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深化“證照分離”消防法等6部法律有關規定擬在18個自貿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

深化“證照分離”消防法等6部法律有關規定擬在18個自貿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

深化“證照分離”消防法等6部法律有關規定擬在18個自貿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
深化“證照分離”消防法等6部法律有關規定擬在18個自貿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特派北京記者段偉朵

賓館、飯店、商場、電影院、咖啡廳、KTV……這些都屬於消防法規定的公共聚集場所。而這些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必須通過消防安全檢查。不過現實中,因消防檢查手續繁複而影響營業的情況也時有存在。包括河南在內的18個自貿試驗區一直走在“證照分離”改革的前沿,那麼,在自貿試驗區試行以告知承諾代替消防實質性審查可好?21日,《關於授權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22日,會議分組審議了草案。

【亮點】

公眾聚集場所開業前,擬不再進行消防實質性審查

司法部部長傅政華在作關於《關於授權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說明時提到,“證照分離”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延續和深化,是落實企業經營自主權、強化政府事中事後監管責任的重要舉措。

為進一步克服“准入不準營”現象,使企業更便捷拿到營業執照並儘快正常運營,國務院決定在全國各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試點範圍和內容是:在深入總結近年來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經驗基礎上,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陝西、海南、山東、江蘇、廣西、河北、雲南、黑龍江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為在全國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

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中,有的改革事項涉及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的要求,在試點正式啟動前,需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授權決定。這其中就包括消防法的相關規定。

記者瞭解到,消防法第十五條規定: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消防救援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此次提請審議的草案則提出對上述規定暫時調整實施,當事人承諾符合消防安全標準並提供相關材料的,消防救援機構不再進行實質性審查,當場作出審批決定。

【試點】

除了消防法,還有5部法律相關規定擬暫時調整實施

除了消防法,草案還提出,在自貿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外貿易法、食品安全法、海關法、種子法的有關規定,相關調整在三年內試行,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

其中,擬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包括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資格認定,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批。

擬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包括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以及報關企業註冊登記。

擬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涉及林草種子(進出口)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取消省級林草部門對林草種子(進出口)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的審核(初審)環節,申請人可直接向國家林草局申請核發許可證。

草案提出,上述調整在三年內試行。對實踐證明可行的,國務院應當提出修改有關法律的意見;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試點期屆滿後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

【建議點】

取消實質性審查,能否明確強化事中檢查?承諾也應更為嚴格……

審議過程中,也有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針對草案的部分條款提出建議。其中,針對“當事人承諾符合消防安全標準並提供相關材料的,消防救援機構不再進行實質性審查”的表述,呂薇委員提出,當事人提供相關材料是什麼樣的材料?提供的材料要不要去看一下,是不是屬實?根據日常當中瞭解到的,群眾的意見除了“要不要檢查”外,還主要集中在消防檢查時的“時間效率”問題,以及個別基層單位要求“購買定向產品”——比如消防系統的產品等問題。“如果不做實質性審查,就應該加強事中、事後檢查,後面應加一些附加條件。”

景漢朝委員認為,這一改革很有針對性和現實意義。實踐中很多重要的建築物、公共場所因為消防檢查,長期不能使用,社會影響很不好,所以贊同這種改革。但他也提出,承諾的內容需要再完善,要求更加嚴格一些,同時還要承諾一旦出了問題要負相應責任。“公共聚集場所,不是一般場所,既然承諾符合標準,那麼也應當承諾一旦出了問題要承擔責任。”

“水火無情,為了防止水災和防止火災,國家有兩個專門的法律,一個是防洪法,再一個就是消防法,對於暫時調整實施消防法有關規定一定要特別慎重。”矯勇委員說,自貿試驗區是我國對外的窗口,是體現政府社會管理和服務能力的窗口,建議對調整消防法關於申請消防安全檢查方面的授權還應該進一步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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