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為什麼路邊停的好多殭屍車,車主不開去報廢呢?

宰少



所謂殭屍車就是指長期無人使用和維護的各種車輛停放在路面和停車場以及公共場所的棄管車輛。很多人會問:“為什麼不拿去報廢呢?”就是當廢鐵賣也有個好幾噸。

其實不開去報廢的原因有幾個:


01/報廢手續繁瑣


車主們覺得去車管所報廢手續太麻煩,需要的材料很多,耗費時長,舉個例子,要報廢的車輛需要單子收據,時間久遠根本找不著。


注:汽車報廢流程:
1、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到機動車解體廠業務部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註銷登記申請表》;2、到牌證管理崗等候通知收費,收車牌;3、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4、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5、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後將車輛解體並照相。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6、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鑑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並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02/需要手續費


報廢舊車輛還要花費一筆不小的報銷費。對於一個普通的家庭來說,實在是不容易不值得,所以直接丟棄會簡單許多。

非營業類的微型車、小型車沒有明確的報廢年限,則在年審不合格或者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以後,會強制報廢,而這三類車進入報廢流程以後將不能獲得補貼,甚至要繳納一定費用才能完成報廢。


03/車主移居國外


車主去了國外,過了好多年才回來,車子停在停車場產生的高額費用都可以買一輛車了,或者車輛違章比較多,一直未結清,滯納金是筆不菲的數字。

但是,很明顯這樣的行為不可取,殭屍車亂放本來就擾亂了別人正常的正常停車車位,而且如果要是為了躲避違章款而丟棄車輛那樣被查到後是會被拉入黑名單的。


嗒嗒電


大家好,我是大能貓嘚啵嘚。作為一名汽車領域的原創作者,在這裡我想簡單的發表一下我個人的觀點,希望可以對您所幫助。

首先按照2018年出臺的報廢標準,一臺1.3升排量以上車型,在達到使用年限之前報廢,可以領取18000元的補貼,需要知道的是,這個標準一般只有在一線城市才有,普通的三四線城市是沒有的,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是無法申請這個補貼的。各地區的報廢補助標準不一,,這樣還不夠吃頓飯呢?那誰還會願意報廢呢?還不如直接丟在哪個角落,讓它自生自滅,反倒還更省錢呢。

其次很多殭屍車的出現,不是車主本人願意的。比如發生財務糾紛,車主跑路的。發生刑事案件,車主被拘留的。車主出國,本人無法處理車輛的等等。種種情況都不允許車主本人出現進行處理,久而久之,車輛無人打理,就出現了殭屍車的情況。


最後現在很多人家裡都有多臺車輛,可能有些車輛年限比較久,自己又不經常使用,可能不經意之間停在某個地方,加上自己的粗心大意,時間一長自己也就想不起來了。有人可能會說,哪有可能有人會忘記自己的車,我就看過好幾起殭屍車的出現,就是因為車主自己也忘了自己的車停哪裡,沒有及時處理才發生的。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同時也希望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我會定期的發表一些和汽車相關的文章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Panda車評


“殭屍車”的成因有很多:

1、比如車主長期不在本地或不常使用車輛;

2、車輛接近報廢、維修代價過高,車主索性一棄了之;如果去申請報廢,車牌號只能保留6個月。但如果車在,車牌會一直在,等將來有需要時再作考慮。於是索性停在那不管。

3、車主可能失蹤、犯罪或去世等,導致車輛無人處理;

4、還有的可能是盜搶車輛,由犯罪分子作案後遺棄。

5、車主買了車,但因種種原因不常使用或不願使用。


車主之所以敢讓自己的車變成殭屍車,是因為停車成本極為低廉甚至沒有成本,也沒有法律的制裁。

物業:沒有執法權,不敢動。由於殭屍車是停在小區的公共停車位上,沒有佔道,也沒有影響其他業主的出行,所以只能任由殭屍車停在那。

交警:管不管,看位置。   殭屍車誰來管,關鍵要看它停在什麼位置。一般情況下,一旦有車輛違法停車或因停車不當而影響了正常通行,比如車輛直接停在機動車道上,那麼交警會對其予以處罰,如果一時找不到車主,也可以採取拖車措施。但如果這類車是停在人行道上或者其它空地、小區裡,就已經超出了交警的執法範圍。交警執法的一個原則是看這輛車有沒有影響交通秩序。

