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刑事案件中,當事人被刑事拘留,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意味著什麼?

尤里烏斯2018


如果你被刑事拘留後,檢察院卻沒有批准逮捕,意味著你可能要被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取保較常見)。之後你可能就沒啥事了,取保到期後案件撤銷(也可能直接起訴)。

如果檢察院批准逮捕,但最終無法起訴或當事人被判決無罪,那錯案責任就是檢察院承擔,如果檢察院在審查批捕時會比較謹慎,發現了案件的問題,不批捕,公安機關就必須解除刑事拘留措施,換成取保候審或監事居住,期滿後撤銷案件。(當然也有不捕直訴的情況。)

回到你的案件,你被公安機關拘留後,如果公安機關認為你應該被逮捕,他們會在最長30天內呈送檢察院審查,決定是否批准逮捕你。逮捕的決定權在檢察院,專門負責此事的科室叫即檢察院的偵查監督科審查批准逮捕。

這個就很重要了,前面說過了,如果檢察院批准逮捕你了,但你最終卻被法庭判決無罪,或者檢察院不起訴,檢察院是有可能要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詳見《國家賠償法》十九條)

審查逮捕屬於刑事訴訟中的一個環節(多見於偵查階段,也存在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相關辦案機關決定是否逮捕的情形)

因此,一個案件一旦被批捕,其極有可能被起訴,而考慮到我國極低的無罪判決率,即使案件問題顯而易見,但辯護難度也非常大。反之,如果檢察院沒有批准逮捕,那在審查起訴階段公訴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就相對容易很多,即在審判程序啟動前就將案件無罪化處理。

因此,可以說,能否促使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決定了刑事案件當事人的命運。


曾傑律師金融案件辯護


刑事案件,當事人被刑事拘留後,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有以下幾種情況並意味著不同的結果:

一、沒有犯罪事實不構成犯罪不批准逮捕。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所涉案件材料經檢察院審查後,認為證據證明的事實不能證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既然不涉嫌犯罪,當然不能批准逮捕。這種沒有犯罪事實的不批准逮捕,案件也即時終結,當事人被拘留屬於錯誤拘留,當事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二、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事實屬於犯罪事實,但是情節顯著輕微,根據刑法規定,可以不認為是犯罪,不作為犯罪論處。對這種情形的不批准逮捕,案件完結,但依據國家賠償法規定,不屬於錯誤拘留,不予國家賠償。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犯罪事實不批准逮捕。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事實涉嫌犯罪,但是收集的證據還不足以證明犯罪事實成立,不符合逮捕的法定條件而不批准逮捕。對這種情形,被拘留的人會被立即釋放,但是公安機關可以對其採取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繼續對該案進行偵查,案件還不能完結。偵查清楚事實,終結案件直接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四、沒有羈押必要而不批准逮捕。即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犯罪案件的事實清楚,證據也足以證明,但事實和情節較輕,即既不屬於重罪,也不屬於情節嚴重,且犯罪嫌疑人認罪悔罪態度好,不羈押也不致再危害社會,沒有羈押必要而不批准逮捕。這裡麵包括最高刑罰為拘役和管制,也包括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刑犯。這種情形,公安機關一般是採取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繼續偵查,偵查終結後直接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五、被拘留人身患重大疾病不宜羈押而不批准逮捕。如果被拘留人患重大疾病致生活不能自理或隨時可能有生命危險,或者需要住院治療,或者患有傳染病不適宜羈押的,檢察院一般也不會批准逮捕。對這種情形,公安機關仍是採取取保候審或者是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繼續偵查案件,待偵查終結後直接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閒庭信步PU


檢察院不捕,肯定是不符合逮捕條件。

先說“逮捕條件”是什麼?

就有3點,只要同時具備,就可以逮捕:
  1.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2.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 採取取保候審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


檢察院不批捕的第1種可能。

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在這種情況下,檢察院是不會批捕的,一來逮捕是剝奪人身自由最嚴厲措施,必須慎重使用;二來證據不足就逮了,將來出現無罪判決,檢察院是要承擔錯捕責任,是要國家賠償的,後遺症非常大,檢察院不會冒這個險。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檢察院會列出補充偵查提綱,公安繼續偵查,證據充分後,隨時可以再次報捕。



檢察院不批捕的第2種可能。

判不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也充分,但就是判刑很輕。比如說,危險駕駛罪,法定刑就是拘役1—6個月,根本判不了有期徒刑,這就沒有必要採用逮捕這麼嚴厲的措施了。這種情況,一般公安也就不會報捕了,即使報了,檢察院也不會批。


檢察院不批捕的第3種可能。

取保候審沒有社會危險性,沒有逮捕必要。這類案件,證據沒問題,也能判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但是情節輕微。比如說,輕傷害案件,嫌疑人認罪悔罪、已經賠償被害人、也取得了被害人諒解,這種情況,即使取保了,也不會有社會危險性。畢竟羈押不是法律的本意,治病救人、促使其改過自新才是目的。

個人觀點,歡迎大家關注、留言。


Beyond1975


首先恭喜!這意味著,如果當事人是在羈押狀態,由於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當事人是可以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情況也有,不太常見),從羈押狀態恢復人身自由的!

