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冒充警務督察吃霸王餐 遭拒絕後謊報警情報復酒吧 酒泉路派出所查獲一起冒充軍警招搖撞騙案


冒充警務督察吃霸王餐 遭拒絕後謊報警情報復酒吧 酒泉路派出所查獲一起冒充軍警招搖撞騙案

城關公安分局酒泉路派出所堅持涉警涉軍必嚴查的工作原則,在接到處警指令後發現系虛假警情的情況下,迅速開展調查,並通過連續多日的排摸與追蹤,於昨日查獲一起冒充省公安廳督察報復他人的招搖撞騙案,涉嫌此案的違法行為人李某被抓獲。

6月2日晚10時許,酒泉路派出所接到報警,一名男子在電話中自稱是省公安廳督察暗訪組的工作人員,因城關區中街子某酒吧內存在色情服務現象,特向該所做出通報。接到報警後,該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核實警情,並通過全面細緻的核對檢查,沒有發現該酒吧存在色情服務等違法行為,在處警民警隨後對該酒吧老闆徐某詢問時得知,當晚10時許,有一名自稱是省公廳督察的男子讓其免除唱歌和喝酒的費用,但是被他拒絕了。民警得知此情況後覺得十分可疑,便從報警人著手開展調查,同時調取了酒吧內的視頻監控進行分析。6月5日下午4時許,連續追蹤2天的該所民警在城關區五一山新村找到了謊報警情的男子李某,並經過酒吧工作人員指認確係當晚要求免單的該男子後將其帶回所內詢問。經查,李某,41歲,四川遂寧人,無業。在證據和事實面前,違法行為人李某如實交代了6月2日晚在該酒吧消費時,冒充省公安廳督察人員讓老闆為其免除費用,但遭到老闆拒絕後為報復該酒吧隨即撥打110謊報酒吧有色情服務的違法事實。

目前,城關公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對謊報警情,冒充警察(軍警)招搖撞騙的違法行為人李某分別做出行政拘留五日和十日,合併執行十五日的行政拘留處罰。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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