城管:要執法,有難度。  那麼,城管能不能管殭屍車?得到的回答是“我們無權處理任何亂停車問題”。   儘管按照市民的普遍理解,人行道上的各種亂象都是由城管來管,但事實上,凡是和車輛沾邊的,城管基本都不能碰。“我們執法也有範圍和權限,比方說小攤販在人行道上亂堆物、商鋪跨門面經營,這些我們有權暫扣,但亂停車怎麼能扣上這個堆物的帽子呢?”

憑藉“私人財產”的身份,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未經所有者同意的情況下,都不能擅自處理殭屍車 。

所以每一輛殭屍車背後都有一個故事!


一撲通數學老西的日常


現在汽車行業的發展非常快,所以更新換代也是相當的快,但是現在 的汽車都是由一定的使用年限,到了一定的使用年齡自然就會報廢。現在的車主基本上是用車幾年就換新車,不過他們對於舊車的處理也會去賣掉,一般都不會虧太多,但是我們在馬路邊上經常會看到一些殭屍車,為什麼車主不報廢呢?下面就來分析一下。


比如很多準備報廢的汽車的車輛資料已經丟失了,找不到又補辦不了,所以也走不了報廢程序,自己又沒有車庫停放它,所以這樣的汽車就放在公共地方的停車位上,這樣時間一久,這樣的汽車就變成了殭屍車。

還有就是有的車主覺得報廢車輛的程序太麻煩,即便這部分車主證件齊全,但是沒有時間辦理報廢,車輛的報廢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報廢金額補償費的,實際上這個金額並不高,加上手續麻煩,還要多跑幾個部分,最後報廢的拆除處理也得自己掏錢,算下來確實成本高,於是這些人也把汽車停路邊了。


還要一種人就是這種情況,這部分車主使用汽車的時候,有很多違章沒有去處理,這樣一盤算,罰款是小,但是扣分是大,自己違章的記錄要扣的分基本上一個駕駛證都不夠扣的。如果想要報廢這輛車,又是交罰款,還得扣駕駛證的分數,所以這些人也直接把車放在路邊了。


我們車主報廢汽車,一定要採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如果自己非法報廢汽車,被車管所查到,到時候也是得處罰,倘若自己非法處理了車輛,同時又有不法分子動起了歪心思,這時候警察也會找到你,所以一定要按程序報廢汽車。這樣才穩妥!

關於車輛的報廢問題就解說到這裡了,還有什麼不同意見 的下方留言哦!


火星說車


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車輛報廢的法律法規:

2018車輛報廢最新規定:

2018年的規定和以前一樣,但是今年對於沒有按要求報廢的車輛增加了一條處罰項,那就是,如果車輛達到報廢要求,但沒及時登記註銷的,車管所會將其車牌號、行駛證作廢!

(1)家用5座位轎車以及7座位的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駛里程達到了60萬公里的,國家將引導報廢。超過15年以後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豪車報廢)

(2)皮卡強制15年必須報廢,皮卡在美國也許是民用轎車,但是中國法規一律按照貨車對待。(打算買超大型福特F150等美國大皮卡的朋友,要注意15年的報廢年限)

(3)出租車使用年限是8年

(4)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是10年

(5)重、中、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5年

(6)半掛牽引車使用年限是15年

(7)微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2年

通過以上,私家車是無使用年限的,而且也不強制報廢。


行駛達到60萬公里以後,增加了引導報廢的概念。超過15年的車每年要審2次,不通過的強制報廢。

2017年出臺的汽車報廢補貼,是分不同的標準的,私家車在6000到18000之間,這個很容易查到,不過可能是由於政策剛剛被敲定,沒有宣普,大多數人不知道吧?