其次,檢察院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審之後當事人也不是肯定無罪了,還有一些注意事項:第一,要遵守取保候審的一些規定,比如保證公安機關、司法機關隨傳隨到、不能在取保候審期間違法犯罪、不能有毀滅、偽造證據等等行為(具體可自行百度),在取保候審最長12個月的時間內,如果沒有其他問題,一般辦案單位會通知當事人去簽字銷案,這時才是徹底沒事;第二,檢察院不批准逮捕,辦案單位對當事人取保候審之後的一定時間,辦案單位也可能直接提起訴訟,案件經過檢察院、法院之後依然可以被判刑,當然這種情況下基本都會被判處緩刑(也有個別被判處實刑收監的),根據判處緩刑的情況再具體處理就可以了。

以上都是常見情況,也有取保候審的當事人在案件進行到檢察院或法院階段又被批准逮捕的,這種情況雖然不太普遍,也應該注意。總而言之,當事人不被批准逮捕肯定是好事,但在案件沒有完全結束前不要掉以輕心,不明白的問題找專業人士多諮詢一下,以免出現預料不到的不好結果。


李穎志律師


刑事案件中,當事人被刑事拘留,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意味著什麼?

首先,從題目判斷這很可能是公安機關辦理的案件,至少不是檢察院自偵案件。

其次,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意味著人身恢復了自由,因為檢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機關就要變更強制措施,考慮到監視居住的成本,採用率,採取監視居住的可能性不是很大,為此,一般人會變更為取保候審。

第三,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都會附有不批准逮捕理由說明書,主要有一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二不構成犯罪,三構成犯罪但是沒有羈押必要性。因此不批准逮捕意味著什麼,就要看理由是什麼。

第四,根據上面的理由,經濟犯罪不構成犯罪的可能性較大,輕罪沒有羈押必要性的可能較大,大部分犯罪檢察院不批捕就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意。

最後,要想有個有利的結果,最好請個專業律師進行有針對性的辯護。


法律工作者霍顏回


這個問題要視檢察機關做出什麼不捕決定來判斷。檢察機關不捕有三種類型。每種不捕類型導致的結果不一樣。

第一種,無罪不捕。既然無罪。案結事了。

第二種,存疑不捕。又稱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捕。這意味著這個案子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察機關在做出不捕決定時,會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公安機關會對犯罪嫌疑人作出取保候審(實務中較多,最長期限十二個月)或者監視居住(實務中較少,最長期限六個月)決定,意味著人放出去,但是要遵守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相關規定。同時,公安機關會對該案補充偵查,一旦查明構成犯罪,還會移送檢察機關逮捕、起訴;如果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屆滿仍無法查清,實務中,公安機關會對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但案件可能還會在公安機關,不能撤案。

第三種,相對不捕,又稱無社會危險性不捕。意味著已構成犯罪,但因犯罪情節輕微、有法定從輕處理情節等綜合判斷,認定無社會危險性,沒有逮捕必要,所以不捕。公安機關也會做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決定。注意了,在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屆滿前,公安機關依然會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起訴,最後多半還會被判決有罪。

最後,記住:只要沒有經過法院判決都是無罪狀態;還有,檢察機關無罪不捕,儘管不構成犯罪,但公安機關有時會做出行政拘留決定,好在既然已經刑事拘留,可以折抵行政拘留。

以上就是司法實務中的真實情況。望採納!

如有不同觀點,歡迎評論。


刑事言者


1. 如果你被刑事拘留後,檢察院卻沒有批准逮捕,意味著你可能要被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取保較常見)。之後你可能就沒啥事了,取保到期後案件撤銷(也可能直接起訴)。

2. 如果檢察院批准逮捕,但最終無法起訴或當事人被判決無罪,那錯案責任就是檢察院承擔,如果檢察院在審查批捕時會比較謹慎,發現了案件的問題,不批捕,公安機關就必須解除刑事拘留措施,換成取保候審或監事居住,期滿後撤銷案件。(當然也有不捕直訴的情況。)

3. 回到你的案件,你被公安機關拘留後,如果公安機關認為你應該被逮捕,他們會在最長30天內呈送檢察院審查,決定是否批准逮捕你。逮捕的決定權在檢察院,專門負責此事的科室叫即檢察院的偵查監督科審查批准逮捕。

