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臺媒:大巴司機熬夜後開長途打瞌睡翻車 3乘客喪生被訴過失致死罪

中國小康網12月12日訊 老馬 臺灣阿羅哈客運33歲司機郭明德今年6月6月10日晚間近十點,駕駛從臺北發車開往高雄的大客車,行經國道一號南下205公里處彰化縣秀水鄉路段,因精神不濟翻落國道邊坡,造成自己連同車上15名乘客3死13傷重大事故,彰化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司機前一晚下班後因私人事務熬夜導致精神不濟,將他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台媒:大巴司机熬夜后开长途打瞌睡翻车 3乘客丧生被诉过失致死罪

郭姓司機精神不濟,閉眼長達10多秒,導致車輛不穩失控衝向外側路肩

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檢警調查,郭男案發當天中午12時從高雄站發車、晚間6時許抵達臺北站,休息1小時後,晚間7時許再由臺北站發車要開回高雄站,沿國道一號南下,途經林口站、新竹站載客,經彰化路段時,因疲勞駕駛導致車輛失控衝向外側路肩隨即翻落邊坡。

事故造成車體嚴重扭曲變形,郭男與12名乘客受困、3人甩出車外,55歲江建民、59歲沈漢鳴和64歲吳瑞仁3人因傷重送醫仍不治。當時彰化警、消與醫療院所立即啟動大量傷員機制,在深夜全力搶救受傷乘客;郭男則由國道警方戒護就醫後,隔天凌晨被帶回問訊,因郭男坦承過失,訊後檢方以過失致死罪嫌諭知郭男以20萬元交保候傳。

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郭男前一天晚間11點多下班後處理私務,直到10凌晨4時許才返家休息,精神不濟。乘客指證事故發生前,多數都在睡覺,但有人已發現司機有行車不穩情形,甚至多次從中線車道偏移到外側。檢方勘驗車內監視器也發現事故發生前,郭男多次閉上雙眼,最後一次長達10多秒,車輛隨即失控。

檢方調查郭男排班情形,確認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2規定,經1次修滿45分鐘,後續可再駕車4小時,因此車禍發生當時並未違規、超過每日合計10小時駕車上限;而郭男連續上班7日,也未逾勞動部公告放寬後的規定的9日,但須向主管機關報備,阿羅哈未報備部分,已由主管機關裁罰。

檢方在起訴書指出,郭男與阿羅阿客運公司已陸續與沈男、吳男家屬達成和解,江男家屬部分尚未和解,郭男事故當時即已向在場處理警員,坦承自己就是肇事者,符合自首條件,因此建請法官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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