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 北京全面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兩家機構率先獲得職稱評審權

日前,北京市農林科學院、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已率先完成職稱自主評聘方案制定工作,成為首批獲准開展職稱自主評聘的機構。

眾所周知,人才評價是人才發展體制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和使用的前提。

長期以來,通過逐步探索和建立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在發現、培養、使用、激勵人才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還存在分類評價不足、評價標準單一、評價手段趨同、評價社會化程度不高、用人主體自主權落實不夠等問題。推動具備條件的科研院所等企事業單位自主開展評價工作,促進人才評價與培養、使用、激勵等有機銜接,能夠最大限度發揮評價效能。

為此,《北京市科研機構專業技術職務自主評聘管理辦法》明確指出,將在全市條件成熟的科研機構、新型研發機構、新型智庫推行職稱自主評聘。下一步,北京還將按照“成熟一個、開展一個”的原則,在更多條件成熟的研發機構和新型研發機構開展職稱自主評聘。

該管理辦法規定,職稱和崗位聘任均實行聘期制,聘用合同期滿進行考核:

對於考核合格的,科研機構與受聘人員可按照崗位需要、本人自願的原則,辦理續聘手續,簽訂新的聘用合同;

對於考核不合格的,科研機構可根據受聘人員與崗位的適用情況,低聘崗位等級直至解除聘用,打破職稱“終身制”。

此舉不僅保障了科研機構用人自主權,還將避免職稱終身制引發的惰性,進一步激發創新活力,使各類人才“評得上、用得好、留得住”。

人才評價機制是人才發展體制機制的關鍵環節,前面連著人才培養,後面接著人才使用,改革的系統性、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高度關注。

北京市委、市政府年初印發了《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將用3-5年時間完成職稱系列、專業、層級的佈局調整任務,建立健全符合專業技術人才特點的分類評價標準和評價機制,形成設置合理、評價科學、管理規範、運轉協調、服務全面的職稱制度。

今年7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又印發了《北京市關於全面深化改革、擴大對外開放重要舉措的行動計劃》,包括構建推動減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完善京津冀協同發展體制機制、深化科技文化體制改革等9大方面,細化為117項具體舉措。

明確提出要“改進人才評價方式,科學設立人才評價指標,強化用人單位人才評價主體地位,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形成並實施有利於科技人才潛心研究和創新的評價制度。”

其中,向科研機構下放職稱評審權就是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推進落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目前,北京市開展科學研究工作的事業單位涉及生命科學、環保水利、園林綠化、農業技術、城市建設、信息技術、社會科學、決策諮詢等領域,數量眾多、學科發展情況不同、人員規模差別較大。

此次改革充分考慮全市科研機構的差異化特點,規定只有具備開展職稱自主評聘的專業條件和專家力量的科研機構,才可申請開展職稱自主評審。

職稱評審權下放後,在保障科研機構用人自主權的基礎上,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將加強對自主評聘工作的監督管理。對於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的科研機構,還將暫停其職稱自主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