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集体土地能变成国有土地吗?

云程万里高大鹏


您好,首先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四十三条和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设用地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从以上法条可以得知,集体土地可以变成国有土地,但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变更的程序在《土地管理法》四十四条里也有明确的规定: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3、以上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

关于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

4、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也给出了具体的标准,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征收主要针对的是地上的房屋,法律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综上所述,集体土地是可以变为国有土地的,变更的程序和征收的标准在法律里也有明确规定,希望能帮到您。具体在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点,您可以关注京平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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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有两种途径:

第一种,通过依法征收可以变成国有土地,这是目前最重要的途径,《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据这些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集体土地可以变成国有土地。如果是农用地的,还应当同步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土地征收的前提是公共利益,审批权按照土地面积分别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审批按照土地面积分别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

第二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第二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两种情况集体土地不需征收即可以变成国有土地,也不需要补偿。目前,基本是以第一种为主,第二种属个别情况,严格控制。

第二,土地征收的程序,依据土地管理法律相关规定,需要以下几步:

一是预告,告知土地征收情况。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是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三是组织征地听证。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是制定一书四方案,即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上报按照法定审批权限审批。

五是征收用地批准后,地方政府进行两公告一登记,第一次公告内容如下: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第二次公告,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一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受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第三,关于征地补偿标准,有两种补偿计算模式,一是按照亩产值计算,《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是按综合区片价计算,有的地区实行征地区片价,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确定,考虑多种因素测算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综合价格,一般要比按照亩产值计算的标准要高,其中包含社保和保险费用,百分之七十支付给被占地农民,百分之三十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是地上附着物按实际投入或市场价格通过评估后计算出补偿价格,直接支付给土地承包人或土地使用权人。

以上是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一般性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佬儿


您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是两种性质土地,集体土地可以变成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一般是不能变成集体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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