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孫楊抗檢事件為什麼會這麼複雜?

桑太太


從頭到尾都是一件複雜的事情,從開始到現在,過去的時間已經不短了,最後卻是這樣的答覆。

不管是國內外,都有很多人關注,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事情的經過必須要詳細覆盤,處理過程必須要謹慎,所以就會變得複雜!

這事情還沒有結束,希望有個好的結果!





娛樂搬搬磚


相信很多人看到問題都是一懵,孫楊怎麼了,是游泳的孫楊嗎?是的,就是他。首先我們先講講孫楊抗檢事件的經過: 這件事情是發生在去年的9月份,當時負責賽外飛行藥檢的工作人員和孫楊的家人起了衝突,起因是孫楊質疑他們的身份,他們沒有出示自己的身份證件,而且過程中簡單粗暴,抽血的過程還不衛生,雙方之間一直都有言論上的衝突。之後孫楊的媽媽楊明明讓保安拿著錘子來打碎血樣,而且檢查人員的報告也被撕碎了。這件事情一出在當時引起了軒然大波,國際泳聯也表示過孫楊並沒有違法規定,而是工作人員的一系列操作都是違規的。所以孫楊在當時仍然具有參加世錦賽的資格,引起了許多競爭對手的不滿,在後續的世錦賽中遭到別國運動員孤立,一度引起轟動。 孫楊在11月份出席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召開的聽證會,為自己進行了辯護,孫楊最終能否參加2020年的東京奧運會,將在1月份得到最終的裁決結果,如果他最終被判罰禁賽的話,他的職業生涯將會終結,而他關於職業游泳最後的記憶,就將是在世錦賽上。 現在孫楊被判決停賽八年,如果這樣孫楊的職業生涯或許就結束了,孫楊對於判決還有一次三十天內申訴,但專業人員認為此次孫楊難以成功。 你支持孫楊嗎?留下你的想法。





老公看娛樂


孫楊被禁賽八年,韓喬生炮轟,看了事件整個過程,相信大家都會明確了

事件回顧——2018年9月4日,在一次賽外興奮劑檢查中,孫楊對IDTM公司檢查人員出示的資質證明存疑,此次檢查最終未完成執行。

2018年11月19日,國際泳聯就此事在瑞士洛桑舉行聽證會。

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做出裁決,在決定中說明:

IDTM在2018年9月4日執行的興奮劑檢查是無效的;依據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和2.5條規定,孫楊先生沒有興奮劑違規行為。

2019年1月27日,針對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的不實報道,孫楊委託律師發出聲明,指出:

2018年9月4日晚,IDTM公司三名工作人員至孫楊住處對其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整個檢查過程存在多項違規操作:第一,包括血檢官、尿檢官在內的三名工作人員均無法提供IDTM公司對此次檢查的授權文件;第二,血檢官和尿檢官均無法提供反興奮劑檢查官資格證明,且血檢官無法提供護士執業證;第三,三名工作人員在檢查報告中虛假陳述,惡意捏造孫楊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事實。

2019年1月28日晚,國際泳聯發佈聲明表示,根據相關條例,對於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案件及裁決結果,國際泳聯不予評論,也不再關注其他猜測和傳聞

2019年3月12日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就此事上訴至國際體育仲裁法庭。

2019年7月,在世錦賽400米和200米自由泳頒獎禮上都出現了不和諧的一幕,澳大利亞選手霍頓、英國選手斯科特均拒絕與冠軍孫楊握手、同臺合影,引發關注。

2019年7月26日晚,孫楊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國際泳聯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我沒有任何違規,一個沒有證件的檢查官來檢查你,血樣、尿樣被帶走了,如果過程中發生篡改,我連說理的機會和地方都沒有,我的行為是在維護每一位運動員的權益,也是在維護我自己。我堅持到現在不應該接受這樣的侮辱和詆譭。”

2019年11月15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在瑞士蒙特勒舉行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和國際泳聯(FINA)案的公開聽證會。


