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女方讓我籤婚前協議,不管什麼原因離婚所有財產都歸女方,我該籤嗎?

眼鏡看未來


首先,從社會角度分析這個問題。人們往往感性的認為女性是天然而絕對的弱勢群體,財產握在女性手裡會讓女性更有安全感,從而增加婚姻的穩定性。簽了這個協議就可以防止人老色衰被丈夫拋棄,孤兒寡母走投無路的悲劇發生。

殊不知現代女性各方面並不絕對弱於男性。有相當比例家庭離異的主要原因和過錯是雙方各佔一邊,甚至大半在女性一邊。比如心思用在子女教育,對丈夫缺乏關愛理解支持。個人衛生生活習慣等原因引發夫妻生活不和諧。敗家娘們買買買,不善理財經或投資失敗導致家庭經濟窘迫拉低生活品質。還有很多諸如紅杏出牆等等會引發口水戰的就不列舉了。

有許多男士婚內並無不可饒恕的過錯。淨身出戶後往往會因為經濟上窮愁潦倒,很難再次談戀愛結婚。更有甚因為感情打擊和長期壓抑,想要自我麻醉從而走上了抽菸酗酒,嫖娼賭博這條不歸路。

其次,再從法律角度分析這個問題。婚姻法等等相關法律條款已經十分健全。如果真的有離婚那一天。即使有婚前協議,男方沒有明顯過錯的情況下女性主動提出離婚,都很難真正按照協議執行拿走全部財產。只是想要回財產會增加訴訟成本,讓律師多賺錢而已。

從陰謀論角度分析。(只為幫助題主解決實際問題,圍觀群眾不喜勿噴)假如婚後妻子變心,又擔心主動提出離婚會失去財產權。會不會故意不履行婚姻義務迫使男性提出離婚?比如:藉口工作原因拒絕家務。藉口業務應酬拒絕陪丈夫玩耍。藉口生理週期和其他身體健康原因拒絕性生活等等……同時放寬零花錢,放任丈夫晚上很晚回家也不過問。最終把丈夫推向婚姻的另一邊導致丈夫犯錯甚至出軌?設想一下,一年沒有像樣的性生活,每天回家看到穿的邋里邋遢的妻子,說話還沒好聲好氣。自己口袋裡又有大把的零花錢誰敢保證不犯錯誤?又會不會丈母和娘七大姑八大姨介入夫妻生活太深每天叨逼叨引發矛盾,爭吵甚至大發雷霆動手開撕?

除了神仙誰都有可能犯錯,一旦犯錯對簿公堂,失去全部家產的代價是不是太重了?如果財產中包括父母資助的部分,害得老人陪著受傷就更不划算了。

社會和法律的說完了最後再從感情角度談一下吧。什麼樣的未婚妻會提出這樣的協議要求?能提這種要求的基本也就和真心相愛,互相信任,志同道合,相濡以沫這些美好的詞沒什麼關係了。

剩下的也就是同床異夢,同林鳥,家賊難防,搭夥過日子,湊合對付這些詞了。這樣的婚姻不可怕,很多家庭都這樣。但可怕的是對方手裡還捏著全部家產。

車軲轆話說回來,即使有了這協議,婚姻也不見得幸福穩固。俗話說淹死的都是會游泳的。妻子捏著這份協議,就像捏著自己的要害,會不會有恃無恐,婚後不講平等盛氣凌人,居高臨下?從某種角度講這協議不會強化婚姻穩固,反而會引起內心的隔閡。

結婚證本身其實就是法律文件。背後是整部的《婚姻法》。男女雙方都受到保護同時也受到約束。有了法律才能讓潘金蓮和陳世美不至於肆無忌憚。結婚證在手,誰對不起另一方都吃不了兜著走。既然有了婚姻法,這協議是不是多此一舉?當然有些情況特殊,可以有補充協議。比如妻子是空姐,明星,運動員什麼的。為了事業,結婚後一定時間不能要求生孩子甚至公開婚禮。

舊社會的婚姻制度男人三妻四妾,女人卻要三從四德。這是對女性的不平等壓迫。

新社會的婚姻法也不會是專為報仇,反過來壓迫男性的。掌握房產證銀行卡就可以有恃無恐?就可以徹底解放?就可以在家當公主,為所欲為?不愛自己的丈夫了男人還不敢放個屁?不可能的。妻子該做的都得做。那一樣對不起丈夫的一樣法院告他去。

協議籤不籤還是看自己,如果題主不確定你們是不是真心相愛,只是搭夥過日子。我覺得年輕人還是慎重考慮吧。晚結婚甚至不結婚也不犯罪。想象一下,萬一哪天自己病了,失業了,對方嫌棄自己不要自己了。而且還有這種協議捏在手裡是啥感覺。[捂臉]

如果確定是真心相愛,女方只是童年陰影,性格缺陷,天性多疑,缺乏安全感或者被前幾個男朋友騙傷了。就當是哄哄她,簽了字也無所謂。婚後好好過日子,再牛逼的文件也是紙做的,壓在箱子底下不拿出來用,幾十年就發黃,幾百年就成灰了。最後祝題主幸福美滿。


凡凡有點醜


從法律關係,給你一點建議:

