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清末第一越狱案:100多名死囚集体越狱,劫持县令狂奔50里

古史新谈/文

清代时,重犯死囚都危险人物,监狱里也要戴上手镣脚镣,以策万全。戴着肯定很不舒服,于是就贿赂狱卒打开,只在上级检查的时候才戴上。

郡县狱中重囚,例皆镣其足而桎其手,钳其口而锁其颈。晚近狱规不肃,每一囚入狱,狱卒皆有例定规费,仅于州县典史巡狱时,为上刑具,官去即便弛之,习以为常,官亦知之,而不深究也。

清末第一越狱案:100多名死囚集体越狱,劫持县令狂奔50里

光绪六年,有一个县令听说了这个事,搞突然袭击,果然发现死囚都手脚都是打开的。但是县令忽视了一件事,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他们竟然冲破牢门把县令给劫持了,因为牢门外加大锁,有士兵把守他们冲不出去。就和士兵谈判,放了他们,不然就杀死县令。

清末第一越狱案:100多名死囚集体越狱,劫持县令狂奔50里

100多个死囚谁敢放,但是县令死了谁也承担不起。就这样僵持了下来,就这样每天好吃好喝伺候着死囚。过了好多天,实在没有办法,层层上报,最后只好答应了死囚的要求。死囚也怕官府出尔反尔,于是要求带着县令同行50里,到了某个山头再放人。

知府衙门同意了,他们到了那个山头,放了县令,欢呼雀跃,一哄而散。过了一会就高兴不起来了,原来各处要道已经被官兵把守,官府已经提前调了两营兵马,将此处团团围困。最后只有3人侥幸逃脱。

清末第一越狱案:100多名死囚集体越狱,劫持县令狂奔50里

行五十里至某山头,囚乃释县令。欲遂分道飏去,官兵伏隘以待,四面兜围,百余人皆就擒,惟逸去三人而已。

县令及知府大怒之下,对这些犯人施以酷刑,有20多个人惨死当场,没死的全部从重从快,择日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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