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 “教”不等於“講”

何為教學?顧名思義教學就是教會學生如何學習。學生要學會什麼?學會學習,學會合作,學會做事,學會做人。許多教師把教學理解成講課,因此,也就把“教”理解成“講',把學理解成聽講。你可以想一想,如果就靠講,學生能夠真正學會學習,學會合作,學會做事,學會做人嗎?當然不能。

單從掌握知識的角度,或者單就如何學會的角度來講,單靠教師的講也不可能解決問題。美國埃德加·戴爾研究發現:學習者在初次學習兩週以後,還記得的學習內容,會因為不同的教學方式而有很大的差異。

“教”不等於“講”

可以看出,學生如果單靠聽講來學習,學習內容平均留存率只是5%,而通過討論、實踐,教授給他人的留存率分別是50%、75%、90%。從這個角度上看,在教學方式的選擇上,如果單單就完成教學任務的角度上講,而不考慮學習效果,我們就採取聽講、閱讀、視聽和演示的辦法。如果考慮學習效果,就必須採取主動學習方式,即討論、實踐和教授給他人的方式進行學習。

如果要讓學生學會合作,學會做事,學會做人,就必須採取主動學習的辦法進行學習。這樣的學習才能在實踐中生成大量的教育內容,才能在學習中不斷提高能力和素質,不斷培養學生的優秀品質和健全人格。而被動的學習方式,不可能實現這樣的教育目標。因為被動的學習方式忽視了一個學習的最重要原則就是體驗,沒有體驗就沒有感知,就沒有感動,就沒有感悟。

教的實質並不是講,它的實質就是發現兒童,相信兒童,解放兒童,利用兒童,發展兒童。一切以兒童的生命成長與發展為出發點,一切以學生真正成為人為目標,遵循兒童身心發展規律辦事。因此,教師即導師,他是兒童成長的發現者,激勵著,保護者,引導者,點撥者。學生的學習就是在教師的設計框架下,利用兒童的天性,不斷體驗,不斷思考,不斷構建自己的知識體系和道德體系的過程。

“講”應該是教學的一個方式,但“教”不等於“講',那麼,教師為什麼如此青睞講呢?原因之一,他們認為只有講才能完成教學任務,講完了講透了學生就應該會了,以至於學不會的就是因為學生太笨;原因之二,講是最簡單的一種教學手段,也是教師最容易把握的一種方式,課堂的時間全部由教師主宰,課堂就不會有生成,學生就不會提出教師沒有預設的問題,這樣的課堂對教師就沒有挑戰;原因之三,確實有一些教師把知識研究的特別透徹,也能講的頭頭是道,他們說,講是一種文化,他們認為只有講學生才能學會,因此,課堂成了他們表演的舞臺。

也就是說,在教學實踐中,不論哪一類教師對講都情有獨鍾。也恰恰是這個滿堂灌的講,害了我們的學生。我們不應該過分強調和依賴講,講不是唯一的,更不是最重要的手段,至少滿堂灌應該退出課堂,應該在研究學生學習規律的基礎上,研究教如何為學服務,真正提高自己的教學能力和水平。通過教學真正讓學生學會學習,學會合作,學會做事,學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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