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面對校園暴力應該如何讓施暴者知道代價?

牛頓摸石頭過河


您好,感謝您的邀請!我是高級育嬰師、母嬰KOL福林媽咪,很高興能回答您的問題。

說起來校園暴力,我很有感觸。上小學的時候,班裡就有一個男孩被冷暴力了。他家比較窮,單親家庭,媽媽賣菜為生,他被孤立了,班裡的同學沒有一個願意跟他說話,看到他猶如感到噁心的蟲子一般,離他遠遠的,而且,更可怕的是我也如此,因為我怕跟他走得太近,我也會被孤立,班裡的同學都是這樣想的。

直到有一天,他打翻了一個同學的水杯,要彎腰去撿時,那個同學一把推開了他,說:“滾!你個噁心的臭蟲!我杯子都被你碰到了!”說著便用腳踩在了他的手上。沒想到,這個男生忍無可忍了,左手邊上剛好有個凳子,拽起來就要朝那個欺負他的男同學腿上磕。

那個男生被嚇得往後退了一步,這個男生站起來之後說了一句:“我忍你很久了,我不是怕你,我是不想傷害你,你如果繼續這樣,我不敢保證下一次,這個凳子會不會砸到你頭上!”
從那以後,再也沒人敢欺負他。

我的這個經歷告訴我,為什麼有些人總是被人欺負?缺乏的是一種氣場,當你態度強硬了,氣場自然就強了。對於施暴者的代價,沒有必要讓他付出生命的代價,不慫,還手,或是嚇唬他,就夠了,因為這些人,多是欺軟怕硬型的。


還有就是希望各位爸爸媽媽可以學一學國外的一些父母,看他們是如何教訓自己那愛欺負人的孩子的。

美國一位爸爸,因為10歲的女兒在校車上欺凌同學,因為是第二次,所以被列入了“校車黑名單”,爸爸讓女兒每天步行8公里去上學。當然,這位爸爸開車在後面跟著,不讓女兒上車。

還有一位媽媽,因為女兒在班裡嘲笑一位因為疾病剃光頭髮的女孩兒,媽媽將女兒的頭髮也剃光了,讓她體會這種滋味,這也是一種代價。

我並不是崇洋媚外,而是這一個個的例子,體現出家長對於暴力的態度。不管孩子是被欺負的還是欺負別人的,都應該拿出態度。用這樣感同身受的方式讓孩子去體會代價,相信這樣會讓施暴者收手。

如果每位施暴者能夠做到上面那二位家長的做法的話,我想,之前的上饒小學生也不至於被殺。當然對於案件本身我並沒有瞭解太多,先不說女孩子的爸爸是否存在精神問題,只知道死者不是熊孩子,與人友善,但是至於他欺負人這件事,他的父母如果再去深究一下的話,並且態度誠懇的去登門道歉,我想悲劇也不會發生。

因為作為校園暴力施暴者的家長來說,態度最重要,哪怕是對方家長的某一方已經覺得可以了,登門拜訪還是有必要的。

如果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請關注@福林媽咪,每天為您推薦落地實用的育兒知識,陪伴孩子一起健康快樂的成長。

福林媽咪


最可悲的是,老師在處理欺凌事件時,常對弱者說,他怎麼不欺負別人!!!!

簡直無恥!!!

助長了強者欺人的正確觀念!

班風正不正,還跟正副班長有直接關係。好的班長絕不容忍欺凌事件發生,他的振臂一揮,眾生擁護,會把那些耍惡欺凌的學生修理的服服貼貼。當然,他身後一定要有個正義的班主任撐腰。

老師更應該有俠義之心,我中學二班很亂,一班班風卻很正,班主任把頑皮劣性的學生嚴加看管,專在課間休息時,冷眼關注那幾個劣質人品的學生。

二班卻翻了天,皆因班主任無能,因有事後來一班主任代管一段時間,二班自學課,上下學,課間休息也安靜了許多。以耍惡為榮的幾個人綿羊一般溫順。




疙瘩姜1


恕我直言:我覺得以復仇者的心理,暗自盤算一定要讓對方付出代價的想法有點偏激了;校園內的矛盾一般是小糾紛引起的,只要防患未然,完全可以息事寧人;怕在施暴者的老師與家長視而不見、明哲保身、有教分類,甚至私下偏袒一方,增長施暴者的氣焰;我認為解決的途徑還是以溝通協調為上上策,再者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1.教育法對在校的孩子是有保護條款的,依法行事就是行之有效的辦法。還要增加對暴力事件不重視、充耳不聞、有目不睹的學校教師,視情節輕重,可以開除甚至送交公安機關,這要明文規定下來;制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



2.強調法律知識的重要性,甚至把法律常識當作基礎課列入課程表,經學習後考試,考試成績作為是否升級的分數之一;有句話是“家長寵,老師哄,進入社會警察管”,學校解決暴力問題應該提上日程了!


