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萊蕪市正式開展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

7月25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7月20日下發的文件通知要求,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此次調整範圍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

據市勞保處工作人員介紹,我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目前已經正式啟動,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0元養老金。

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按2017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7%確定月增加額;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將本人繳費年限進行分段,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8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1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4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7元。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適當傾斜,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週歲不滿80週歲和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準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週歲、75週歲和80週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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