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媽媽,我沒犯錯,為什麼我不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淅爸,一枚二胎寶爸,大寶淅淅6歲半,二寶湯丸5歲。在這裡分享我的育兒經,歡迎關注

我們對孩子的家庭教育,很容易被狹義理解為當孩子出現問題的時候再進行引導,這是一種明顯的教育方式,但家庭教育的真正威力,更多的是在生活中家長不經意、無意識的點滴影響中得以體現。所以我們常說,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

媽媽,我沒犯錯,為什麼我不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媽媽,我沒犯錯,為什麼我不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在教育淅淅的過程中,有一件事情我很在意,在此前一直苦思不得其解,直到淅淅問媽媽道:“媽媽,我沒犯錯,為什麼我不能做我自己喜歡的事情?”

事情是這樣的:淅淅學東西尚算是比較快的那種,尤其是在唱歌跳舞上,老師當天教當晚她就會給我們表演,為此我們都非常高興。

但是問題來了,當有朋友來家裡的時候,淅淅在一邊玩玩具一邊哼著歌,但當我們叫她來給叔叔阿姨表演一個的時候,她卻任憑我們好說歹說都不願意。

這下讓我們做父母的非常尷尬,冷不丁的我脫口而出:“這孩子,怎麼就那麼不聽話呢?你可不是這樣的膽小鬼。”

聽聞我的話,淅淅哇的一聲就哭了,然後就找媽媽去了,晚上的時候媽媽和淅淅講故事,淅淅就冷不丁的問了媽媽這個問題。

是啊,她明明沒做錯什麼,她很乖地自己玩,更沒有吵到我和朋友交流,為什麼她就不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而又為什麼,明明很喜歡錶演,即便是幼兒園裡組織的登臺表演都能落落大方的她,卻不願意展示自己的才藝呢?

媽媽,我沒犯錯,為什麼我不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父母們,孩子是孩子,你是你

為什麼孩子們會有類似於淅淅這樣的狀況?其實原因很簡單:孩子只是向父母表示,我已經知道了你和我是不同的個體,有自己的選擇權和決定權。

  • 分離,是兩個人的事情

在心理學上,我們常提及一個概念:分離。

在國內心理學專家武志紅先生在其著作《家為何會傷人》中提及:愛與分離,是生命中兩個永恆的主題。健康的家庭,充盈著愛,也懂得分離。

從孩子出生那一刻,父母就和孩子形成兩個獨立的個體;在孩子成長上學後,她就短時間離開家庭,與家庭分離;結婚構建自己的新家庭時,孩子就和原生家庭分離;再到死亡.......

但通常我們會見到的是孩子不捨得與家長分離,總是粘著家長,這種難分難捨的狀況叫做“拒絕分離”,關係親密的彼此侵佔空間,從而引發種種狀況(如分離焦慮).

但分離並不是孩子一個人的事情,同樣要意識到“雙方是獨立個體”的,還有父母--分離從來就是雙方的事情。

簡單來說,當孩子粘著父母的時候,父母會覺得煩惱(例如要上班卻被孩子抱大腿);同樣的,但父母“粘”著孩子的時候,孩子也會感覺到煩惱;

媽媽,我沒犯錯,為什麼我不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 孩子從何時起,開始有“獨立”的意識?

和成人不同,孩子一出生時並不能意識到“分離”這一個概念,他仍然認為自己和母親是一體共生的,但隨著年齡增長,大約在2歲的時候孩子會表現出對父母的“背叛”。

而有經驗的家長也會常常埋怨:“恐怖的2歲”,這個階段的孩子總是能做出各種讓家長不省心的事情,其底層就是因為孩子的行為準則不符合家長的三觀。

實際上,孩子在10個月開始就會意識到自己和母親已經分離,自己是一個獨立個體,在24個月到36個月時到達峰值(源自著名心理學家瑪格麗特·馬勒的對比試驗),所以我們會有一份錯覺,孩子在2歲的時候才會迎來獨立這一個概念。其實際,孩子2~3歲的時候,是一個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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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沒成長的,是父母而不是孩子

