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亞警方在開展“三年攻堅戰”重點交通違法集中整治工作時,依法查獲一起駕駛人酒後駕駛機動車案件。
9月14日晚,三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吉陽大隊路管員在吉陽區榆亞路酒吧街路段開展夜查整治行動,依法攔截一輛粵T**15號小型普通客車。在例行檢查時,路管員發現駕駛人孫某福(男,45歲)有飲酒駕駛嫌疑。經現場酒精呼氣檢測,結果顯示孫某福血液內酒精濃度為64.2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隨後,路管員將孫某福依法帶回交警支隊接受調查詢問。經詢問,孫某福對其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事實供認不諱。
據悉,孫某福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目前,交通違法行為人孫某福已被三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依法處以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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