旗開得勝H


其實也不復雜,我來簡單闡述下過程;

2018年9月4日,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三名工作人員至孫楊住處對其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但是採集人員並沒有順利帶著孫楊的檢驗樣本,給出的理由是孫楊暴力抗檢。而孫楊給出的解釋是檢查人員存在多項違規操作,所以拒絕提供樣本。

2018年11月19日,國際泳聯就孫楊“暴力抗檢”在瑞士洛桑舉行了長達13個小時的聽證會,孫楊提供多個視頻證據。

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做出裁決,指出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的採集為無效行為,孫楊並沒有任何違規行為。

2019年1月27日,英國媒體爆出視頻,指責孫楊身邊的隨行人員用錘子雜碎了已經密封的樣本瓶,孫楊可能面臨終身禁賽。

2019年3月12日,國際反興奮劑機構(WADA)對孫楊不依不饒,他們反對國際泳聯調查小組的裁定,並且上訴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

2020年2月28日上午10時(北京時間2月28日下午5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宣佈判決,孫楊暴力抗法事實成立,判決孫楊禁賽八年,之前取得的成績有效。

糾結的關鍵點;

首先這次禁賽孫楊八年,並非是因為孫楊的藥檢,而是因為孫楊暴力抗檢。採集藥檢的工作人員,就好比場上的裁判,孫楊如果存在暴力抗檢,那麼就和毆打裁判區別不大。這才是判罰孫楊的依據,顯然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認同了孫楊存在暴力。而且孫楊儘管提供多項證據證明檢驗員存在違規操作,但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並未採納。如果是暴力抗檢,仲裁法庭就視為存在禁藥,只不過沒有直接證據罷了。

希望還孫楊清白;

究竟孫楊是否是暴力抗檢?我覺得主要還是看仲裁法庭站在誰的立場,雖然仲裁法庭都是法學專家,但是如果對方身份成疑?換做是誰也不會任人擺佈。設想下,如果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這麼做事的話,到處拿著針去抽血,誰有質疑就是禁賽八年,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的權力未免有些太大了。

您有什麼不同見解嗎?歡迎大家一起討論留言,說出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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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8年9月4日發生“抗檢風波”至今已過去了542天,讓我們回顧一下該案的重要時間節點。

 

2018年9月4日晚10時

事件: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的3名工作人員來到孫楊位於杭州的家中,對其進行賽外檢查。由於檢查人員不能提供合法的興奮劑檢查官證件和護士執業證,孫楊認為這一檢查是非法和無效的。此後外媒報道稱,孫楊用“暴力抗檢”方式致使檢測未能完成。

 

2018年11月19日

事件:IDTM公司將相關報告提交至國際泳聯後,國際泳聯當天針對此事在瑞士洛桑召開了長達13個小時的聽證會,孫楊的代理律師張起淮出席聽證會。孫楊本人、雙方證人均接受了詢問。

 

2019年1月3日

事件:國際泳聯根據聽證會結果做出裁決,其中明確說明:“IDTM在2018年9月4日執行的興奮劑檢查是無效的。孫楊先生沒有違反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或2.5條規定。”

 

2019年3月12日

事件:由於不滿國際泳聯的裁決,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有消息稱,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決定在2019年9月召開聽證會。

 

2019年7月14日

事件:澳大利亞媒體《每日電訊報》公佈了孫楊與興奮劑檢測人員發生衝突的完整報告,這份報告長達59頁。與此同時,孫楊剛剛抵達韓國光州備戰游泳世錦賽。國際泳聯對此表示震驚,認為“如此機密的信息,怎麼能被公之於眾?這是非常有害的”。

 

2019年7月19日

事件:孫楊律師團隊針對外媒的態度發佈聲明,要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舉行聽證會時向公眾開放,以求公開透明,證明自己的清白。並表示:“孫楊反對澳大利亞媒體對其進行審判,並在互聯網上煽動第三方對其產生負面和誹謗反應。”

 

