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邯鄲這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件,判了

11月22日,河北法院系統依法對7起涉黑涉惡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70名被告人獲刑。

邯鄲涉縣人民法院宣判的張某紅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被告人張某紅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淶水縣人民法院宣判的程某河等人惡勢力犯罪一案,12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拘役不等,並處相應罰金;東光縣人民法院宣判的魏某明等人惡勢力犯罪一案,4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至二年八個月不等,並處相應罰金;霸州市人民法院宣判的王某梁等人惡勢力犯罪一案,3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二年四個月不等。

宣判的其他三起典型案件分別是

↓↓↓

高碑店市昝某正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08年開始,被告人昝某正陸續糾集被告人張某冬、李某委等十餘人,先後實施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2015年,昝某正與王某某合謀,幫助王某某索要高利貸,並約定按比例分配索要回來的欠款,後昝某正親自參與、組織實施了對被害人龔某的非法拘禁行為,自此以昝某正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初步形成。

該組織人數眾多,層級分明,結構穩定,分工明確,昝某正是組織者、領導者,並且建立微信群便於組織內部溝通與管理。通過給予組織成員物質獎勵、平息組織成員內部矛盾、幫助組織成員逃避法律追究,維持組織運行能力。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大肆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開設賭場、強迫交易、保險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攫取經濟利益,以支持該組織的維繫與發展,且犯罪手段多樣。其中,該組織王某芳、周某江等人在被害人龔某工廠討債時,對龔某親屬侮辱、毆打,迫使龔某用菜刀將周某江砍傷,昝某正為給組織成員“出氣”、彰顯組織強勢地位,糾集二十餘名組織成員,在高碑店市拘留所門口,滋擾、恐嚇拘留期滿釋放後的龔某及其親屬,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認為,以昝某正為首的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給白溝當地人民群眾造成嚴重心理陰影,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破壞白溝及其周邊的經濟秩序及社會生活秩序。

依照法律相關規定,認定被告人昝某正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迫交易罪、保險詐騙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30名被告人分別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迫交易罪、保險詐騙罪、聚眾鬥毆罪、合同詐騙罪、過失致人重傷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十個月不等,並處相應罰金。依法沒收作案工具汽車數輛等物品,依法追繳非法所得人民幣70萬餘元上繳國庫。責令退賠被害人和被害單位經濟損失。

黃驊市閆某等人惡勢力犯罪案

黃驊市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以來,被告人閆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實施非法發放高利貸、辦理手機分期套現、組織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與被告人鄧某恆、王某朋等十餘人糾集在一起,組織、指使上述人員通過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方式暴力討債,期間又實施了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等犯罪行為,逐步形成了以閆某為首,被告人鄧某恆、王某朋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在黃驊市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黃驊市人民法院認為,該犯罪團伙形成了以閆某為首,被告人鄧某恆、王某朋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依照法律相關規定,認定被告人閆某犯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組織賣淫罪、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別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協助組織賣淫罪、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兩個月不等,並處相應罰金。責令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秦皇島市海港區張某月等人惡勢力犯罪案

秦皇島市海港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月、楊某聰、王某倩等人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手段,在秦皇島市海港區多個公眾場所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秦皇島市海港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月等人的犯罪行為系惡勢力犯罪。依照法律相關規定,認定被告人張某月犯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組織賣淫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九萬七千元。其他6名被告人分別以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組織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二年不等。責令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