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長治市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准入條件“出爐”

長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公佈長治市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准入條件的通知

潞州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等六個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12〕70號)、《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實施意見》(晉建保字〔2014〕71號)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准入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為市本級(潞州區)居民常住人口戶籍的已婚家庭且在潞州區實際居住,離異單親家庭離婚時間須滿1年以上(含1年),單身(含離異)申請人須滿35週歲且在潞州區實際居住。(二)申請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本年度長治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三)申請人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6m²。(四)申請人家庭成員均未享受過政策性房改房、集資房和保障性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五)申請人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轉讓、出售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低於26m²。

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准入條件

(一)申請人為市本級(潞州區)居民常住人口戶籍的已婚家庭且在潞州區實際居住,離異單親家庭離婚時間須滿1年以上(含1年),單身(含離異)申請人須滿35週歲且在潞州區實際居住。(二)申請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本年度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三)申請人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6m²。(四)申請人家庭成員均未享受過政策性房改房、集資房和保障性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新就業無房職工准入條件

(一)申請人為大中專以上學校畢業不滿5年、部隊復退不滿5年或參加工作不滿5年的在市本級(含潞州區、高新區)行政企事業單位新就業人員。(二)申請人為入駐市本級(含潞州區、高新區)企業從業人員的,企業可根據情況集體組織申報。

四、外來務工人員准入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本市公安機關發放的《居住證》。(二)申請人在市本級(含潞州區、高新區)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並繳納社會保險的。(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未租住公有住房。

五、其他事項

(一)申請審核工作由潞州區人民政府、住建、民政、公安等相關部門和街道、社區負責,實行常態化受理。(二)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財產收入由潞州區民政部門認定。(三)符合低收入困難家庭准入條件的,優先保障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及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四)優先保障符合上述條件的環衛、公交等公共服務行業從業人員以及重點發展產業符合條件的青年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五)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輪候對象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六)長治市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准入條件自公佈之日起執行,住房困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每年由市房產管理部門進行動態調整,並予以公佈。

長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7日

長治市市本級2019年度住房困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

根據國家統計局長治調查隊2018年度長治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況,2019年度市本級住房困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為:

1.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調整為26000元。

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調整為320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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