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的“家访”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检查

“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有?要好好改正,浪子回头金不换。”“不要玩太多游戏,要多锻炼身体。”“自己用电饭锅做饭,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在家闲着也不是办法,能不能学点手艺,找个力所能及的工作?”“司法所的同志,请想想办法,帮帮小明找个合适的工作,辛苦你们了。”在小明眼中一向不苟言笑的检察官叔叔,今天似乎变得有些啰嗦。

2019年8月,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现在缓刑考验期内接受社区矫正。这是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专项检察时,对小明进行走访的一幕场景。

检察官的“家访”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检查

为了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地落实,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上周,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开展了对未成年矫正人员的专项检查。

检察官的“家访”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检查

检查中,太和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们逐一走访了未成年矫正人员,跟他们促膝谈心,了解掌握每个未成年矫正人员的思想、生活、学习、情感状况,教育未成年矫正人员认罪悔过,珍惜来之不易的矫正机会,努力学习一技之长,早日回归社会,责成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承担好抚养、管教等义务。

检察官的“家访”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检查

针对未成年矫正人员的特点,太和县检察院建议司法所在实施矫正过程中,要特别注重情感关怀,给他们以关怀和温暖,同时争取劳动就业部门能对未成年矫正人员进行工作、就业技能的培训,使他们能够早日找到合适的工作,以便尽快融入社会。

检查结束后,太和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就收到了司法所董所长的电话,说小明在一家生产口罩的厂子找到了工作,既能自己挣了钱,又为防疫出了力。

供稿丨周成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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