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3 筆記|“幸福觀”是生活方式的選擇

筆記|“幸福觀”是生活方式的選擇

筆記|“幸福觀”是生活方式的選擇

回顧我們每個人對幸福的理解,其實是有一個發展過程的。就我個人而言,我最早對幸福的理解,就是首先要有一個好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記得讀大學時,我就定了三大幸福指標,就是要有一間房、一本書、一杯茶。在我的想象中,如果能坐在完全屬於自己的書房裡,自由自在地一邊喝茶,一邊讀書,就是最大的幸福了。這是一個典型的讀書人的幸福觀。

然而,對於大多數人來說,解決了生存、溫飽這兩個問題以後,還會遇到新的問題,主要是精神發展的苦惱和不幸福感。事實提醒我們,在基本解決了溫飽問題以後,最迫切的任務,就是要解決“心安何處”的問題,其核心就是魯迅提出的“幸福觀”“做人觀”問題,要對我們已經習以為常的“以物質生活和享受為核心”的幸福觀進行反思,以建立一種更為合理的新的幸福觀。

這裡的核心就是一個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關係問題。在這方面,魯迅有很精彩的論述。

他講了三句話:

第一,“錢是要緊的”,物質是基礎,人的本能慾望並非罪惡;第二,“自由不是錢所能買到的”,金錢並非萬能,物質不能盡“人性之本”;第三,自由“能夠為錢所賣掉”,如果對金錢崇尚過度,就會變成金錢的奴隸,失去精神自由。魯迅強調,要“致人性於全”,也就是說,要在滿足人的物質慾望和精神自由發展之間,取得一種平衡,保證人的全面、健康發展。

笔记|“幸福观”是生活方式的选择

“幸福觀”,這不僅是一個價值觀,同時也包含著一種能給自己帶來幸福的生活方式的選擇。我曾和很多青年志願者討論過:我們應當建立一種怎樣的合理的生活方式。我講了以下五點。

01

第一,在基本上解決了溫飽問題的前提下,我們應當追求簡單的物質生活與豐富的精神生活。這也是從魯迅的論述裡引申出來的。魯迅說,生存並不是“苟活”,就是說要追求活著的意義、價值與質量,最有意義和價值的生活就是精神生活,精神實為“人類生活之極巔”,“人生之第一義”,因此,在追求精神生活的豐盈上應該是無止境的,只有在這樣的無止境的追求中,才會得到人之為人的幸福。精神的追求高了,在物質追求上就應該有所節制,這就是魯迅說的,溫飽“不是奢侈”,發展“不是放縱”,這就是“簡單的物質生活”。其實,樸素、簡單,是更接近人的本性的,是一種更本色的人的生活。

02

第二,在緊張和安閒、進取和散淡之間取得一種平衡。現代生活是高度緊張化的,是不是可以有點變化?中國道家傳統追求散淡,儒家追求進取,我們能不能在儒、道之間尋求某種平衡?現在也有一種理念叫“慢生活”,是有一定道理的。

03

第三,在城市生活和鄉村生活之間尋取某種平衡。長期居住在城市的人能不能去鄉村生活一段時間?因為人在大自然中,是一種理想的生活方式。我以前說過一句話:立足天地,仰望星空,這是一種最理想的生存方式,也是最理想的教育方式。人流動於城鄉之間,是最理想也是最幸福的。

笔记|“幸福观”是生活方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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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在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中尋求某種平衡。這裡我要特別強調的是手工勞動。因為現代化企業都已實現了機械化,這就帶來了人的手越來越不靈巧的問題。手工勞動其實不僅僅是一種勞動,而是關乎人的健全發展。所以,手工勞動是不能取消的。現在很多人設計新的生活方式,就是利用業餘時間做手工活兒。

05

第五,在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中取得某種平衡。人不能完全把自己侷限在家庭的私人生活中,應當適當地參與公共生活。要提倡一種志願者的精神,把幫助別人作為一種生活的習慣,甚至成為生活的方式。我們不能只在參加志願者活動時助人為樂,而應該在日常生活中,只要看到有人有困難,就立刻出手相助,成為一種本能性的反應。

以上所談理想的幸福生活,有一個基本思路,就是要在各方面取得平衡:物質與精神的平衡;緊張和安閒、進取和散淡之間的平衡;城市生活、鄉村生活之間的平衡;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之間的平衡;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之間的平衡等等。其中最核心的就是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間的平衡,在我的理解裡,這是“幸福度日”的關鍵。

(摘自《公務員文萃》2018年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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