3.組織老師學習教育法,明確自身責任,懂得自己對孩子應有的義務與擔當;也可就法律知識進行測試,不及格者不能當老師,對沒有社會責任意識,只知道推三阻四,和浠泥的老師給予辭退和開除的處理,決不姑息!對處置暴力問題得當,未雨綢繆者加薪、晉級、升職!

4.對失職的家長,經學校溝通協調依然不管孩子的,或者有意助長孩子橫行霸道、恃強凌弱者,付於老師對學生家長的訓戒權,彰顯教育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如果仍屢訓不改,直接開除其子女,甚至報警處置。



5.任何校園暴力,不管輕重都要把當事人記錄備案,並要追究學生監護人的責任;現在學校聯網的條件已經成熟,備案後,有開除的學生通報各校,不得錄取,以震懾施暴者;家長知悉後,也不敢慫恿子女蠻不講理,囂張跋扈了!


6.家庭、學校、社會通力合作,齊抓共管,相互牽制,製造杜絕校園暴力,形成學校團結友愛的良好氛圍;不允許發生了暴力事件私下解決,如對侮辱、威脅、恐嚇、毆打過同學的孩子一定要公事公辦,對章處罰,不能私了,不能讓任何侵犯他人安全的學生簡單地賠禮、道賺、賠錢就完事了!


希望星晨58298869


校園暴力事件最近幾年真的是越來越多。前段時間剛發生的江西上饒的校園暴力案件。女兒在學校被同桌欺負,孩子的爸爸最終做法比較偏激,再跟老師溝通無果的情況下,衝進教室,用刀捅死了男孩。

這是一起悲慘的事件,讓兩個家庭支離破碎。那麼面對校園暴力,父母應該如何來做呢?

前幾天看了一個關於國外校園暴力的視頻。孩子被校園暴力,這位媽媽的做法是,跑到女兒的班裡,進行了一次演講大意就是:如果你敢欺負我的孩子,我雖然不能揍你,但是我可以揍你的家人可以讓你的家人雞犬不寧。如果你不信我說的話你可以試試。

記得很早之前,還看過一個視頻,就是女兒每次上舞蹈課的時候,都會被同班同學欺負,但是老師只批評自己的女兒。在回家的路上,這位父親提醒女兒,有時候當別人不夠友善的時候,我們也可以試著回擊一下。

第二次上課的時候,當她的女兒再次被同學有意推了一下的時候,趁老師不注意,他的女兒直接把這位同學摔倒在地,在老師上課前迅速站好,假裝什麼事都沒有發生,結果是老師批評了這位同學。

所以說,面對孩子的校園暴力我認為有兩點很重要。

第一,孩子必須強勢。不管是孩子之間還是成人之間。有一個默認的處世原則,就是柿子撿軟的捏。如果孩子第一次被打了沒有還手,第二次被打了沒有還手,第三次被打了還是沒有還手的話,那他就可能會被不停地持續地欺負。

所以當孩子第一次被打的時候我們應該教會孩子去警告對方,這種行為是不對的,不要再有第二次,否則我們就不要再做朋友。

當孩子第二次被打的時候,我建議孩子去找老師來處理這件事情。如果老師一味的偏袒,或者說老師已經批評過這個孩子之後沒有任何效果。


當孩子第三次被打的時候,我建議孩子還手。畢竟就算孩子還手了,也只能算孩子之間的問題。當雙方家長被請到學校的時候可得才可以把這件事情從頭到尾的去陳述清楚,也讓雙方家長對兩個孩子之間平時相處的一些問題,有一個更清楚的認識。

第二點,如何才能讓施暴只知道代價,就是讓家長適時地出手。我這裡說的家長出手,並不是說家長要去揍孩子。

首先家長可以去跟老師談,如果老師對這件事情不是很重視的話,家長可以出面去跟老師談。

其次呢就是可以和施暴者的家長約到私底下去談,如果家長的態度十分惡劣的話。可以採取在本文開頭提到的案例中,那位媽媽的做法。家長可以當著全班同學的面,去警告那位施暴者。

第三點,成人不可以揍,孩子但是同齡人之間的打架很正常。這是一位朋友分享的方法,找自己親戚中比較大的孩子,在放學路上就堵住施暴者,給他以教訓。


很多時候,校園暴力都是在家長的忽視和不聞不問中越演越烈,作為父母我們也一定要記住,積極的回應孩子,幫助孩子解決問題,永遠比以暴制暴更重要!