2019年7月21日、23日

事件:孫楊在這兩天先後奪得了光州游泳世錦賽男子400米自由泳和200米自由泳金牌,但在賽後頒獎儀式上,澳大利亞名將霍頓與英國選手斯科特拒絕與他同臺領獎。此後,國際泳聯向孫楊、斯科特、霍頓和澳大利亞泳協均給予警告。

 

2019年8月20日

事件: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官網發佈公告,宣佈原定於9月舉行的關於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泳聯的聽證會被推遲。公告中透露:由於不可預見的個人原因,其中一方要求推遲聽證會。

 

2019年10月13日

事件:孫楊“暴力抗檢”聽證會確定召開時間為2019年11月15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同意孫楊提出的公開開庭請求,這也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裁決運動員案件歷史上的第二次公開開庭。

 

2019年11月15日

事件:聽證會在瑞士蒙特勒舉行,時間超過10個小時。孫楊在開庭後首先發言,此後各方證人提供證言並接受律師團及仲裁小組法官提問。但案件所涉的三名檢測人員均未出庭。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並未當庭宣判。

 

2019年12月10日

事件: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發佈公告,稱因翻譯不準需要雙方再提供筆供等原因,不會在2020年1月中旬前做出最後裁決。

2020年2月28日

事件: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聽證會做出裁決,孫楊被禁賽8年,即日起生效。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裁決結果並不是最終結果,孫楊可以上訴至瑞士聯邦最高法院。


股海黃鰭鯛


那是相當複雜了,都是人在作為。

北京時間2月28日,孫楊聽證會結果在今天下午5點已經公佈,孫楊從今天開始被禁賽8年,但可以在30天內進行上訴。看到這一消息相信許多網友都不敢相信會是這樣的結果,在此前我們得到的消息都是對於孫楊有利的,並且孫楊團隊也拿出了許多有力的證據,為何孫楊會被處罰得這麼嚴重?孫楊真的已經“翻案”無望了嗎?

在不久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發佈的關於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泳聯一案的仲裁報告終於公佈。在仲裁報告中寫道:“仲裁小組一致認為孫楊違反了國際泳聯興奮劑控制條例中的第2.5條(阻礙任何階段的興奮劑控制)。”

值得一提的是,仲裁小組發現對孫楊進行檢測的檢察人員符合世界反興奮劑組織所需要的資質,並且孫楊在認為檢察人員不符要求的時候沒有可以毀壞檢測樣本的正當理由。也就是說,孫楊被禁賽的原因之一是毀壞樣本,按照仲裁小組所說,即便孫楊發現檢察人員不符合資質,也不能毀壞樣本。但是通俗來說:有人來抽你的血,抽完了發現工作人員身份不明,你仍不能毀壞樣本。看到這裡我只想說,仲裁小組給出的理由簡直就是荒唐至極,自己的血液被身份不能的人抽了還不能毀壞,如果換做他們自己或許會做出比孫楊更加嚴重的事情。

除了這一原因之外,仲裁小組還拿出6年前的事情來處罰孫楊:考慮到孫楊曾於2014年7月有過首次違反反興奮劑準則的先例,所以對孫楊的第二次違規處以禁賽8年的處罰。

按照仲裁報告公佈,孫楊本次之所以遭受了禁賽八年的處罰是因為在2014年有過先例,也就是說孫楊本次是“兩罪並罰”,不然不會直接禁賽八年。

在2014年孫楊曾被查出使用違禁物質曲美他嗪,從而遭到禁賽3個月的處罰,在那次聽證會上孫楊證實了使用這一藥物只是為了治療心臟不適,並沒有想通過藥物來提高運動成績的意圖,最終孫楊受罰減輕。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仲裁報告所給出的處罰原因都讓人感到荒唐至極,被身份不明的人抽取了血樣不能毀壞,治療心臟的藥物成為了兩罪並罰的由頭,相信大多數網友都不會接受這樣的仲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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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傳來不好的消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在官網宣佈,孫楊“暴力抗檢”一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勝訴,孫楊遭禁賽八年。


