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深夜秋石高架“野馬”大戰“法拉利”!杭州3名90後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刑拘

都市快報訊 當“野馬”遇上“法拉利”,一番追逐競駛。享受“飛一般的感覺”,3個“90”後為此付出的代價有點大。

11月18日21時39分,杭州交警指揮中心接到群眾舉報稱,秋石高架餘杭往城區方向一輛紅色“野馬”和兩輛“法拉利”瘋狂飆車。接警後,杭州公安交警指揮中心立即啟動即時性案件處置程序,第一時間開展視頻追蹤,核實警情,並指令高架交警大隊立即查找、攔截涉案車輛,民警隨後對報警人進行電話回訪,初步確定目擊位置在秋石高架半山隧道,行車方向為由北向南,但車輛牌號沒有看清。交警指揮中心立即開展監控搜索,確認21時39分37秒嫌疑車輛通過半山隧道,並確定其中紅色野馬跑車的車號為浙AU72Q1,同行一輛藍色和一輛白色法拉利跑車均無號牌。民警依據調取的相關數據,經過技術分析,發現紅色野馬跑車在秋石高架行駛時的區間車速曾高達116公里/小時。高架交警大隊當即聯繫到紅色野馬車駕駛人彭**,並於22時40分在錢塘新區海達南路某小區門口控制了嫌疑車輛和駕駛人。而此時,涉事的兩輛法拉利跑車已離開現場。

交警指揮中心同步發現,當日下午上述3輛車曾結伴同行經過紹興路大關路口附近,其中白色法拉利跑車所懸掛號牌為吉AX16M1。但民警始終無法聯繫上吉AX16M1號車車主。11月19日凌晨,浙AU72Q1紅色野馬跑車駕駛人彭**在法律的高壓下,終於承認了違法事實,並交代了另外兩輛涉嫌飆車的車輛駕駛人身份。11月19日下午,民警將另2名駕駛人沈**、陳**抓獲歸案。

3名駕駛人聲稱,他們都是餘杭區人,相互並不認識,,更沒有約好一起飆車,當日是在秋石高架“偶遇”的,臨時起意“炸街”。事實真的如此麼?在確鑿證據面前,民警憑藉強大的審訊攻勢很快戳穿了3人的謊言。民警固定了涉案車輛飆車視頻、電子警察記錄數據等違法證據,掌握了涉案車輛之間的關係,認定超速行駛的違法事實,同時還確認了白色、藍色法拉利跑車的車輛信息。

據瞭解,涉事的3人均為90後,沈**22歲、陳**23歲、彭**22歲,同為餘杭區人,朋友關係。當日下午3人相約結伴駕車出行,途中追逐競駛,直至夜間因“飆車”經市民舉報被民警查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3人因駕車在道路上隨意變更車道、高速行駛,已涉嫌危險駕駛罪,現均已被依法採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杭州公安交警部門仍在全力辦理此案。

什麼是危險駕駛罪?

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危險駕駛罪如何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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