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剛剛,蚌埠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典型問題

剛剛,蚌埠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典型問題

一、蚌埠禹會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袁勝公車私用問題。袁勝於2018年7月1日(週日)下午,駕駛公務警車辦理私事,被群眾拍照併網絡舉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8年7月,袁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燃油費及車輛損耗費。

二、蚌埠淮上區明珠社區居委會原主任吳子平套取資金用於違規招待等問題。2014年至2016年,吳子平違反財經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安排社區工作人員通過虛列支出套取資金10430元,用於違規招待;違反廉潔紀律,用公款報銷私家車加油費用2000元及個人手機通訊費用500元。2018年7月,吳子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三、五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審判員、執行員繆榮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16年至2017年,繆榮軍在任五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審判員、執行員期間,先後三次收受案件當事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6980元。結合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4月,繆榮軍受到撤職處分,降為辦事員,違紀款予以收繳。

四、固鎮縣湖溝鎮澮光村原黨總支書記單永建違規操辦孫子“滿月酒”等問題。2017年10月,單永建分批在湖溝鎮及縣城多家酒店違規操辦孫子“滿月酒”共21桌,收受親屬以外人員禮金7900元,其中村幹部6人禮金1200元,結合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9月,單永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記者: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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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排:侯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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