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陝西省超標電動車
掛牌期限
延長了
!!!
由原來的
2019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
具體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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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關於延長超標電動自行車
集中登記掛牌期限的通告
為了滿足廣大超標電動自行車用戶登記掛牌的需要,確保完成超標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工作任務,經研究決定,延長超標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期限。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超標電動自行車原定集中登記掛牌期為2019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現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
二、從2020年7月1日起,未登記掛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者將依法查處。
三、在集中登記掛牌期及延期期間,對超標電動自行車未登記掛牌上道路行駛的行為不予行政處罰。
四、經登記掛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視為非機動車。在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處理中,按照非機動車對待。
五、廣大電動自行車用戶要合理安排時間,抓緊進行登記掛牌。逾期未登記掛牌的,責任自負。
特此通告。
陝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
2019年12月18日
也就是說
從2020年7月1日開始
未登記掛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
不得上道路行駛
違反規定者將依法查處
陝西是電動自行車銷售和使用大省,
截至2019年8月底,
陝西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經超過1000萬輛,
你的車是否超標
根據新國標重要指標
來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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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準的最高車速為25km/h
整車質量(含電池)調整為55kg
電機功率調整為400W
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對於掛牌
很多西安市民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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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我覺得掛牌是一種保障,電動車被人偷去了,上面有號牌可以去查。 如果沒牌子的話,可能撞了人就跑了,有牌子的話,可以追到事故責任人”
如此擔心不無道理,在10月23號,渭南市就發生了這樣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哈羅電動自行車與一輛哈羅自行車發生碰撞,自行車駕駛員受傷,哈羅電動自行車逃離了事故現場,由於電動自行車並未掛牌,公安機關正在集合多方線索進一步追查肇事者。
陝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車管處 副處長塗世峰:“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是落實國家新國標的一個基本要求,同時也是治理城市電動自行車交通亂象的一個重要舉措,
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以後對電動自行車用戶自身權益也是一個很大的保護。”在此也要提醒大家,辦理電動自行車掛牌,必須先在陝西公安交警電動自行車管理平臺微信公眾號上,點擊業務辦理,按照流程進行預約。
同時要認清自己車輛的屬性,對電動自行車的整車編碼和電機編碼進行查驗,符合要求的車輛才能掛牌。對於舊車牌,政策表示車主們可以自願選擇是否更換新式車牌。
交管部門就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過程中
存在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預約之後前往網點辦理電動自行車掛牌需要帶些什麼?
1. 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合規車輛掛正式號牌須持購車發票(合規車沒有發票是嚴格不能登記掛正式號牌的,用戶可在經銷商處查找發票底聯並拍照上傳。),非合規電動自行車掛過渡號牌應持購車發票或證明。(非合規電動自行車2019年4月15日前在用未登記上牌且購車發票丟失的,由原銷售商提供證明,無法找到原銷售商的,由車輛所有人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無法提供證明的,申請人需在線上登記錄入信息過程中籤署《承諾書》)。
3.電動自行車車輛合格證。
4.電動自行車。
掛號牌收費嗎?
電動自行車掛牌收費標準為號牌:5元/面,行駛證:1元/證,共收費6元。按照陝價函【2006】96號文件核定的非機動車牌證工本費標準。
未按照預約的日期前往網點辦理怎麼辦?
預約日期過期將自動失效,需重新預約。
附登記掛牌網點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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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銅川市、寶雞市
▲咸陽市、渭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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