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銀行業一年到頭被罰罰罰,主要問題在六大領域

銀行業一年到頭被罰罰罰,主要問題在六大領域

編者按:近日,中國人民銀行主辦的《金融時報》評選出2018年中國銀行業十大新聞。其中第四大新聞為“強監管制度先行 銀行業防風險治亂象保持高壓”,董希淼應邀對其進行了簡要點評。

為防範化解銀行業風險,進一步深化銀行業改革,2018年各項監管文件發佈實施數量之多、頻度之密、力度之大超過以往。繼2018年年初印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意見》和《2018年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工作要點》後,監管部門相繼出臺《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試行)》《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治理指引》《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等多個專項領域的監管文件,對委託貸款、債券業務、同業風險暴露、同業負債、資管業務等領域進行了詳細監管規範。

與此同時,對違規銀行的處罰力度和頻率空前。據不完全統計,

2018年銀監繫統共開出3600多張罰單,累計罰沒金額超20億元,涉及虛增存貸款、貸款管理嚴重缺失、違規向空殼企業授信、票據承兌及貼現業務貿易背景審查不嚴、投資多款同業理財產品未盡職審查、為非保本理財產品出具保本承諾函等諸多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事項。

銀行業一年到頭被罰罰罰,主要問題在六大領域

點評 董希淼(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副院長):

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至今教訓深刻。2017年,我國拉開了金融嚴監管的序幕,從體制機制、政策措施、專項整治等多方面穩步發力,從建立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到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從銀行業“三三四十”等系列監管檢查,到一系列規章制度持續發佈,一場嚴監管、強監管風暴席捲而來。

2018年,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仍為三大攻堅戰之首,銀行業監管繼續堅持從嚴、從緊的基調和原則。監管部門印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意見》和《2018年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工作要點》,對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提出具體要求。一年來,監管部門制度先行,強化監管力度,彌補我國銀行業監管領域中的短板,讓監管真正長出“牙齒”,實現監管的“嚴緊硬”;引導銀行業從高速度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變,迴歸本源、專注主業,提升防風險的內生動力,實現健康穩健發展。從內容看,繼續打好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表外業務、同業投資、支付業務、交叉金融產品等進一步得到規範;從方式看,將“公司治理不健全”作為第一要點,從股東資質、關聯交易、組織架構、考核激勵等方面著手,完善公司治理體系,抓住了“牛鼻子”。銀行業金融機構一方面加快經營模式、業務和產品轉型,迴歸服務實體經濟本源;另一方面持續完善風險管理體系,提升綜合風控能力。

銀行業一年到頭被罰罰罰,主要問題在六大領域

金融市場具有脆弱性、敏感性和外部性。嚴監管必須充分考慮金融機構和市場的承受能力,在保持經濟金融平穩運行中拆除“炸彈”,而不是引爆“炸彈”。過去一年特別是去年下半年來,監管部門在堅持決心和保持定力的同時,把握好嚴監管的力度和節奏,堅決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對具體業務和領域,不採取“一刀切”和“急剎車”的辦法,而實行新老劃斷,區別對待:對於存量業務,給予一定的消化期和過渡期;對於新增業務,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規範,依法查處。以9月28日公佈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為例,該辦法原則不變、邊際放鬆,有助於修復商業銀行表內、表外的信用創造功能,緩解嚴監管和去槓桿對社會融資造成的衝擊,進而緩解實體經濟融資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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