了,我曾經的問答中有過這個問題的具體說明!

四、提前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與準備,才能確保自己的利益。

【1】、收集自己在該用人單位的工作記錄資料。

例如題主每天在單位的工作情況的記錄,以及領導工作安排的相關通知,也可以收集有關工作中的一些文件傳閱處理記錄,最好是將這些相關的工作記錄文件資料予以複印保存。

這一些相關的工作資料,一旦自己與公司發生勞動糾紛的時候,就可以很好的證明自己與該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

【2】、收集保存好自己的工作牌、工資條等資料。

我們都知道,很多公司員工都有自己的工作牌,正是我們上下班出入公司的主要憑證和依據。因此我們可以將自己在該公司的工作牌都予以收集保存。

同時公司每月為勞動者支付的工資,它們通常都會有工資條,如果沒有工資條,那麼它就是通過銀行支付給我們的個人賬戶。那麼每半年或者一年,就將自己的整個銀行流水打印出來予以保存。

這些重要的物證材料,一旦在我們與公司發生糾紛的時候,都可以很好的證明我們與該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是成立的。 如果有勞動合同最好不過,不過現在很多的用人單位,並沒有給予勞動者合同。因此只有靠我們自己提前做好,能夠證明勞動關係成立的證據材料的收集。

五、正確處理該問題的方法與步驟。

【1】、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工會提出申請協調處理,由工會組織與用人單位進行溝通協調。

【2】、調解不成或者不經調解,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然在處理這個問題之前,最好是諮詢一下當地的有關專業律師。或者是委託當地的專業律師來負責處理此事,這樣才能最大化的確保我們的自身利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到你幫助,早日順利解決此問題。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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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歲,在就業市場中年齡已經非常大了。但是,確實有的單位會出於各種各樣的理由將職工辭退。勞動者沒有了,工作沒有收入來源肯定會十分難過,不過建議勞動者還是學會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用合法的方式保障自己的權益。


單位可以隨意辭退職工嗎?

答案,當然是不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一般可以分為雙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過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無過失用人單位辭退,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勞動合同終止。

不過有一類特殊情形是不得以勞動者無過失性辭退或者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為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包括懷孕女職工等特殊情況。其中有一條是在用人單位工作滿15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在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彙總以後共14項。

有人說,用人單位不管這些情形,執意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恢復勞動關係。這種情況仲裁部門可以裁決恢復的。

當然,如果經歷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者也不願意回去繼續工作怎麼辦?那麼用人單位會虧大了,因為不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金兩倍的標準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

經濟補償金,一般是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的。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工作滿半年,不滿一年按照一年工作時間計算。如果工作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經濟補償。

如果我們在用人單位工作了10年零1個月,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10.5個月工資。月工資是按照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工資的月均值計算。

工資,首先得明確是應發工資,然後要包含年終獎、加班費等所有浮動待遇的月均值。

如果是用人單位不按照勞動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支付賠償金的情況下,那麼就要支付21個月的工資了。

距離退休不足5年,直接獲得21個月的工資,省省花也夠了。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權。

解聘後怎麼辦?

雖然很渺茫,但是被用人單位解除後,還是建議積極尋找新的工作。在尋找新的工作期間我們可以申請領取失業金待遇。

失業保險每繳費一年可以領取三個月的失業金,最長不超過24個月。領取失業金期間國家給代繳基本醫療保險。

如果我們積極創業,可以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如果我們打零工的方式實現靈活就業,可以申請當地的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距離退休不足5年的話,可以享受到退休為止。一般補貼標準是個人繳費標準的50%~66%。個人參保負擔將大大減輕。

所以,路在自己的腳下,或許被單位解除以後,我們可以有更好的生活。不過,一般建議所有勞動者不通過不停的學習,提升自己的技能和能力,有技術、有能力再就業才能更容易。


暖心人社


因為國家男、女退休年齡不一樣,你提的問題沒具體說你是男是否女,故針對你提出的問題,應分2種情況分析處理。“和諧勞動關係”為你分析如下:

你若是女的已經退休,公司辭退你,沒經濟補償

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男的法定退休年齡是60週歲,女的法定退休年齡是50週歲。員工達到退休年齡,應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勞動關係自然終止。若企業繼續聘請該員工上班,企業與員工之間存在的是勞務關係,不應用於勞動法律法規。企業辭退員工達到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只存在勞動關係上,故企業辭退已退休的員工,企業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

你若是男的,公司辭退你的理由不同,處理情況不一樣

一、你若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辭退你,不需支付經濟補償。

二、你不存在過失性,公司辭退你,是違法行為。

1、若你喜歡本工作,你可以與公司協商,要求維持原勞動關係(即繼續在公司上班)。若公司不同意,你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要求維持原勞動關係。