從孫楊“暴力抗檢”,到這次宣佈禁賽,時間長達542天。期間經歷了國際泳聯認可孫楊,WADA堅持認為孫楊違規,上訴到CAS。又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推遲聽證,到2月28日出了個禁賽八年。

孫楊事件為什麼這麼複雜?這其中有很多原因。

在孫楊事件的判罰書中,孫楊是因為“暴力抗檢”禁賽,而不是使用違禁藥。使用違禁藥那就好判罰,用了就直接判就好了,沒使用就不判罰。“暴力抗檢”就不好定,需要徵詢各方意見,找證據,這是要時間的。而且CAS有意把孫楊做負面典型,哪怕藥檢人員有問題,也要處罰孫楊。他們多次推遲聽證時間,這對孫楊很不利。直到2月28日,才出了個讓人驚愕不已的禁賽八年處罰。


這個判罰不合理,對孫楊極為不利,幾乎毀了他後面的人生。

孫楊抗檢事件是2018年9月4日發生的。當時孫楊參加完一場比賽,在家被三個人突擊進行興奮劑檢查。一開始孫楊配合抽取了血樣和採集了尿樣,然後孫楊發現這三人行為有點古怪,並發現其中有兩人的相關證件不齊全。孫楊擔心有問題,就提出了質疑,與對方對質中發生了衝突,然後破壞了血液樣本。 這就是所謂的“孫楊暴力抗檢事件”。

後來國際泳聯對經過進行了調查,認定孫楊“無過錯”。但是作為飛行藥檢的機構世界反興奮劑WADA不認同,就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訴。這也能夠理解,飛行藥檢是WADA的工作,孫楊公然反抗,這不就是直接打臉WADA嗎,他們哪有輕易放過的道理。

但是,要處理好孫楊抗檢事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調查雙方當時的行為。三個檢查人員到底有沒有資質,孫楊的行為合不合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原定是在2019年9月作出判決,孫楊得到國際泳聯的支持,可以參加9月份判決之前的賽事。

於是孫楊參加了2019年7月的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獲得了200米、400米自由泳冠軍,就發生了在領獎臺上孫楊遭到了英國游泳運動員斯科特和澳大利亞運動員霍頓的不友好對待。


後面的聽證會一拖再拖,延遲了幾次。孫楊抗檢事件的定性沒那麼容易。

孫楊到底違不違規是幾方的博弈,孫楊認定不違規,國際泳聯認定孫楊無過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則認定孫楊抗檢,三名飛檢人員到底合不合格。各方都需拿出合理合規的論點來證明自己沒錯。

這裡必須肯定,孫楊能夠取得這麼輝煌的成績,與他具備非凡的實力有關,國際泳聯也認可這一點。孫楊不僅僅是中國的體育明星,也是國際泳聯標榜的榜樣,要不然國際泳聯就不會支持孫楊了。這次事件錯就錯在孫楊處理事情的方式不對,不夠冷靜。既然孫楊質疑三個藥檢人員的資質,完全可以第一時間上訴到國際泳聯或者世界反興奮劑機構,或者其他部門,而不應該是乙方破壞血樣樣品這麼極端的方式。也可以主動要求世界反興奮劑機構重新派人檢查,自證清白。


看了孫楊後來發的視頻,就是寫了份證明,要那三名工作人員簽字。三名工作人員上報,就變成了孫楊抗拒藥檢,事情的性質就完全變了。從孫楊一方的質疑,到另一方所說的抗拒藥檢,事情完全反轉。孫楊完全處於不利的局面。