4. 這個就很重要了,前面說過了,如果檢察院批准逮捕你了,但你最終卻被法庭判決無罪,或者檢察院不起訴,檢察院是有可能要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詳見《國家賠償法》十九條)

5. 審查逮捕屬於刑事訴訟中的一個環節(多見於偵查階段,也存在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相關辦案機關決定是否逮捕的情形)

6. 因此,一個案件一旦被批捕,其極有可能被起訴,而考慮到我國極低的無罪判決率,即使案件問題顯而易見,但辯護難度也非常大。反之,如果檢察院沒有批准逮捕,那在審查起訴階段公訴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就相對容易很多,即在審判程序啟動前就將案件無罪化處理。

7. 因此,可以說,能否促使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決定了刑事案件當事人的命運。


——本回答為西安鼎昂全自動智能量化炒幣機器人張沫允(歷時收益,數據核對,實況直播)個人發表觀點。


神一樣的炒幣機器人


現在全網沸騰的見義勇為被刑拘案的主角趙宇,就是沒有被晉安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釋放出來了。

 

不批准逮捕的話,通常就意味著會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但是取保候審不代表撒銷案件,不代表公安機關認為不存在犯罪事實。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批准逮捕的當事人存在以下兩種情況的,可能還會送法院:

第一種可能是人民檢察院認為根據現有證據不能證明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如果實際上構成犯罪,只是存在證據問題才不批准逮捕的,那麼司法機關可能會繼續進行偵查,搜查相關證據材料,如果經過補充偵查完善了證據鏈條,還是存在將犯罪嫌疑人送法院定罪的可能性的。

第二種可能是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但是其主觀惡性較小採取取保候審就可以防止發生妨礙刑事訴訟等社會危險性,所以不批准逮捕,這種情況下,犯罪嫌疑人還是構成犯罪的,還是可能送法院。


王如僧


大家好,我是餅大遮不住爺的臉。


被刑事拘留後沒有被批捕意味著偵查機關應當立即將犯罪嫌疑人從看守所釋放。

但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沒有被檢察院批捕,並不必然代表你所涉嫌的案件就結束了。刑事拘留、逮捕只是一種法律規定的強制措施,而不是案件的一種處理方式或結果。


首先大臉簡要介紹一下檢察院批准逮捕的條件(具體法條詳見《刑事訴訟法》第79條)

  1. 實施新的犯罪

  2. 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

  3. 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作證

  4. 可能對被害人等實施打擊報復

  5. 可能逃跑和自殺

滿足上述條件,並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應當逮捕;

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違犯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逮捕。

不予批准逮捕的條件(詳見《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143條、第144條)

  1. 不符合上述逮捕條件的

  2. 具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認為是犯罪;過追訴時效;特赦令;自訴而沒有告訴的;死亡的;其他)

  3.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較輕,且沒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的。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況很多,但可以統分為兩大類:一是因為犯罪而不需要繼續把人放在看守所關押的;二是不構成犯罪的。所以說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意味著你能從看守所出來,但至於最後的結果那還要看你所實施的行為到底是否構成犯罪,如果構成犯罪還要經過偵查、公訴、審理後由法院給你一個合法的判決;如果不構成犯罪,那麼偵查機關會撤案,前期羈押的可以要求國家賠償。


餅大遮不住爺的臉


拘留和逮捕雖然都是刑事強制措施,並且都在看守所內執行,但兩者之間的法律性質和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都是不同的。下面,我就簡單介紹一下。

首先,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可以採取拘留措施。也就是說,被拘留也就意味著公安機關認為你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並且覺得你有較高的人身危險性。只不過,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採取拘留的強制措施後,應當在最長30天內提請檢察院審查批捕,由檢察院決定是否繼續羈押犯罪嫌疑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的逮捕申請,並不會不加審查地直接同意。因為,一旦同意批准逮捕,如果抓錯了人就該檢察院承擔國家賠償責任了。相反,如果檢察院及時發現抓錯了人並不批准逮捕,那麼有關的國家賠償責任就會留在公安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的,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檢察院應當在7天以內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如果檢察院批准逮捕,那麼便意味著檢察院認為你多半都是犯罪分子,應當受到法律自裁;相反,如果檢察院不批准逮捕,則意味著檢察院認為你不太可能是犯罪分子、或者沒有充分證據證明你就是犯罪分子。

因此,公安機關提請批捕後如果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那麼就意味著你沒有重大的作案嫌疑或者情節較輕。之後,公安機關必須對你變更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或者解除強制措施(將你釋放)。而你也可以樂觀地就此認定,自己應該沒多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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