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30
鐵騎如風/文
“ 建國後,荊門縣又一度與荊州“合體”,直到1983年荊門升格為地級市。
畫/一條人文主義狗 圖/地緣谷
天下之下,無奇不有。就拿城市的名稱來說,很多帶重複字的地名就足以讓你眼花繚亂。尤其是對外省的朋友,可能就會搞混遼寧的鞍山與安徽的馬鞍山,湖北的宜昌與四川的宜賓等相似度高的地名。放到湖北省內來說,荊州和荊門、黃岡和黃石、襄陽和襄樊的差別,或許就能讓不善於記地名的朋友為難一陣子的。
那我們該如何辨別?可能有些讀者朋友會心想:這有什麼難的,兩個城市的名字差一個字嘛。再不濟,打開地圖查一下不就分清楚了麼?這當然是最快捷省事的方法。今天並不是來教大家查地圖的,而是通過發現從這些城市(區)歷史建置的特點與差別,來從“本質”上來辨別這些城市。
荊州和荊門:同“荊”不同地
對湖北而言,有重字的城市之間的關係大體有三類:同字不同地,不同字也不同地,同字也同地。對於荊州和荊門來說,就屬於第一種同字不同地的情況,它們的“荊”字都得名於歷史上的荊州。
荊州之名源自上古“九州”之一,以今湖北省的荊山山脈而得名。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在原楚國統治的荊州大地設置南郡。
到了兩漢和三國時期,荊州是南方三大州之一,朝廷在此設置荊州刺史部,管轄包括如今的湖北、湖南,以及河南與貴州的部分地區,治所大部分時間都設在南郡的江陵縣(今荊州市)。
魏蜀吳三國爭荊州爭了數十年,最後被司馬家的西晉一勺燴了。到了東晉永和八年(公元352年),治所又改到江陵,南朝的幾任皇帝曾將此作為國都。
隋唐時期,由於在全國設置了很多道作為監察和行政單位,荊州曾數度改名江陵府 ,治所仍在江陵縣,先屬山南東道,後為荊南節度使轄區,範圍相比魏晉之前已縮小了很多。
五代和兩宋時期的荊州基本沿襲了前代建置,只是在江陵府中分出白洑地區巡置潛江縣(今湖北潛江市)。元朝時期改為中興路,屬於河南江北行省。
明太祖朱元璋統一江南後,正式定名荊州府,屬湖廣佈政使司,下轄江陵縣、公安縣、石首縣、監利縣、枝江縣、夷陵州等州縣,範圍包括如今的荊州市與宜昌市等縣市。
清朝時期荊州府先後屬於上荊南道、荊宜施道和荊宜道,從這一道之名稱就可以看出它涉及如今的荊州、宜昌和恩施三地。
民國時期戰亂頻仍,荊州府被裁撤為江陵縣等縣區,併為湖北省的行政督察區。荊州地區解放後,中央在這裡設置荊州專區,其中的區縣也是在沔陽專區(今仙桃市)、孝感專區(今孝感市)之間以物換物似的來回“易主”,其中荊門縣也屬於荊州專區管轄。
到了1994年,設置荊沙市,1996年正式得名為荊州市,轄荊州區、沙市區、江陵縣、公安縣等8個區縣,雖然範圍與古之荊州不可同日而語,但也可以說是一種“返璞歸真”了。
荊門市地區在唐代之前屬於古荊州轄區內的當陽縣和長寧(長林)縣。唐代時取“
荊楚門戶”之意將長林縣改為荊門縣,這是荊門得名的開始。期間荊門數度改為州府,但仍在江陵府和荊州府的轄區內。直到嘉靖十年(1531年),荊門縣才正式“改換門庭”,歸承天府管轄。之後一直到民國時期,荊門和荊州都是分而治之。
建國後,荊門縣又一度與荊州“合體”,直到1983年荊門升格為地級市,下轄東寶區、鍾祥市、京山市等5個縣級行政單位。
由此可以證明,如今的荊州和荊門之“荊”都源自於古代荊州,而前者長期是古荊州的核心地帶江陵地區,而荊門則是荊州之北方門戶,這就是它們的根本區別所在。
黃岡和黃石:不同“黃”也不同地
這裡說的不同字的意思是,兩個字雖然漢字上是同字,但實際上表達的是不同的意思。黃岡和黃石中的“黃”就不是同一個意思。
首先來說黃岡。黃岡之“黃”得名於今湖北省東北部的古黃州,而黃州之名又來源於漢末三國時期,荊州牧劉表派江夏太守黃祖在今武漢市黃陂區建造的軍事城堡“黃城”,即黃祖之城。也有一種說法稱黃城最早得名於周朝時期的“黃國”。
黃城的建置延續了三百餘年,到了北周大象元年(公元579年),以黃城為治所設置黃陂縣,作為南司州的駐地。隋朝大業三年(583年)正式將南司州改名為黃州。
黃州的設置可以說是沿用至今,後世不過是將黃州的治所和範圍作了一些調整而已,而隋唐時期的調整是最頻繁的。隋大業三年(607年)黃州治所就搬到了黃岡縣(今湖北新洲區),以當地的黃岡山而得名。
唐代將黃州升格為黃州府,文宗太和五年(831年),治所又移動到長江北岸的今黃岡市黃州區內。黃州府無論級別和轄地範圍怎麼變,位置一直都,在嘉靖年間管轄黃岡、麻城、黃陂、黃梅等9個州縣,基本奠定了如今黃岡市的行政格局,由此可見嘉靖帝對湖北地區行政建置發展的貢獻,可能是因為他本就是出生於湖北的藩王吧。
