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5 出租车司机酒后驾车 三亚交警将其查获

中秋来临,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路管员持续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依法查获一起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出租车)案件。

据了解,9月19日晚,交警支队吉阳大队路管员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在吉阳区狗岭路红沙隧道前路段设卡开展整治行动。交警路管员刘陶铭等人依法拦截一辆琼B5**63号普通小型客车(出租车)进行检查。经检查,交通违法行为人李某明有饮酒嫌疑,路管员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31.9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经询问,李某明(男,27岁)如实交代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事实。

据悉,交通违法行为人李某明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交通违法行为人李某明已被三亚市公安局处以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5000元处罚,同时交通违法行为人李某明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出租车司机酒后驾车 三亚交警将其查获

交通违法行为人李某明指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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