(1)婚前財產協議具有有效性,請你一定要謹慎而為,雖然“無情”,但女方可能是想處於對自己的保護。

(2)但如果女方說不籤婚前協議,就不結婚。拿你保留好證據,放心好了,因為婚前協議干涉婚姻自由,是無效的。

(3)婚前協議的建議

1、不管什麼原因離婚所有財產都歸女方,這個條款無論如何都不太合適。我覺得,至少應該改為因男方出軌原因等,才能把離婚所有財產多分給女方。

2、明確下“財產”的範圍,財產必須是婚後共同財產,結婚前你個人的財產一定不能算入協議呢。

3、千萬不要為了結婚,而自願簽了不平等協議。


法律小糰子


你要是資不抵債呢,上往外面找高利貸公司想法借100萬,別管借幾家,,馬上去離婚,分給他50萬的債務


越野e族


你TM的缺媳婦,還是咋滴,人就分男女,不是男人就是女人,你不和她結婚了,不就完了,都這麼幹了,你結婚後也不一定好過,還不及時止損,光說男多女少,我朋友圈一個剩女憋的一天發好多條。你不會找別人啊。非要這個女的,還談感情,有感情這麼辦事,這男人平時絕對挺墨跡,相處老慣著女的,讓女的蹬鼻子上臉,你平時有些原則,也不至於到這地步。


尋覓只緣


這種協議當然不能籤,明顯是不平等條約。最典型的例子例如女方哪天出軌,然後男方頂著一頂綠油油的帽子,還得淨身出戶,這說得過去麼?

正常的婚前協議一般是區分雙方的婚前財產,同時約定雙方的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這種婚前財產協議是平等的,合法的。即使簽訂了婚前財產協議,一方在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離婚時也是要給對方補償的。國外常見的案例就是擁有優勢地位一方,給予另一方贍養費。

回到題目上,題主所說的婚前協議簡直就是不平等條約。女方可以無論什麼情況,均取得家庭全部財產。男方簡直籤的就是個包身工協議。如此缺乏平等基礎的婚前協議,當然不能籤。

其實這種協議就算簽了也沒有用,真要鬧到法院,男方可以主張顯示公平而撤銷。當然從另外一個角度,也許是題主女友沒有安全感的表現,這種婚前恐懼症也是有的,需要好好勸導。


磊哥解說


婚前女方讓你籤協議,這個協議還是單方面責任的一個協議,該不該籤?從這個問題中看得出來以下幾點:一,你很愛這個女的;二,你並不想簽名;三,這個協議完全不合理。下面請看書生詳細分析。

戀愛和婚姻不一樣

是的,你愛她,不然你也不會在女方提出這麼過分的要求時,沒有斷然拒絕,而是向大家尋求意見。遇見一個自己真正愛的人不容易,所以會願意付出,甚至無條件付出。這一點可以理解。

但是,戀愛和婚姻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狀態,戀愛的甜蜜可以沖淡很多矛盾和爭端,而婚姻是生活,生活中的瑣碎小事會反噬甜蜜,所以,結婚不僅僅是一種儀式,更不是一本證書,而是由戀人轉化為家人的過程——只有成為家人,才能互相容忍,互相扶持過一輩子。

書生記得很深刻的一句話,是馬克思先生說的:

要想美好地度過一生,就只有兩個人結合,因為半個球是無法滾動的,所以每個成年人的重要任務就是找到和自己相配的一半。

婚姻是一輩子的選擇,相濡以沫並不容易。

平等是婚姻的基礎

很顯然在這個協議,是不平等的。

當婚姻有了一個不平等的開頭,那麼,往後數十年的生活,你能過得好麼?不妨設想一下,以後一些生活瑣事中,你的女人動不動拿出這個協議來要挾你,你會是什麼感受?男人都是好面子講尊嚴的,如果為了結婚而簽下這個協議從而在婚姻裡扮演一個長久憋屈的角色,書生不相信你可以忍受很久。

平等是婚姻的基礎。結婚前她就不信任你,婚後豈不是處處得受到猜疑?憑什麼不管什麼原因離婚所有財產都歸女方?說句不好聽的,如果是她出軌呢?錯在她,後果你來背?只能說,這個女人的心機頗深,為她過於付出不值當。

書生建議

上述的觀點已經很明確了——不要籤,兄弟!書生相信,往往但凡你還保持著理智,有著對生活的獨立的思考和嚮往,就不會同意這個無理可笑的要求。當然,最後的決定權還是在你手裡,祝你幸福美滿!


希望以上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我是竊心書生,走心執筆,破情感難題。謝謝你的喜歡!


竊心書生


基於買賣公平的原則,既然對方提出一個無限制的權利,你也可以獲得一個對等的。比如男方有離婚的唯一決定權![大笑][呲牙][捂臉]


妄言無聲


肯定不能籤,簽了也無效。女人需要安全感,男人就不需要?自己不自信,又叫別人怎麼相信自己?所以別把不安全感強加給對方。現在法律相對平等,不會支持“不平等條約”。看看婚姻法在沒修改之前,多少男人因為離婚傾家蕩產,而女人卻空手套白狼!如今那些嚷嚷法律不平等的女人,沒素質,不能娶,寧願光棍!


醉笑雲煙69


大兄弟,這不是考慮該不該籤的問題,你應該考慮該不該結的問題。還用拿出來問吧?

好吧,我總算明白一句話,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

以兄弟你這智商和情商,以後事還多著了。


鹿鶴正三觀


意思是女方可以為所欲為了,包括任何事,無論是她背叛了你,還是你背叛了她,所有的都是她的,這太自私了,不能籤這種不平等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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