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6 借款到期後債務人玩“失蹤”,這四件事你要馬上做!

借款到期後債務人玩“失蹤”,這四件事你要馬上做!

借款協議到期了,債權人發現債務人故意玩起了“失蹤",應該怎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債務人下落不明不滿兩年

一、及時到法院起訴

若債務人下落不明時間不滿兩年,不符合申請法院宣告失蹤條件,從而難以證明發生了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此時債權人應及時到法院起訴債務人,維護自己的權益,防止超過三年的民事訴訟時效。(點擊右側藍字查看→ )

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未滿兩年,法院會通過公告的形式通知開庭,作出缺席判決。(點擊右側藍字查看→ )

二、向債務人配偶主張債權

根據2018年1月28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該解釋還規定了超出生活需要所負債務,債權人需要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才能作物夫妻共同債務主張債權。

三、向保證人追討債務

一般保證:《擔保法》第十七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為債務人失蹤後,債權人可以到法院同時起訴債務人和保證人主張債權。

同時,最高人民法關於《擔保法》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向債務人和保證人一併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將債務人和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但是,應當在判決書中明確在對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後仍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可以同時起訴債務人和保證人,但是

只有執行債務人財產不能完全履行債務時,才可以要求一般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根據《擔保法》的規定,若保證協議沒有明確約定保證方式或約定不明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債務到期後,債權人可以直接向連帶保證人主張返還借款。雙方協商不成的,債權人可以選擇到法院單獨起訴連帶保證人,法院可以追加債務人為共同被告。

債務人下落不明滿兩年的

債務人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債權人可以到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要求債務人的財產代管人從代管財產中返還債務。

失蹤人的財產一般由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作為財產代管人代為保管。

2017年10月1日實施的《民法總則》第四十三條規定:“財產代管人應當妥善管理失蹤人的財產,維護其財產權益。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如果財產代管人不返還債務人所欠借款怎麼辦?

財產代管人不履行代管義務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財產代管人。

借款到期後債務人玩“失蹤”,這四件事你要馬上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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