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五峰:相對不起訴一妨害公務高齡犯罪嫌疑人

本網訊(通訊員 雷偉) 5月29日,五峰縣院對一起妨害公務案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公開宣佈不起訴決定。

今年3月,該院受理了一起妨害公務案,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為76歲高齡老人。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2月18日,張某某在闖紅燈過馬路時,不顧執勤輔警勸阻,情緒激動,出言辱罵、推搡,並用手打了執勤輔警一巴掌,其行為依法已構成妨害公務罪。

案發後,張某某如實供述本人罪行,真誠悔罪。承辦人考慮張某某年齡較高,犯罪情節輕微,且有坦白等量刑情節,最終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在不起訴決定作出後,為達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該院檢察官協同公安機關民警一同前往張某某所在村委會公開宣佈不起訴決定,並邀請該村書記、張某某親屬一同參與。

在不起訴決定宣佈後,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當場表示對決定沒有異議,今後會謹言慎行,不越法律的雷池。該村書記也表示,會以此案為例,在全村範圍內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教導村民遵紀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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