簡大樹


大家有時會在路邊、停車場等地方,看到一些渾身沾滿灰塵的汽車,也就是俗稱的“殭屍車”,車主為什麼不開去報廢?簡單來說就兩種情況,一種是不想要了,自然也無所謂報廢;一種是想報廢呢,但由於部分原因不能去報廢。如果遇到“殭屍車”佔地礙事的,可以打電話給交警處理。下面我就簡單說說殭屍車的這些事,供你參考。

什麼樣的車算“殭屍車”?

簡單來說,就是無人認領的,這個與價格無關,幾萬到幾百萬的車都有。就是汽車放在一處長期無人問津,車身滿是灰塵,甚至零件被拆了,將近報廢也沒有人來動的這類車叫做“殭屍車”。一般被認定為“殭屍車”的都是三個月以上沒人挪動的,

什麼樣的家用汽車需要報廢?

根據2017年發佈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取消了私家車15年強制報廢的規定。對非營運載客的私家車,行駛60萬公里之後,將採取“引導報廢”,也就是給予一定的補貼鼓勵其報廢,但有兩種情況將強制報廢。

  • 一個是不符合環境標準的,“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 另一個是連續脫審三年的,“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根據規定,報廢1.35L及以上排量的轎車,補貼1.8萬;1L至1.35L的1萬元;1L及以下的6千。當然這都是規定哈,看看就好,真正報廢的時候你就知道了,沒有這麼多的。一般而言,報廢的大多數是單位車或者運營車,私家車還是賣掉要比報廢的划算些。

為什麼“殭屍車”不開去報廢?

簡答來說就兩種,一種是不想要了,一種是想要但不能要。

  • 不想要了。殭屍車嘛,本來就是遺棄的,一種是有錢的,車主賺了大錢了或者出國不回來了,那車就扔那唄,反正不在乎錢;一種是沒錢的,車輛接近報廢的車,如果要維修的話,往往代價都是高昂的,還不如扔了算了;還有一種就是犯事跑路,啥都顧不上了。

  • 想要不敢要的。最普遍的就是車輛違章扣分太多,不想掏錢處理了,直接扔路邊了。還有的就是被偷盜的、走私的等非法途徑的車輛,沒有辦法去辦理報廢。

另外,還有種“殭屍車”人家是不願意去報廢的,簡單說就是碰瓷的,只要發現有人動了他的殭屍車,立馬找上門要求賠償。

自己的“殭屍車”不處理有啥壞處?

如果你自己名下有“殭屍車”,而且沒有進行處理,是會影響你買新車上牌的。現在都是信息化時代,你在車管所上牌時,名下如果有涉及沒有年審、報廢的車輛,是不能上新牌照的。另外,長期停在路邊的殭屍車屬於違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定責的時候,車主是要負主要責任的。

結語

殭屍車不去報廢,簡單來說就是不想要了和想要但不能要兩種情況。但建議名下有“殭屍車”的車主,早早處理吧,佔地不說還妨礙他人,萬一發生意外,你還得負責。如果實在不想要,可以送給我啊。大家遇到“殭屍車”佔地礙事的,可以打電話給交警處理。

大家還有什麼新的想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大眼曉車


很多車可能連車主都找不到了,所以一直放在那裡變“殭屍”,還有可能是拖車的費用遠遠大於報廢補貼。這就導致路邊、小區有很多這種滿車是灰,還影響市容的“殭屍”車。


0快樂的汽車人0


很高興為大家回答這個問題。

我們經常能夠在公共停車位、地下停車場、路邊等地的殭屍車,而且數量還不少。

那麼,“殭屍車”是怎麼形成的?無非幾種原因:

