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忠县探索“家访”制度 把干部工作做到“家”

去年9月以来,忠县着眼于干部队伍健康成长,探索实施领导干部“家访”制度,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和拟提拔重用的县管干部考察人选开展家访,取得较好效果。

主要做法

忠县探索“家访”制度 把干部工作做到“家”

分级开展家访

对各镇乡、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由组织部工作人员负责家访,其他县管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家访,原则上每届期始末各开展1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家访。对拟提拔重用的县管领导干部考察人选,由干部考察组负责家访。家访对象包括干部配偶和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等,形式包括上门家访、约谈约访和电话访谈。

细化家访内容

家访重点内容包括“一通报、两听取、三了解、四提醒”。“一通报”即向干部家属通报干部在单位的工作表现情况,介绍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两听取”即听取家属对干部的评价和工作支持情况,听取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了解”即通过看、问、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干部的家庭情况,主要了解两地分居、身体状况、家庭困难情况;了解干部家庭关系、履行家庭责任和赡养义务、弘扬传统美德、营造良好家风方面的情况;了解干部的爱好、特长、性格特征及“八小时外”的有关情况。“四提醒”即提醒家属支持干部工作,当好“贤内助”;提醒家属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和权力观,甘做“平凡人”;提醒家属多吹廉政“枕边风”,争做“婆婆嘴”; 提醒家属主动抵制吃拿卡要行为,敢当“妻管严”。

严明家访纪律

一是坚持轻车简从,严禁兴师动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落实政治纪律“八严禁”、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等规定,不要陪同,不搞迎来送往,每个家访组(考察组)原则上由2名同志组成,不得超过4名,不得接受干部及家属吃请。二是坚持入户上门,严禁浅尝辄止。对干部家属居住在县内的,原则上实行上门家访,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干部家属同意后可进行约谈约访,对因故不能上门和约谈家访的,可进行电话家访并做好记录。要求家访组用心与干部家属充分沟通交流,认真倾听家属意见建议,严禁心不在焉、草草了事。

三是坚持严管厚爱,严禁好人主义。秉承“严管就是厚爱”理念,详细了解干部的兴趣爱好、社交关系、“朋友圈”“社交圈”,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禁好人主义,选择或过滤进行家访。

强化结果运用

对县管领导干部和拟提拔重用考察对象,家访结果由家访组(考察组)向县委组织部或县委领导报告,必要时可向家访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反馈。

对干部存在实际困难的,县委组织部建立干部家庭困难台账,由县委牵头分级分类采取措施协调解决。对发现不履行家庭义务、夫妻关系不和谐的及时予以批评,对家访中发现的尊老爱老典型、模范夫妻等予以表彰,树立鲜明导向。

将家访中了解到的干部“生活表现”作为研判识别干部的重要参考,对拟提拔人选将根据家访情况进行延伸考察和针对性分析研判。对家访中存在微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的,家访组(考察组)及时提醒纠正或按干部管理权限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成效及启示

忠县探索“家访”制度 把干部工作做到“家”

自开展领导干部家访工作以来,全县共家访县管领导干部486人次,其中县管“一把手”98人次,新提拔和重用县管领导干部235人次,营造了“组织关心干部,干部关心工作”的良好氛围。

家访是关心激励干部的有效途径

通过深入家访,组织上能及时了解掌握干部工作、学习和生活状态,特别是对一些干部家庭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能及时发现并给予适当照顾和帮助,解决干部后顾之忧,有效调动干部干事积极性主动性,传播了正能量,树立了好导向。

家访是筑牢干部廉政防线的重要手段

通过将家访与组织部门日常了解情况结合印证,及时发现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病在肌肤”演变成“病入膏肓”。加强对领导干部家属的廉政提醒,教育引导干部家属自觉遵守廉政纪律要求,对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同时配合组织对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主动纠正,形成内外监督合力,共筑廉政“统一战线”。

家访是拓宽精准识人渠道的有益补充

推行干部家访制度,听“知情人”讲“知情话”,可全面了解干部“八小时外”的真实表现,实现“三个印证”:一是印证干部“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的一致性,二是印证干部的兴趣爱好、性格特征和平常言谈举止的一致性,三是印证干部的工作担当和履行家庭、社会责任的一致性,实现多方位、多维度、立体式考察识别干部,有效提高识人分辨率和透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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