所以在處理校園暴力的時候家長千萬要剋制自己,努力做到:

1.不要盲目的替孩子出手,以暴制暴。

2.一旦出現校園暴力,積極的回應孩子,解決這件事情。如果選擇性的忽視,對孩子發展沒有好處。


豌豆媽媽育兒


校園暴力事件最近幾年真的是越來越多。前段時間剛發生的江西上饒的校園暴力案件。女兒在學校被同桌欺負,孩子的爸爸最終做法比較偏激,再跟老師溝通無果的情況下,衝進教室,用刀捅死了男孩。

這是一起悲慘的事件,讓兩個家庭支離破碎。那麼面對校園暴力,父母應該如何來做呢?

前幾天看了一個關於國外校園暴力的視頻。孩子被校園暴力,這位媽媽的做法是,跑到女兒的班裡,進行了一次演講大意就是:如果你敢欺負我的孩子,我雖然不能揍你,但是我可以揍你的家人可以讓你的家人雞犬不寧。如果你不信我說的話你可以試試。

記得很早之前,還看過一個視頻,就是女兒每次上舞蹈課的時候,都會被同班同學欺負,但是老師只批評自己的女兒。在回家的路上,這位父親提醒女兒,有時候當別人不夠友善的時候,我們也可以試著回擊一下。

第二次上課的時候,當她的女兒再次被同學有意推了一下的時候,趁老師不注意,他的女兒直接把這位同學摔倒在地,在老師上課前迅速站好,假裝什麼事都沒有發生,結果是老師批評了這位同學。

所以說,面對孩子的校園暴力我認為有兩點很重要。

第一,孩子必須強勢。不管是孩子之間還是成人之間。有一個默認的處世原則,就是柿子撿軟的捏。如果孩子第一次被打了沒有還手,第二次被打了沒有還手,第三次被打了還是沒有還手的話,那他就可能會被不停地持續地欺負。

所以當孩子第一次被打的時候我們應該教會孩子去警告對方,這種行為是不對的,不要再有第二次,否則我們就不要再做朋友。

當孩子第二次被打的時候,我建議孩子去找老師來處理這件事情。如果老師一味的偏袒,或者說老師已經批評過這個孩子之後沒有任何效果。

當孩子第三次被打的時候,我建議孩子還手。畢竟就算孩子還手了,也只能算孩子之間的問題。當雙方家長被請到學校的時候可得才可以把這件事情從頭到尾的去陳述清楚,也讓雙方家長對兩個孩子之間平時相處的一些問題,有一個更清楚的認識。

第二點,如何才能讓施暴只知道代價,就是讓家長適時地出手。我這裡說的家長出手,並不是說家長要去揍孩子。

首先家長可以去跟老師談,如果老師對這件事情不是很重視的話,家長可以出面去跟老師談。

其次呢就是可以和施暴者的家長約到私底下去談,如果家長的態度十分惡劣的話。可以採取在本文開頭提到的案例中,那位媽媽的做法。家長可以當著全班同學的面,去警告那位施暴者。

第三點,成人不可以揍,孩子但是同齡人之間的打架很正常。這是一位朋友分享的方法,找自己親戚中比較大的孩子,在放學路上就堵住施暴者,給他以教訓。

很多時候,校園暴力都是在家長的忽視和不聞不問中越演越烈,作為父母我們也一定要記住,積極的回應孩子,幫助孩子解決問題,永遠比以暴制暴更重要!

所以在處理校園暴力的時候家長千萬要剋制自己,努力做到:

1.不要盲目的替孩子出手,以暴制暴。

2.一旦出現校園暴力,積極的回應孩子,解決這件事情。如果選擇性的忽視,對孩子發展沒有好處。


齊齊教



中國法律對販毒懲罰最重。對尋釁滋事懲罰最輕。與美國做對比,對於具有欺凌性質的尋釁滋事罪。美國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而中國最高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刑罰過輕,不是震懾犯罪,而是鼓勵犯罪。

要根治校園暴力,必須重刑罰而禁之。

首先,要對《刑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進行三處修改。

一、刪除‘未成年人犯罪,從輕處罰’的條款。增加一條:‘針對未成年人的犯罪,從嚴從重處罰。’