孫楊到底有沒有問題,現在已經不好證明了,因為當時沒有樣品了,但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不想就此放過孫楊。如果任由孫楊這樣做,那麼其他運動員也會學樣,那麼WADA的工作就沒法開展,所以他們咬著孫楊抗檢這事不放。也許他們知道孫楊沒問題,不太可能靠使用興奮劑提高成績。這麼多年孫楊都能保持一個好狀態,奪了十八個世界大賽的冠軍,他具備這樣的能力,又何必使用興奮劑了。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為什麼要支持WADA,這也很好理解。這兩個本來就是規則的制定者,怎麼可能容忍隨便質疑。孫楊公然暴力抗檢,行為本身就不當。孫楊有沒有使用興奮劑已經不重要,他的這種行為不能容忍,所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選擇支持WADA。加上孫楊有前科,雖然是無心之過,但還是作為累犯,就做了頂格處罰,禁賽八年。這幾乎判定孫楊可以退役了。他現在28歲,八年以後就是36歲了,早就遊不動了。最可惜的是無法參加東京奧運會。

總之,孫楊這次被禁賽很不合理,但他自己也有問題。成就太高,就有點自大,處理問題過於衝動。以為自己有這麼高的成就,別人會對他網開一面,或者拿他沒辦法。沒想到CAS和WADA不把他當回事,才吃了一個很大的虧。

這次判罰對孫楊影響太大,不能繼續參加比賽,形象受損,財富將大大縮水,以後的工作也會受到影響。這樣的教訓太慘痛。


禁賽判罰出來後,孫楊第一時間就提出了要申訴。希望他能找到厲害一點的律師,一定要好好處理這事。這不僅關乎他個人的利益,還關乎中國體育的榮譽。


湘楚風雲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其實也不復雜,我來簡單闡述下過程;

2018年9月4日,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三名工作人員至孫楊住處對其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但是採集人員並沒有順利帶著孫楊的檢驗樣本,給出的理由是孫楊暴力抗檢。而孫楊給出的解釋是檢查人員存在多項違規操作,所以拒絕提供樣本。

2018年11月19日,國際泳聯就孫楊“暴力抗檢”在瑞士洛桑舉行了長達13個小時的聽證會,孫楊提供多個視頻證據。

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做出裁決,指出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的採集為無效行為,孫楊並沒有任何違規行為。

2019年1月27日,英國媒體爆出視頻,指責孫楊身邊的隨行人員用錘子雜碎了已經密封的樣本瓶,孫楊可能面臨終身禁賽。

2019年3月12日,國際反興奮劑機構(WADA)對孫楊不依不饒,他們反對國際泳聯調查小組的裁定,並且上訴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

2020年2月28日上午10時(北京時間2月28日下午5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宣佈判決,孫楊暴力抗法事實成立,判決孫楊禁賽八年,之前取得的成績有效。

糾結的關鍵點;

首先這次禁賽孫楊八年,並非是因為孫楊的藥檢,而是因為孫楊暴力抗檢。採集藥檢的工作人員,就好比場上的裁判,孫楊如果存在暴力抗檢,那麼就和毆打裁判區別不大。這才是判罰孫楊的依據,顯然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認同了孫楊存在暴力。而且孫楊儘管提供多項證據證明檢驗員存在違規操作,但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並未採納。如果是暴力抗檢,仲裁法庭就視為存在禁藥,只不過沒有直接證據罷了。

希望還孫楊清白;

究竟孫楊是否是暴力抗檢?我覺得主要還是看仲裁法庭站在誰的立場,雖然仲裁法庭都是法學專家,但是如果對方身份成疑?換做是誰也不會任人擺佈。設想下,如果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這麼做事的話,到處拿著針去抽血,誰有質疑就是禁賽八年,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的權力未免有些太大了。

