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5 麥積法院三陽川法庭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側記

引導群眾選擇非訴方式解決糾紛

看似雜亂無章的矛盾糾紛,只要找準根源就能化干戈為玉帛。天水市麥積區人民法院三陽川法庭在多年的矛盾糾紛化解中,針對不同人群,根據訴訟人員的目的和想法,分門別類開展訴前多元化調解,引導當事人選擇非訴方式解決糾紛,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渭南鎮蘇景村張某家的一棵桑樹枝繁葉茂,部分枝幹生長到了杜某家,引起了杜某不滿。

2017年6月7日,杜某到張某家門口謾罵,雙方從言語衝突發展到肢體衝突,在互相廝打中雙方身體不同程度受到傷害。

法律意識較強的張某開始到三陽川法庭起訴杜某,法庭判決杜某賠償張某醫藥費等各項損失11334.5元,判決生效後杜某沒有立即執行。

今年1月5日,張某到麥積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麥積區法院執行幹警在執行過程中發現,杜某沒有履行對張某賠償的原因是,雙方矛盾糾紛並沒有解決,而且在雙方打鬥過程中各有傷害,所以被執行人杜某拒絕執行,該案一度陷入僵局。6月28日,案件再一次出現反轉,杜某也到三陽川法庭起訴張某健康權受到侵害。

三陽川法庭庭長張岱鵬認為,之所以案件越來越複雜,是他們之間矛盾糾紛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張岱鵬和辦案人員深入到蘇景村瞭解情況,他們兩家發生矛盾糾紛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一棵桑樹,部分樹冠已經生長到了杜某的院中,每年到桑樹成熟時,杜某家裡就落滿了桑,因此杜某才和張某發生口角。

張岱鵬多次到張某和杜某家做工作,雙方終於達成了協議,張某決定砍掉桑樹,杜某撤銷案件並積極履行賠償義務,鄰里雙方和好如初。

2016年10月6日,原告王某到被告陶某家義務幫工蓋房子,不料天有不測風雲,原告在給被告義務拆房子時不慎從房頂摔落。

原告受傷後,被送往天水三陽醫院,後又被轉到天水第二人民醫院治療21天。住院期間,被告支付了含醫療費在內的部分花銷。

原告王某出院後,雙方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2018年4月,原告在三陽川法庭提起申請,要求對自己的傷殘等級和後續治療費、務工期限、護理期等作出司法鑑定。

法庭組織鑑定機構,對上述事項進行鑑定,原告脾臟切除屬八級傷殘。

7月4日,三陽川法庭受理案件後,適用調解前置程序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前調解。

張岱鵬利用雙方是堂兄弟的關係,對雙方責任進行了分析。張岱鵬告訴王某:“不能一出事就把責任全部歸咎於對方,你們都有血緣關係,以後抬頭不見低頭見,何必鬧這麼僵呢?”

最終,在張岱鵬的調解下,被告陶某一次性賠償給王某6萬元,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堂兄弟倆握手言和。(記者 齊洪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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