二、有期徒刑的上限提高至35年。數罪併罰提高至50年。

三、修改加重對尋釁滋事罪的處罰。

1、針對打砸財物的尋釁滋事罪。判處三至十年。

2、針對人的欺凌的尋釁滋事罪。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從犯十年以上,主犯無期或死刑)


我舉幾個實例:

一、前不久,某大專院校一男生被敲詐繳納保護費後,依然被幾名同學暴打。事後,首犯被判了兩三年。其他幾人被行政拘留數日。這無疑是在鼓勵犯罪。

依據修改以後的尋釁滋事罪。對此事的一名首犯判處死刑。對另外一名主犯判處無期徒刑。其他從犯判處20年有期徒刑。

二、前幾年看到一個新聞。一輛公交車在公交專線上行駛,前方有一輛轎車。公交司機鳴笛,示意小車讓行。小車司機下車,脫掉了城管制服。上公交車,對司機一頓暴打。

事後,這名城管小車司機被行政拘留數日。

依據修改的尋釁滋事罪。應對這名城管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只有如此,才能震懾犯罪。才能更好的保護未成年人。

孔子曰:大罪不誅,小罪必誅。此之謂也。過失犯罪,大罪不誅。惡意犯罪,小罪必誅。

附錄:有一點必須言明。尋釁滋事罪的認定,必須是受害人沒有明顯過錯。犯罪嫌疑人無事生非。若某初中生有明顯過錯。被其他同學圍毆。這不是尋釁滋事罪。而是同學之間的矛盾。應當以批評教育為主。不具有欺凌性質的,不是尋釁滋事,不是犯罪。


楊朱學派


我倒是想弱弱地問問:現在有沒有人關心過那個女孩?她活得怎麼樣了?離凋零還有多遠?

怎麼沒有信息呀?

法律本來應該是保護弱者(廢話:強者需要保護嗎?),可是,事實是什麼?

逝者已去,再怎麼都不可能活過來;罪者自然有法律審判;活著的,能不能好好的活著,這才是關鍵。

慘案已經發生,我們為雙方家庭心痛。

關鍵是怎麼才能夠杜絕此類慘案再發生?亡羊補牢猶未遲。

有組織去慰問安慰過那個女孩沒有?她過得怎麼樣?有沒有困難?有沒有組織捐款,我想省下飯錢捐500元。


劉明老師


必須對施暴者進行懲戒,建立法治、管理、教育三位一體的綜合治理模式,才能遏制住校園暴力蔓延的勢頭,才能還校園一個乾淨和安全的晴空。

一是對施暴的校外社會人員進行法律嚴懲。江西上饒家長刺殺女兒10歲男同學暴力事件,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讓人震驚讓人反思。雖然有方方面面的原因,但必須對施暴者進行從嚴從快法律懲戒。前一段時間,還有一位家長因兒子在校打架吃虧,堵在當事學生回家路上狠揍一頓致其輕傷,也被訴諸於法律解決。觸犯法律就按司法程序解決,走協商解決不能達到社會效果。

二是對施暴的教育工作者進行法律和行政並重處罰。老師和校長的施暴行為,對孩子心理和成長影響更大,會讓學生在校期間惶惶度日無法正常學習。雖然學生犯了錯,也需要適當的警告和處分,以矯正和引導學生行為舉止。但老師和校長不能超越管理教育應有的度。也是前段時間,一個校長煽了自己學校學生的耳光,師德素質墜落到如此地步,還怎能為人師表甚至做校長。對施暴的教育工作者必須在追究法律責任的同時給予行政懲戒,該免職的堅決免職該處分的處分,讓其不能在教育界從事任何工作和擔任任何職務。

三是對施暴的未成年學生加大監管。前幾天,一名14歲女生被同學在廁所打死,反映出學校管理教育混亂到何種地步。加強老師、家長和學生三者的溝通機制建設,讓孩子一旦受欺凌能及時發現,學校治安力量能迅速介入解決。還要加大法制教育力度,增強學生法律知識、法律意識,讓學生掌握維護自己權利的途徑和方法。對校園小霸王,處於非義務階段的堅決開除,不能讓一塊臭肉汙染一鍋湯。對於義務教育階段的小霸王,列入學校治安黑名單,責成專門老師和家長嚴厲監管,加強專門教育和規範行為,促進其改正缺點錯誤。

社會、學校和家長應形成合力,堅決懲處校園施暴者,積極為學生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為祖國的未來培養追求上進和團結互助的合格人才!