相信很多人看到問題都是一懵,孫楊怎麼了,是游泳的孫楊嗎?是的,就是他。首先我們先講講孫楊抗檢事件的經過: 這件事情是發生在去年的9月份,當時負責賽外飛行藥檢的工作人員和孫楊的家人起了衝突,起因是孫楊質疑他們的身份,他們沒有出示自己的身份證件,而且過程中簡單粗暴,抽血的過程還不衛生,雙方之間一直都有言論上的衝突。之後孫楊的媽媽楊明明讓保安拿著錘子來打碎血樣,而且檢查人員的報告也被撕碎了。這件事情一出在當時引起了軒然大波,國際泳聯也表示過孫楊並沒有違法規定,而是工作人員的一系列操作都是違規的。所以孫楊在當時仍然具有參加世錦賽的資格,引起了許多競爭對手的不滿,在後續的世錦賽中遭到別國運動員孤立,一度引起轟動。 孫楊在11月份出席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召開的聽證會,為自己進行了辯護,孫楊最終能否參加2020年的東京奧運會,將在1月份得到最終的裁決結果,如果他最終被判罰禁賽的話,他的職業生涯將會終結,而他關於職業游泳最後的記憶,就將是在世錦賽上。 現在孫楊被判決停賽八年,如果這樣孫楊的職業生涯或許就結束了,孫楊對於判決還有一次三十天內申訴,但專業人員認為此次孫楊難以成功。 你支持孫楊嗎?留下你的想法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娛樂美女圖鑑


中國人敢不敢睜開眼看看事實真相?中國人在中國政府管控的媒體洗腦下,已經有點朝鮮人傻逼狀態了,這事都明瞭,孫楊有問題,國際反興奮劑組織三個人檢查,尿檢沒帶證,給你看身份證你說不行,那好人家尿檢不查了,血樣你憑什麼砸了?人家血樣採集合規有證?你個傻逼來說一說,11點開始檢查,憑什麼扣留檢查人員到凌晨三點?不毀血樣不放人,你是黑社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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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反興奮劑機構(WADA):“就是對你不依不饒,在達到我的目的之前,我怎麼會輕易放手?”事件本身並不複雜,只不過有人不想那麼簡單的草草了事,就想把這件事情搞複雜了,在自己的目的沒有達到之前,肯定不會那麼輕易的放手。

一、WADA不依不饒的情況下,其實就該預料到仲裁結果不會樂觀。

從這個事件來看,WADA並沒有證據證明孫楊服用興奮劑,但是依然“有仇必報”,在泳聯調查並且宣佈孫楊無責的情況下,WADA缺不買賬,針對在孫楊杭州家裡發生的事情不依不饒,意思就是必須要懲罰你,必須要“治”你,就是這麼簡單。所以從2018年至今,這件事情依然得不到妥善解決的重要原因。

WADA更像是“殺雞儆猴”,就是要維護我WADA的權威,任何對我們不尊重者,不服我們的,對我們有異議的,一律格殺勿論,孫楊事件正好成為了WADA樹立絕對權威的一個試金石,即便是你世界泳聯也不行。

二、一直以來講究的是人證物證,如今再加上視頻證,依然得不到支持說明了什麼?

一直以來,我們都知道斷案講究的是認證物證,如今還有監控視頻最直接的證據,但是效果呢?我們看一下以下幾個問題:

1、2019年5月,國際泳聯舉行聽證會,這個大家都已經非常清楚了,十幾個小時的聽證,孫楊也提供了大量的證據證明,但是有一個問題是,既然是聽證,為什麼現場的三名檢查人員沒有出現呢?要知道,人證可是很重要的證據。

2、2019年11月15日,孫楊出席CAS聽證會。他準備了長達數小時的視頻以及圖片作為證據。這一次,三個檢查人員再次沒有出現在聽證會現場。

3、孫楊“抗檢”案的三名IDTM測試人員中的一位透露,他不是受過培訓的興奮劑檢測助手(DCA),而是一名建築工人。他做好準備在公開聽證會上通過視頻發言,但是沒有人聯繫他。

4、本次仲裁的結果顯示,孫楊未能證明他有令人信服的理由,銷燬他的樣本採集器,並放棄興奮劑檢測。也就是說孫楊之前提供的大量證據以及現場的檢測人員已經無關緊要了,不管你是溫和抗檢還是暴力抗檢,總之就是拒絕檢查了,就是因為這個,你就要受到處罰。

所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意思就是,不管你什麼理由,你就是拒絕檢查了,就憑藉這個,我就是要處罰你,你能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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