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達州宣漢縣一村幹部“優親厚友”被處分

封面新聞記者 陳靜

6月27日,達州市宣漢縣紀委監委對外發布,宣漢縣峰城鎮豆溪村村主任楊維君在工作中“優親厚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在宣漢縣紀委監委公開通報中顯示,2006年至2014年期間,楊維君違規為親屬楊某、呂某、冉某等人辦理低保、五保,2017年6月,在易地搬遷貧困戶識別中不按規定程序開展評定工作,導致馬某(楊維君堂嫂)、任某等人不符合精準貧困戶條件的情況下,也未及時對其進行清理。為此,楊維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個人簡介

姓名:楊維君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66年3月

職務:峰城鎮豆溪村委會主任

宣漢縣紀委監委點評,親情可貴,有何不幫之理?其實,幫助親人是人之常情,也是人的本性,但是千萬不能忘記黨紀國法的威嚴。扶貧資金是困難群眾的“保命錢”、“救命錢” 、“發展錢”,豈能“覺得”因為是自己的親戚,就隨意把扶貧款給他?“扶貧”並不是反對“扶親”,如果真的貧困,應該通過正大光明的程序評選出來。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程序合法、公平公正才能贏得他人的尊重。

廣大黨員幹部,尤其是與群眾接觸最為直接、聯繫最為緊密的村組幹部,一定要破除“親情關係”的潛規則,規矩做事,公正用權,不要自欺欺人。其次,要加強對權力的監督,特別是各級黨組織,要從愛護幹部的角度加強對幹部優親厚友行為的監督,要幫助幹部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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