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 负面清单再缩减 外资获多领域通行证


负面清单再缩减 外资获多领域通行证

制图:旭日

中国联合商报 记者 程宗良 实习记者 刘馨 综合报道 近年来,我国负面清单的“减法”力度一直在不断加大。2013年,上海自贸区实施的第一张负面清单共有190项限制措施。从190条到现今的37条,6年间自贸试验区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长度缩减80%以上,中国开放的大门正越开越大。

据悉,我国开放的脚步还在加速,外资准入继续放宽将成为2020年开放的关键词。其中,金融、电信、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有望在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上迎来更大突破。

目前,自贸试验区已经开始率先行动,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进行制度改革,为外资项目落地做准备,也为负面清单的进一步缩减做探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对外开放要继续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方向走,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继续缩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推动多领域扩大对外开放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对外开放要继续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方向走,加强外商投资的促进和保护力度,继续缩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事实上,这也是过去一年我国对外开放努力的方向,并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从年初审议通过《外商投资法》,到年中发布的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两张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2019版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再到前不久出台的《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意见》(国发23号文)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我国在稳外资方面形成了“组合拳”。

而在此前3月24日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9年会开幕式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表示,开放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鲜明标志,中国将进一步压缩“负面清单”,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资独资,进一步降低关税,降低通关难度。继续缩减负面清单、进一步降低关税……扩大开放成为本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的核心词汇。

韩正强调,中国将更好地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更好地吸引保护外商投资。禁止强制外商投资者转让技术,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建立惩罚侵权制度,提高政策透明度、可预期性,尊重国际惯例,对境内注册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让外资企业实现更好发展。

同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在“稳中求进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单元讨论中透露,会进一步加快制定相关配套规定,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扩大外商投资产业范围,推动更多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外资项目尽快落地。央行行长易纲在当天下午也提出,将进一步推动金融改革和开放。

目前各部门还在为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外商投资法》落地做最后的准备,相关细则有望于近日发布。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表示,这些细则出台,不仅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基础性法律生效的保障,也将使外资更好地享受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使条款上开放的内容,加快落地生根,让世界看到中国开放的速度和效率,也进一步提振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的信心。

对于今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主要原则以及政策导向,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入以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逐步完善,2019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主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推动各领域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按照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要求,本次修订在交通运输、增值电信、基础设施、文化等服务业领域,以及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领域均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二是负面清单只减少、不新增限制。三是通过内外资统一监管能够防范风险的不列入负面清单。按照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求,随着各项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凡是可以实现内外资统一有效监管的领域,取消单独针对外资的准入限制,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

放宽市场准入

为何要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经过几次修订,2018年版保留的限制措施与2011年版相比减少约四分之三,大幅提高了开放水平,制造业基本放开,服务业和其他领域也有序推进开放。市场准入不断扩大,加上促进外商投资的各项政策相继出台,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促进了外资流入稳定增长,增强了跨国公司的长期信心。

“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修法是符合改革开放的期待的,包括此前对民企的政策,都是新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必要的步骤。”CEI中国企业研究所秘书长唐大杰指出,“而且引入国外好的大的企业、先进的技术和竞争机制,对整个宏观经济和社会创新都是有促进的。”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也表示,进一步扩大开放,既是利用全球资源建设经济强国,也给全球投资者带来机会。“外商投资法是扩大开放的体现。外资具备的优势,也能够促进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补短板,促进国内市场竞争,实现产业的优胜劣汰。”

自贸试验区取得新突破

政策层面密集释放利好的同时,以自贸试验区为代表的开放平台建设也取得了新的突破。2019年8月份,在原有1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基础上,国务院又批复了新一批6个自贸试验区,并增设了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形成了东西南北中全覆盖的区域布局,并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制度改革的先行先试。

据悉,目前自贸试验区正在加快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部署,并在建立特殊税收制度、构建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等投资体制改革方面进行更多探索,进一步降低制度成本。

据统计,截至11月底,片区内新入驻国内企业145家、外商独资企业2家,已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8773个。其中,江苏自贸试验区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上下功夫,自揭牌以来3个多月时间里,自贸试验区内新增注册外资企业69家,实际利用外资3.84亿美元,集成电路、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成重点领域,持续引进高质量产业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的方向正在越来越清晰。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发布会上透露,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明年还将再次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更多领域允许外商独资经营,清单之外不能设限,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继续促进投资便利化。继续深化利用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管理体制,简化审批程序,做好外资项目落地服务。

“在缩减负面清单的同时,还要继续推进外资营商环境的改善。”桑百川建议,要切实减少行政干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完善市场化营商环境;要抓紧时间完善外商投资法实施指导意见细则,让其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构建法制化的营商环境;还要盯住国际投资规则变迁的趋势,在大变局条件下,强化与国际投资规则对接,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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