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在押人員違反監規同比下降90%

為深入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確保監管場所的安全穩定,提高量刑建議精準度,今年7月,南召縣檢察院聯合縣公安局會籤《關於將在押人員羈押期間表現納入量刑情節的實施意見(試行)》,雙方對在押人員羈押表現規範科學評估、全面審查、同步移送等,推動在押人員羈押期間表現和量刑建議有效銜接。

近年來,該院積極探索優化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模式,積極將傳統的駐所檢察工作和庭審檢察主導理念結合起來,確立了羈押表現納入量刑建議制度。據瞭解,為避免流於形式、走過場,防止徇私舞弊等腐敗行為滋生,該院設置了嚴格的操作規程和制度保障。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羈押期間的表現屬於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的範疇,而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本身就屬於量刑的一項重要考量因素,對於在看守所羈押期間表現良好的被告人予以從輕處罰也符合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精神,有利於犯罪人員改過自新,有利於實現刑事司法目的。”該院黨組成員餘斌認為。

該項制度運行以來,在押人員違反監規的行為與往年同期相比下降了90%,沒有再發生一例在押人員因嚴重違反監規引發的違法案件或安全事故,有力提升了監管場所秩序穩定,實現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