1、有錢人車太多,可能長期外出不在家,或者由於車主失蹤,入獄等原因,車子沒人處理。

2、車輛接近報廢,維修費用過高,還不如不用而一棄了之。不少人嫌麻煩或者因為證件不全,乾脆把車停靠在閒置的停車位或者停車點後,便置之不理。

3、違章過多,沒有年檢以及盜搶車,套牌車,查封車等有“案底”在身的車輛,沒法再處理而被遺棄。

4、汽車租賃公司倒閉了,停車場幾十臺車都沒人處理,但這種情況比較少見。

不管怎麼說,這些殭屍車長期霸佔著停車位,造成了社會公共資源的極大浪費,還會帶來不必要的安全隱患。

不過,在日常整治過程中,被認定為殭屍車之後,經過通知還是沒有車主認領,交警大隊就會將車子送到有資格的拍賣機構拍賣,所得價款上繳國庫。如果車子被查驗出超過3個檢驗週期未檢驗的,或者是符合報廢標準的,交警大隊會依照相關程序強制報廢車子。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


Veronica0118


不知道大家以前有沒有看過這樣的新聞,報道說,中東發達地區迪拜滿大街有很多長期無人認領的豪車,很多網友開玩笑說,既然沒人要,那還不如自己去開回來呢。

玩笑歸玩笑,儘管早已闢謠,但是殭屍車的說法由來已久,而且說不定大家身邊就經常能看到那麼一兩輛長期無人理會的殭屍車,有人可能會奇怪,為什麼這些車的車主不會了就不開去報廢呢?當然其中很多車可能還很新,就算自己不開,哪怕賣掉也是可以的呀。就那麼大大咧咧的停在哪個角落,就讓它那麼吃灰塵,看著都心疼啊。



其實這當中還是很多大家不知道的“隱情”的,我們今天就來說說關於殭屍車的問題。

為什麼會出現殭屍車的情況,而車主並不願意主動處理呢?

鴻漸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處理成本遠高於報廢收益(這個原因佔90%以上)

按照2018年出臺的報廢標準,一臺1.3升排量以上車型,在達到使用年限之前報廢,可以領取18000元的補貼,需要知道的是,這個標準一般只有在一線城市才有,普通的三四線城市是沒有的,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是無法申請這個補貼的。各地區的報廢補助標準不一,,這樣還不夠吃頓飯呢?那誰還會願意報廢呢?還不如直接丟在哪個角落,讓它自生自滅,反倒還更省錢呢。



二、車主本人不方便進行處理的

很多殭屍車的出現,不是車主本人願意的。比如發生財務糾紛,車主跑路的。發生刑事案件,車主被拘留的。車主出國,本人無法處理車輛的等等。種種情況都不允許車主本人出現進行處理,久而久之,車輛無人打理,就出現了殭屍車的情況。

三、車輛所有人遺忘車輛的(這種情況比較少)

現在很多人家裡都有多臺車輛,可能有些車輛年限比較久,自己又不經常使用,可能不經意之間停在某個地方,加上自己的粗心大意,時間一長自己也就想不起來了。有人可能會說,哪有可能有人會忘記自己的車,我就看過好幾起殭屍車的出現,就是因為車主自己也忘了自己的車停哪裡,沒有及時處理才發生的。

四、涉案車輛失去利用價值的

盜搶或者走私車輛,由於見不得光,無法銷贓獲利,也不敢公然出現在路上,對於不法之徒來說已經完全失去了使用價值,只能是丟棄不管。很多廉價的盜搶車輛以及豪華品牌的走私車輛的殭屍車,這種情況的也是很普遍。



總結

現在大家明白殭屍車是怎麼來的吧?總的來說,殭屍車的存在,其實更多的是報廢保準的不完善。如果能夠建立完善機制,我想,殭屍車的情況將大大改觀。要知道,殭屍車的存在,很多都是停在沿街或者停車場,這樣不僅影響道路或者出行安全,更是佔用了有限的公共資源。還需要有關部門及時有效的做出應對措施。


鴻漸談車


來來來,我來告訴你哈。一輛報廢車經過拆解後,除去玻璃、海綿等雜質後,鋼鐵量只有整車的65%,而廢舊鋼鐵回收價是200元/噸,換算下來,一輛車廢舊鋼鐵賣出的價格是900元左右,而這其中還要繳納17%的稅。在拆除一輛報廢車還存在人工費,垃圾處理費等需要花費近600元,因此補償給車主的費用只有170元了。所以不情願去報廢,給的太少了。一輛奔馳也就400塊,按斤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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