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沒收財產刑適用於哪些犯罪?

沒收財產刑適用於哪些犯罪?

沒收財產作為一種財產刑,在我國主要適用於危害國家安全罪,情節嚴重的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等。

截至到《刑法修正案(九)》,沒收財產刑的適用對象共有68個條文,86個罪名,具體包含以下罪名:

1.第一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10個條文,12個罪名)

第一百零二條 【背叛國家罪】

第一百零三條 【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

第一百零四條 【武裝叛亂、暴亂罪】

第一百零五條 【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第一百零七條 【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

第一百零八條 【投敵叛變罪】

第一百零九條 【叛逃罪】

第一百一十條 【間諜罪】

第一百一十一條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

第一百一十二條 【資敵罪】

2.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5個條文,5個罪名)

第一百二十條 【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組織領導者)

第一百二十條之一 【幫助恐怖活動罪】(情節嚴重的)

第一百二十條之二 【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罪】(情節嚴重的)

第一百二十條之三 【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情節嚴重的)

第一百二十條之四 【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情節特別嚴重的)

3.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30個條文,41個罪名)

(1)第一節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200萬以上)

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罪】(致人死亡或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第一百四十二條 【生產、銷售劣藥罪】(後果特別嚴重的)

第一百四十三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後果特別嚴重的)

第一百四十四條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致人死亡或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第一百四十五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衛生器材罪】(後果特別嚴重的)

第一百四十七條 【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

(2)第二節 走私罪

第一百五十一條 【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

【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罪、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情節特別嚴重的)

第一百五十二條 【走私淫穢物品罪】(情節嚴重的)

第一百五十三條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3)第三節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三條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數額巨大,可以並處)

(4)第四節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條 【偽造貨幣罪】(集團首要分子、數額特別巨大、特別嚴重情節)

第一百七十一條 【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偽造貨幣罪】(數額特別巨大)

【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數額巨大)

第一百七十二條 【持有、使用假幣罪】(數額特別巨大的)

第一百七十七條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

第一百七十八條 【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數額特別巨大的)

(5)第五節 金融詐騙罪

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一百九十四條 【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一百九十五條 【信用證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一百九十七條 【有價證券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一百九十八條 【保險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6)第六節 危害稅收徵管罪

第二百零四條 【騙取出口退稅罪、偷稅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發票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二百零六條 【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二百零七條 【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數量巨大的)

第二百零九條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數量特別巨大的)

(7)第八節 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情節特別嚴重的)

4.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3個條文,3個罪名)

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情節嚴重的)

第二百三十九條 【綁架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

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罪】(240條8中情形之一,情節特別嚴重的)

5.第五章 侵犯財產罪(5個條文,5個罪名)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8種情形之一)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二百六十七條 【搶奪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數額巨大的,可以並處)

6.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11個條文,16個罪名)

(1)第一節 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四條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領導者)

第三百條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重傷、死亡罪】(情節特別嚴重的)

(2)第三節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第三百一十八條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7種情形之一)

(3)第四節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三百二十八條 【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4種情形之一)

(4)第五節 危害公共衛生罪

第三百三十四條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

(5)第六節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情節特別嚴重的)

(6)第七節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有5種情形之一的)

第三百五十條 【非法生產、買賣、運輸製毒物品、走私製毒物品罪】(情節特別嚴重的)

第三百五十一條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

(7)第八節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情節嚴重的)

(8)第九節 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三條 【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情節特別嚴重的)

7.第七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無)

8.第八章 貪汙賄賂罪(4個條文,4個罪名)

第三百八十三條 【貪汙罪】(數額(特別)巨大、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等)

第三百八十六條【受賄罪】(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八十八條之一【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三百九十條【行賄罪】(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

9.第九章瀆職罪(無)

10.第十章軍人違反職責罪(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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