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當物業服務有瑕疵時,業主請求降低物業費用合理嗎?業主還有哪些辦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慕容老成


物業公司根據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權利和義務,其中權利即為收取物業管理費,義務即提供合同中約定的秩序維護,環境清潔,公共區域設施設備普通日常維保維修(中大修不包括在物業費中,使用業主維修資金),客戶接待管家四大模塊服務,與物業簽訂合同的主體為開發商或者業委會,文中瑕疵表述的不明確,若物業確係有嚴重失職的,可按照合同中的約定針對特定事項進行罰款,確保整改完畢,如仍拒不整改可考慮更換物業公司,與物業費標準無關,物業費標準的計算牽涉到多項成本,盲目調整會導致物業企業入不敷出,降低服務質量且不符合合同約定,不具備操作性。若僅僅是瑕疵,通過業委會責令整改並確保整改完畢即可,誰沒有點瑕疵呢,難道業主們都是準時付費的嗎?晚個幾個月很正常,難道物業按合同動不動收業主滯納金?


麒麟才子江湖朗中


當前物業公司服務有瑕疵。業主請求降低物業費合理嗎。

物業服務公司是根據與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的。物業公司。物業公司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提供的服務內容有:對物業的維修維護、保潔、消殺、綠化管理、設施設備維修維護、秩序管理、消防管理。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對物業公司及業主的權利與義務有明確的規定。物業公司提供服務是物業公司的義務,收取管理費是他的權利。業主享受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是業主的權利但交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

物業公司在提供物業服務時出現瑕疵,作為享受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的業主。應該及時提出要求其立刻給改正,而不是首先考慮如何降低物業管理費的問題。如果物業管理公司在提供服務時未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提供服務且做出損害業主利益的事情,業主可以聯名提議召開臨時業主大會會議。討論罷免物業公司的議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物業管理條例》為業主自治管理小區。當家做主提供了法律基礎。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對物業公司不滿可以通過一定的程序罷免物業公司。但不能通過降低物業管理費來解決問題。

以上是個人的一些觀點。喜歡請關注我。


w苦行僧


我認為可以,但要兼顧公平原則。

比如說物業費為1.5元,其中有一天衛生不好,我們可以算一下多少錢。1.5元中有0.2元為衛生費。0.2元平均到30天,每天0.0067元。再計算每天要清潔的面積為2萬平方,如果有2000平方不好,那麼平均費用為0.00067元。 按三倍處罰計算,每戶100平方平均退費為0.00067*100*3=0.2元。按4000戶計算大約可退回費用800元。


lihhsd


物業純粹多餘的,應堅決徹底取締!正經事沒幹多少,快演變成惡勢力!小區不是物業的,驅逐物業是權利!業主自治最適宜,沒張屠夫照辦席!

業主是小區主導,物業只是服務了!主次關係要搞清,別喧賓奪主弄倒!業主有權選服務,趕走物業是妙招!引狼入室的解法,只有齊心殺狼好!

有物業就安全嗎,別再天真可笑啦!見過保安賠錢嗎,沒準蛇鼠是一家!物業行道泥沙雜,歷來名聲都極差!全國現呼聲一片,過街老鼠人都打!

物業進老舊樓院,更是找門路騙錢!是管理方黑交易,半路冒出惡婆管!幾十年都沒物業,鄰里和睦萬事安!只要物業一混入,邪惡大小案不斷!

業主應全聯合起,自己的事自治理!辛苦累死一輩子,有套房子都不易!千萬別讓物業入,否則房似物業的!沒完沒了老收錢,住自己房成租的!


講者理正義


‘’六一‘’去成都溫江萬科一樓盤訪友,大門管得很嚴,折騰半天才進去,業主忘帶門禁卡也要登記核實,保安年輕霸道,但業主很喜歡,沒人敢私搭亂建、過道堆物、無規矩養貓狗、車輛亂停放,沒有欠交水電氣物業費等現象,物管費2.2/M2,聽說如果有欠費首先其他業主不答應,說住這裡安全、寧靜、祥和。看看自己住的業委會自治小區,硬生生把一個高檔樓盤自治成了貧民窟,長大的孩子都是買小白菜還價的料,只有讓他們拿房子抵押為自己任職作保可能就不會搶了,看自己對比他人真是‘’羨慕嫉妒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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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工作不盡責,不作為、業主不是請求物業降價,而是必須打折或者拒絕繳費!因為業主沒有邀請過物,物業是不請自到,甚至顛倒僱傭關係,特別是有些物業負責人與業主溝通能力極差!滿上欺下自搞一套,根本不會知道物業工作需要業主們理解和支持一一一一一一我們業主盼著政府早點對不規範、不合格的物業流氓,解散越早越好!業主們一提起物業已經恨之入骨了!


手機用戶73745225556


理論上可行,實際上難如登天…好比你經商每年的利潤都一樣,然後今年開始忽然利潤降低了,你首先會選擇什麼呢?減員是最好的選擇,然後物業人員配置更少了,你覺得服務質量還是會跟之前持平嗎?當然不會,只會更差!!還有一種就是本來物業等級低,服務質量就差,不管你付多少物業費都是二流的服務質量,我們這裡就有物業費1元的和2元的小區,聘請同一個物業,服務質量一樣水…資質高的物業是業主怕被管,資質低的物業啥也不管…你覺得服務質量不行就換物業,然後才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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剷除物業!社區自治!


用戶9858852285575


每個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為什麼村委會有政府管理,小區實行自治管理,也實行雙軌制。小區商業模式管理,高額的物業費用,也有政府部門來管理和監督,政府當作什麼都沒有看到,讓物業公司自由發揮。不知為什麼?


周蘭娣1


現在的物業亂收費在全國都是通病,為啥引不起重視,物業拿物權法說事,對他有利的就說是物權法規定的,百性有幾個懂物權法的。:引進物業就是讓業主遭罪,取消物業是最好的辦法,還小區的和諧和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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