2、你不存在過失性,公司辭退你,應當支付你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賠償金。

首先與公司協商賠償事情,協商達不到一致的,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和諧勞動關係


【大凡田職場e洞察】觀點:第1步,拿到自己的合法所得;第2步,盤點資源開啟自己的另一條活法。

一、如果題主是在這個單位連續工作了15年,今年55週歲了,那麼用人單位是不能夠辭退題主的;如果強行辭退,屬於違法辭退,可獲得經濟補償金的2倍,即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42條規定,對於一部分特殊人群受了勞動合同法的特殊保護,其中有一條是這麼規定的,在單位工作連續15年離法定不足退休5年的,是受到勞動合同法保護的對象。

如果說用人單位強行要進行辭退的話,那麼屬於典型的違法辭退,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同時作為勞動者可以選擇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改正了這個辭退行為的話,題主可以繼續在原單位工作。但作為勞動者,在後面的幾年的工作中要如履薄冰,千萬不可以觸犯了用人單位的紅線,也就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被用人單位開除,那將是不能獲得經濟補償金的。

二、根據上面第一條的分析,如果勞動者達到了這個年齡,用人單位是不允許辭退勞動者的,但是是有一個前提的,那就是不能違反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如果勞動者違反了39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用理睬年齡是55週歲了,可以將勞動者辭退。

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主要說勞動者本人有過錯,用人單位可以將勞動者辭退,並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條文如下: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我們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之所以一部分人得到勞動合同法的保護,比如說女職工在哺乳期的、比如說員工在醫療期的、再比如說上面第一條的年齡規定的,都是基於一個前提,那是勞動者本人沒有過錯。如果沒有這個前提,勞動者本人有過錯的話,用人單位是不用支付任何的經濟補償金,單位照樣可以將其辭退,這是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三、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正常的獲得以後,可以盤點自己在職業生涯中的資源,來確定自己未來該怎麼走。

我們說職場中一味的工作,那是一種比較簡單、直線的思維。如果說在職場工作的同時,我們不斷的去把每一項我們未來所密切關聯的資源進行維護,那對我未來將是有巨大的參考價值,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有未來的職場工作。

我們可能常常發現很多人在職場中到達一定年齡,比如說40歲或者45歲、50歲左右會自行進行創業,那是因為手邊上積累了大量的資源,需要把這些資源連接一下,就可以達成自己所要做的事業。

所以作為55歲的題主,可以盤點自己的錢脈和人脈,同時要看一看整個產業未來的發展方向,哪一個方向在風口上,我們去參與這個方向或者跟朋友進行合作投資,那就是將來要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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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田e洞察


樓主您好,今年剛好年滿55週歲,公司要辭退我,我該怎麼辦?首先55歲你有沒有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如果說你是一個女性,那麼實際上今年就是你的正常法定退休年齡,所以說依法去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就可以了,所以是不存在公司辭退的問題,因為這個勞動合同關係是自動解除的一個狀態。

那麼作為男性來講,55歲是不能夠辦理退休的,除非你是特殊工種,可以提前5年來辦理退休,除此以外都要按照正常法定退休年齡60歲才能夠辦理退休,當然這種情況下公司要主動辭退你,那麼就應該嚴格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給予你相應的經濟補償待遇。

那麼這個經濟補償待遇是根據你在工作單位工作期間的時間來決定的,比方說你在工作單位工作了10年,那麼你就可以獲得10個月全額工資待遇的補償,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12個月,同時你還可以獲得相應失業金的待遇,那麼這個失業金的待遇最長領取期限不超過24個月是根據你事業保險的參保年限來決定的。

同時在最後這5年時間內,你個人可以選擇靈活就業的形式來參保,自己的個人社保,因為按照靈活就業的形式參保,個人社保可以正常的累積自己的年限,並且可以享受到社保補貼的待遇,所以說對你個人來說基本上就可以享受到這麼多的待遇。


社保小達人


如果企業無正當理由辭退你,你賺大發了,根據《勞動法》規定,員工離退休不足5的,企業正常運營的,不得辭退,如果辭退你,屬於違法,必須做出雙倍賠償


淡泊122995098


先文後武。在你沒有原則性錯誤,只是年齡大了,工作效率變低了的前提了,先有理有節有法的找單位領導交涉,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公司法院沆瀣一氣,你完全可以按自己內心的憤怒引領行事,以一已之力領起上層乃至中央對於此類問題的重視,也算是為社會法治的進步貢獻了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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