寶寶到了2歲的時候,自我悄然萌芽,自我意識飛速發展,使得寶寶對“你”“我”很敏感。有人動了他的東西,他會說:“我的。”然後,把自己的東西拿開,不讓別人動。

這份不斷地“自我強調”,能讓孩子充分體會到“我”的意味,促進寶寶很好地把自己與這個世界分離開,很好地建構自我、走出自我,成為一名社會人。

但家長往往不自知,他們(就如我)會把孩子當成那個尚在襁褓裡的孩子,沒有跟隨孩子的成長而成長,其底層,就是家長拒絕與孩子分離,形成了一份不自覺的操控。

就如淅淅的例子,她完全有權利在不侵犯他人,不涉及安全問題的情況下決定自己做什麼事情,但我從一開始的提議她跳一段,到後來的埋怨她不聽話,完成了一次拒絕分離的操控,彷彿她就是我的一個分身,我可以命令她做任何符合我價值觀的事情。

在此,由衷地希望大家不要犯和我同樣的錯誤。既然錯誤已經犯了,那接下來我就需要修復我的這份過失,一個事實是,家長不能跟隨孩子的腳步而成長會傷到孩子,同樣如果家長的成長方向出現了偏差,也是對孩子弊大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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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是父母,所以我們要走在孩子前頭

有的觀點非常反對孩子的錯是父母的鍋,即“父母皆禍害”,但我們不妨放下這份“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作為父母,我們確實是比孩子強大,強大意味著責任,我們只需要記得我們要對自己的孩子負責任,而不是用我們的強大做威脅讓孩子凡事依我們的來。

  • 孩子需要先理解“我”,而後才是“犧牲自我”

寶寶的情感反應與自我意識有著密切的關係,寶寶會根據自我情緒、情感的變化,做出利於自我的行為,媽媽要尊重寶寶的情緒與行為選擇。寶寶的情感越細膩、敏銳,寶寶自我意識的建立越完美,媽媽越應該支持。

讓孩子表演並沒有什麼問題,問題在於孩子必須是自願的,我們有提議的權利,孩子有決定的權利。

試想,如果一個孩子明白了表演是為了他人開心(即便是父母),他的價值觀就體現在被他人認同的“外在價值體系中”,他又怎麼會有自我認同感?所以首先,孩子必須要認知到“我”,先是自我滿足(表演使我開心),而後才是“成全他人”(自我的開心,可以演變成大家的開心)

一旦淅淅不情不願地表演,那麼她的意識是怎麼樣的?

“我必須放棄讓我更開心的玩具,然後去做我不情願不開心的事情,讓爸爸和叔叔開心”

久而久之,要麼她就會因為無法表達而壓抑自己的需求,要麼就是形成討好型人格,失去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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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要為自己的虛榮負責,而不是孩子為父母的虛榮負責

撫心自問,當我們讓孩子在他人面前表演的時候,就真的沒有私心嗎?我坦白,我是想讓朋友看看淅淅多聰明,多可愛--我想展示給他人看,我的理想孩子。所以當孩子忤逆我的意思時,我會覺得顏面盡失。

在《超級育兒師》中,有一位年輕媽媽帶著年幼的女兒上街,在小區裡不管遇到誰,年輕的年老的,大的小的,男的女的,認識的不認識的,媽媽都會要求女兒和對方熱情打招呼,一旦孩子不從,媽媽就會埋怨孩子:“真沒禮貌”,然後就是一通講道理。

同樣這位媽媽,就是在滿足自己的虛榮:“瞧!我的孩子很有禮貌。”

再往後看,那些逼著孩子學習的家長,在班群裡被老師點名說孩子作業沒做好的時候會惱羞成怒,進而攻擊孩子,也是一樣的道理。

我們的強大,不是應該幫孩子遮風擋雨麼?把我們的強大變成了孩子的第二次狂風暴雨,恰恰是因為父母的虛榮心受挫。

媽媽,我沒犯錯,為什麼我不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 與其強扭瓜,不如我們走進孩子的世界

在意識到問題所在之後,我開始改變這份錯誤,光是和淅淅道歉是沒用的,因為孩子會觀察,會看父母是否言行一致。

在往後的日子裡,我沒有再讓淅淅受到類似的傷害,我做了一個改變:走進孩子的世界。

在意識到問題之後,我鮮少會打擾淅淅建立“我”時的“冷漠”,但其他人會,例如爺爺奶奶。

當再次遇到類似的情況時,我會適時地介入,如果她不願意時,我會選擇加入她正在玩的遊戲,和她一起享受那份玩具帶來的開心,讓她感受到“我”的意味。

結果往往是出人意料的,當我們真誠地加入她的遊戲之後,不一會兒,她自己提出給我們表演一個,她表演得開心,我們也尊重了淅淅。

媽媽,我沒犯錯,為什麼我不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淅爸寄語:細節、細節、細節!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孩子的問題並非是一朝一夕變出來的,細心點,我們就會發現孩子的問題,源自我們習以為常的生活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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