民國時期,黃州之建置撤完又設。解放後,在今浠水縣組件黃岡區行政公署,並搬遷到黃州。此後的四十餘年間,黃岡“專區”和“地區”(相當於較大的地級市)行政區劃
反覆變化,其中的區縣也是與武漢、鄂州和黃石等城市換來換去。終於到1995年,地級市黃岡市才最終設立。至於黃石之“黃”就沒有這麼豐富的歷史文化底蘊了。
今黃石下屬的陽新縣和大冶市,早在三國和北宋年間就已設置,特別是大冶之地礦產資源豐富,朝廷在當地開展大規模的採礦和冶煉活動,乾脆以“大興爐冶”之意取名為大冶,實際上就是一個大礦區。古之陽新和大冶組成了今黃石市的主體部分。
黃石之得名,源自其中的石灰窯和黃石港兩鎮設置為“石黃示範區”,1948年國民政府將其設置為石黃鎮。這裡的黃石港之“黃”不同於黃州之“黃”,是因為這座港口的磯石色澤偏黃而得名。
建國後的1950年,石黃鎮所在的石黃工礦區改為黃石市,以黃石港之地為市區,併成為湖北省轄市區。新建的黃石市地位
超過了大冶縣,後來乾脆把大冶縣也弄成了自己的轄縣,又把陽新縣從咸寧手中拿過來,組成了如今的黃石市。除了這兩個市外,還有兩個縣:黃陂縣和黃梅縣。在上文中談到,黃陂縣與黃州的設置息息相關,都是取“黃城”之黃的意義,如今是武漢市的黃陂區。
而黃梅縣前身是漢代的尋陽縣,到南朝齊時期才改為黃梅縣。其“黃”與黃州又不一樣,得名於其縣境內的黃梅山和黃梅水。
襄陽和襄樊:同“襄”也同地
湖北的城市總是繞不開古荊州的範疇,襄樊也一樣。襄樊之得名,是襄陽和樊城二城合併的結果。
樊城得名最早,源自西周宣王封大臣仲山甫為樊城候的典故,封國就在今湖北襄陽市境內,秦統一六國後將它劃給
南陽郡。而襄陽城是漢高祖時期在襄水之陽(以北)設置的城市,以之為治所設置襄陽縣,可見產生歷史較樊城要短,但是在東漢時期,襄陽逐漸成為了可與江陵比肩的核心城市,而樊城則仍在次一等的地位。
到了東漢末年,劉表直接將荊州治所搬到襄陽。之後曹操率領大軍拿下荊州大部分地區,將襄陽縣升級為襄陽郡,並將樊城劃到襄陽郡的轄境,正式開始了襄陽管轄樊城的歷史。
此後的一千多年裡,除了南北朝時期在朝廷設置樊城縣後改劃給南陽郡之外,一直都在襄陽府和襄陽縣的管轄範圍,到清代都還只是縣轄的樊城鎮,相比襄陽在人們的心目中實在是
缺乏存在感。
民國時期,襄陽府廢為襄陽縣,襄陽縣轄的區和鎮劃的特別多,樊城鎮就在1936年被劃為樊東、樊西、樊南、樊北四鎮,1941年又設為樊東和樊西兩塊,過一年又合成了
樊城鎮,看起來有種亂搞一通又復原的味道。襄陽地區解放後,為了提高樊城的地位以及統一管理,將襄城和樊城兩地合組為襄樊市,先由襄陽地區行政專員公署管轄,在1953年改設為湖北省轄縣級市,1979年又升格為地級市,這便是襄樊之地名的來源。
改革開放後,樊城又經歷了一個分合的過程,最終在1996年正式設為樊城區,與襄陽區並列。2010年,襄樊市改為襄陽市,襄陽區改為襄州區,一番折騰之後,還是恢復古例——襄陽轄樊城。
這便是同“襄”也同地的情況:“襄”都指的是同一個襄陽,且都管轄樊城區,只是名字不同而已。
區分地名“三步法”
根據以上的三種情況,總結出辨別湖北相似地名的“三步法”。
第一步,看相似地名的重合部分之含義。
比如荊州和荊門之“荊”,代表的都是古荊州之地,那麼就可以進入第二步。如果是黃岡與黃石這種不是同一個意思的“黃”,那麼第一步就可以分辨開來了。這樣就可以把遼寧的鞍山和安徽的馬鞍山分辨開來。
第二步,看相似地名不重合部分之含義。
兩處地名有不重合的地方,肯定有區別之處。
一般無非是兩種情況,一種是像荊州和荊門這樣,不同的地方地方曾經卻屬於同一個行政單位管轄,湖北的鄖西縣和鄖縣也是這種情況。
另一種是襄陽和襄樊這種地名變化,但可能老百姓口中會有稱謂上的區別,有的老百姓會叫襄陽,有的則習慣叫襄樊。那麼你就要判定這個不同之處究竟屬於哪種情況。若是第二種,還可以進到第三步。
第三步,看地名的變化是何種原因造成。
一種是純粹的變化,如孝感市之孝南區與孝昌縣的區別,這裡的孝昌縣是古名,但孝南區是建國後新設而成。另一種是其中的區縣合併或分立,如漢口武昌漢陽三鎮與合併後的大武漢市的區別。
這個“三步法”不僅可以辨別湖北省內的市縣,對其他省份的城市之區分同樣有效。朋友們可以試試辨別一下自己所在省份的相似地名,看看是否有所裨益。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 郭紅、靳潤成
荊楚古代史話 . 吳成國、張敏
中國分省系列地圖冊 .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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