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全省《监察法》宣讲团赴西宁市开展宣讲

青海新闻网讯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纪委机关对全省《监察法》宣讲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7月6日下午,省宣讲团成员、省纪委案件监察管理室主任杨志强为西宁市直机关和设立分会场的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湟源县及所属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和各垂管单位、企业的党员干部宣讲了监察法。

宣讲会上,杨志强围绕监察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发展、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监察法的制定过程和基本思路、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四个方面,运用丰富的理论储备、大量的实践经验和生动具体的典型案例,特别是结合他对监察工作的深入研究和探索,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对监察法进行了全面、细致、准确的解读。

与会人员认为,宣讲含金量高,指导意义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既把监察法讲清讲透了、又为大家解了疑释了惑,既增长了学识、又启发了思路,受益匪浅,感受颇深,对于进一步深刻认识和理解监察法,深入推进监察法的贯彻落实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大家表示,会后将对照授课内容,联系实际对监察法进行再学习、再消化、再理解、再巩固,学深学实学透,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决做到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好,更好地为人民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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