一句話文章


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都記得“少年管教所”和“工讀學校”,這兩個機構的存在對當時的青少年犯罪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但不知何故消失了。或出於人道、或出於司法實踐需要、或因為某些所謂磚家叫獸的嚎叫。而近年來,青少年違法犯罪越來越嚴重、手段越來越惡劣,這裡面固然有許多原因,但取消工讀學校、少管所等準法律手段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校園暴力、欺凌甚至強姦殺人等青少年違法犯罪不斷上升的今天,對這部分既不能適用成人法律而又沒有其他制約機制的青少年,不能留有空檔,從而失去對他們的制約。建議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恢復工讀學校、少管所等社會準法律手段。這樣做既能懲戒不良少年又能保護守法少年,更重要的是教育和挽救不良少年。


用戶6340062621721


校園凌霸

目前許多在校學生“凌霸”,欺負凌辱弱小同學,一個半隱形的嚴重社會問題……教育你的孩子:正直的人要首先做到不去欺負人,但同時遇到欺負時要有足夠的膽氣及時反抗。尤其要告訴鼓勵孩子,這時候越忍讓越糟糕。一、小孩子之間無理可講;二、無故出手打人的孩子,包括其背後的家長基本都是不可理喻的。因此,面對此事的唯一選擇只能是——告訴孩子毫不猶豫地打回去。而且要百折不撓,必要時把加害自己的對方打怕!一個孩子沒那麼多後果可計。他(她)們的孩子打你的孩子,別人漠視或出於各種考慮而不管;同理,你的孩子敢於拼命反抗,即使把對方打壞,一個受欺凌的小孩子,既無道義上的負擔,也基本沒有法律上的後果,都是未成年人!說實話,誰的孩子沒遭遇暴力欺凌,誰也不會感同身受設身處地,只有孩子的父母或爺爺奶奶,才會感到比打了自己還難受的錐心之痛!而且如遇到打人孩子的家長從無換位思考意識,尤其對方家長放任,甚至縱容自己的孩子放肆地欺凌別人的孩子,你不告訴孩子適時反抗,就更不好弄……而且對方只要放任,蹬鼻子上臉,他(她)們在心理上多半也是鑽得這個空子。不過,即使這樣糟糕,你也不要因憤怒而亂了方寸。——冷靜下來想清楚:其實,這樣的問題好解決,也很簡單,關鍵就是看你的孩子有無足夠的膽量!我有一個外孫女,上初中時,當地沒素質的學生,尤其家長總以為我們是外地人,他(她)們就可以肆無忌憚而我們奈何不了,幾次欺負我這個外孫女,說給老師,老師也是似管非管……沒辦法,孩子,一個女孩子也只好奮起反抗,從撕壞書包、校服,到經常雨傘打爛,雨傘柄打斷……最後一次,我這個外孫女面對高年級十好幾個當地的男生,竟也毫不退縮猶豫,抄起板凳就奮力地朝為頭的男生拼命砸過去,其他十幾個立刻做鳥獸散……事後雖然受到老師袒護當地學生的“批評”,包括揚言所謂“叫家長來”,但經過這一戰,我這個外孫女卻在學校打出威名!不但那些被欺負的同學一致佩服地尊稱她為“大姐大”,就連原來那些欺負她的男女同學,再見到她都側目而視,不敢在再有所冒犯。事實上,喜好欺負人的孩子,主要是家教不好,與其部分家長個人的品質有直接關係,品質決定他(她)們的本性和教育子女的出發點,都是欺軟怕硬。所以,制服他(她)們唯一有效的辦法:就是告訴你的孩子毫不猶豫地狠狠地打回去!現在最高法連對大人的正當防衛都做出了最新解釋,也有新的判例,比如聞名全國的崑山反殺案等等,何況都是孩子!所以,告訴你的孩子,包括你:根本不用怕,以其人之道還制其人之身就是了。

        另外你一定記住,這時候千萬不要出於自己恨鐵不成鋼的心理,一味說埋怨評價孩子“窩囊”之類的話……未成年的柔弱生命外面受了欺負,正處於精神恐懼無助狀態,你是他(她)最親近的人,讓孩子起碼感到他(她)身後還有你存在的溫暖……等孩子能自已戰勝了惡,你也不要忘記給孩子補上一課,反覆叮嚀囑咐:千萬不要乘此去欺負別的同學,那不是好人乾的事兒!要把這句話像種子一樣栽在孩子心田上,你才能不愧為是人!

        你以為生個孩子養大,不缺吃不缺穿……就盡到了義務,這些精神層面的事情更不可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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