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鐵公雞”浪莎分紅一事:投資者能得到什麼

“鐵公雞”浪莎分紅一事:投資者能得到什麼

今年4月23日晚,浪莎股份披露了2017年年報,公司2017年實現每股收益0.236元。照直說,這是一份不太顯眼的年報,在A股3500多家上市公司中,這種業績的公司只能是被埋沒的對象。

但浪莎股份2017年年報還是引人了市場的關注,因為該公司終於分紅了,擬每10股派發現金0.6元(含稅)。雖然該公司的分紅市場是有預期的,但當一隻上市20年的“鐵公雞”終於分紅的時候,市場還是會投來關注的目光。

浪莎股份的前身,其昔日借殼的長江控股過去也是一隻“鐵公雞”,除了在上市首年1997年推出10送2股,從1998年到2007年賣殼也是一毛不拔,每年年報都是不分配。浪莎股份2007年借殼上市,但由於“前東家”的歷史原因,截至2007年年末遺留了負1.6億元的未分配利潤,由於彌補歷史虧損的原因,所以,浪莎股份11年來也是從未有過分紅。2017年在彌補完虧損之後,終於有了可供分配的利潤,所以,公司終於分紅了,雖然每股6分錢仍然還是“一毛不拔”,但這卻是浪莎股份及其前任們20年來第一次現金分紅,而公司“鐵公雞”的帽子也可以因此而摘除了。

之所以說浪莎股份的分紅市場已有預期,原因在於今年2月5日,上交所為鼓勵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主持召開了“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專項說明會”,讓5傢俱備分紅能力但近年卻又沒有進行分紅的公司向市場說明未分紅的原因。這種“公示”的做法,給市場以較大的震憾。同日,上交所向包括浪莎股份在內的3家市場質疑比較多的多年未分紅公司以及8傢俱備分紅條件但不分紅或分紅較少的公司發出了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高度重視現金分紅工作,持續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切實通過真金白銀回報投資者。

正是在收到監管工作函的情況下,當日,浪莎股份在回覆上交所《關於現金分紅事項的監管工作函》時表示,預計公司2017年年度經營成果經審計後,達到現金分紅能力。同時,浪莎股份董秘也向外界透露,公司分紅比例不會低於30%,最終的分紅方案會根據2017年年度審計結果來確定。也正因如此,4月23日,浪莎股份伴隨著2017年年報一道推出分紅預案,這是在市場預期當中的。

浪莎股份終於分紅了,這無疑是監管者的一個“重大勝利”,畢竟這是20年的老牌“鐵公雞”終於向監管者“繳械投降”了,監管者的檔案裡又多了一個征服“鐵公雞”的案例。而就浪莎股份來說,感覺也是良好。帶了多年的“鐵公雞”帖子,就這樣輕而易舉地摘掉了,不過只是向股東們每股派送了0.06元的現金而已,這感覺真的很爽。

只有投資者似乎一無所獲。或許有人會說,浪莎股份不是每股派了0.06元紅利麼?派了0.06元的紅利不假,但這不還是未拔出一毛麼?參照4月23日浪莎股份的收盤價19.72元計算,這一分紅方案的對應股息率只有0.3%,這談得上回報麼?更重要的是這0.06元的分紅,因為除息的原因,投資者其實已經是“無所得”了,而且還要繳納10%甚至20%的紅利稅。假如按20%計徵紅利稅,投資者每股要繳納紅利稅0.012元,這就意味著投資者每股要虧損0.012元。投資者不會因為分紅得到什麼,相反還要失去點什麼。面對這樣的結果,監管者的“重大勝利”也就要黯然失色了。

“鐵公雞”浪莎分紅一事:投資者能得到什麼

管理層重視回報投資者這是無可厚非的,但這種重視要抓在點子上。比如,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如果上市公司長期在虧損的邊緣掙扎,這樣的公司是很難回報投資者的,即便是像浪莎股份這樣弄出個微積分來,那也談不上投資回報,只是應付差使而已。又如,紅利稅徵收,讓上市公司分紅變成投資者的損失,這種不合理的制度設計應早日廢除,否則,上市公司不如不分紅,不分紅投資者不虧損,多分紅投資者多虧損,這樣的分紅投資者要它幹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